Tuesday, March 30, 2010

葛剑雄:人口与中国疆域的变迁──兼论中国人口对外部世界的影响

葛剑雄

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在历史时期中国的人口数量一直在世界人口总数中占有很高的比率,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总数的比率一般在20-30%之间。公元200年正值东汉末年,接近人口低谷,出现了10%左右的最低比率。而1850年是本世纪前中国人口的高峰,占世界人口的百分比高达35%左右。

如此庞大、又占世界人口如此高比率的中国人口对外部世界究竟起过什么作用?在中国历代中原王朝疆域的变迁中有过什么影响?是否曾经对邻国和世界构成过威胁?中国人口中有多少人、以何种方式移殖境外?有些人曾经想当然地作过各种回答,有人甚至把匈奴人和蒙古人对欧洲的征服、"黄祸"同中国的人口联系起来,发表耸人听闻的言论,一度成为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依据。但实际上,并没有人将中国人口与历史的有关方面结合起来,作过严肃认真的研究,当然也就不可能产生什么值得一提的结论。

本文选择中国历史上疆域变迁和人口增长比较显著的几个阶段,用以考察人口与疆域变迁的关系,以回答这些问题。


公元前221 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又经过了多次扩张,至公元前210 年秦始皇去世时,秦朝的疆域达到了空前的范围。秦朝的疆域包括了战国后期七国旧地的全部,但一部分是新从其他民族手中夺取的。

大约在公元前222 年至221 年间,秦军在平定楚国的江南和越国旧地后,就进入了今浙江南部和福建,征服了当地的越人政权,设置了闽中郡,以冶县(今福州)为郡治。但秦朝的控制点显然相当少,所以在如此广大的区域内没有设什么县治,而且在秦亡以后整个闽中郡地就又重新为越人所有了。

秦朝的新疆域包括岭南地区,即南岭以南今广东、广西和越南的东北部,是百越诸族的聚居地,战国时还不是楚国的领土。根据《淮南子·人间训》的记载,秦始皇的动机是"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因此命尉屠睢率五十万军队分五路南征。由于越人以丛林为依托奋勇抵抗,三年中秦军死伤数十万,连尉屠睢也在越人夜袭中丧生。所以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 年)才又征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同年设置了桂林、南海、象郡三郡,基本结束了军事行动。驻守岭南的尉佗要求秦始皇遣送三万未婚妇女,作为士兵的配偶,但只获得了一万五千人。

在西南,秦朝以成都平原为基地,向西、北两方面扩张到了今大渡河以北和岷江上游,占据了邛、笮、冉、駹等部族地区。向南又整治开通了一条"五尺道",从今四川宜宾延伸到云南曲靖,并在沿线控制了不少据点,设置了一些行政机构。但由于投入的兵力和派驻的人员有限,统治并不巩固,所以在秦亡后就都已经放弃了。

在西北,秦始皇于三十二年(前215 年)派蒙恬率三十万军队赶走了河套一带的匈奴人,第二年在阴山以南、黄河以东设置了九原郡,管辖新设的34个(一说44个)县。但这些地方本是战国时赵国的旧地,连秦始皇令蒙恬筑起的万里长城,实际上也是以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已筑过的长城为基础的。由于匈奴是游牧民族,以往曾不时侵入内地,秦朝的措施主要还是出于军事上的防卫目的。

秦始皇时代的人口总数在2000-3000万之间,但在经过战国末年长期的战争之后,人口数量已经有了很大幅度的下降,所以当时普遍存在的是劳动力的不足,而不是人口压力。正因为如此,秦始皇在大规模征调民众服劳役和兵役时不得不采取残暴的强制手段,而且已显得捉襟见肘,如对征南越的军队派不出更多的增援和补给,在设置新政区后也无法迁入更多的移民。秦亡以后和西汉初年,秦朝的新领土丧失殆尽,西南和南方全部为当地民族夺回,或建立了实际上独立的政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来自秦朝的驻军、行政人员和移民数量太少。就是在中原移民集团掌握了政权的南越国,还得依靠当地的部族首领,沿用越族习俗。秦朝曾有一些人从山东半岛及东南沿海地区迁往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但他们大多是出于逃避秦朝统治的目的,或者是长期海洋迁移传统的延续,并不是迁出地人口过多的结果。

西汉初期的疆域收缩直到汉武帝时代(公元前140 -前87年)才告结束,经过数十年的征战和经营,汉朝的疆域在武帝后期达到极盛。汉朝的扩张是从收复秦朝故地开始的,但结果超过了秦朝领土的范围。汉朝的西南界扩展到今高黎贡山和哀牢山一线,南方则增加了海南岛和今越南北部和中部,东北的辖境南到朝鲜半岛中部江华湾一线,西北从匈奴和羌人手中夺取了整个河西走廊和湟水流域,并进而控制了天山南北,直至今巴尔喀什湖、费尔干纳盆地和帕米尔高原。但由于扩展太快,新设的建置过多,兵力和财力都不能适应,加上地方官的苛政引起了当地民族的反抗,一些政区又撤销或缩小了。如撤销了在朝鲜半岛的二个郡,其余二郡也缩小了辖境。放弃了在海南岛的政区,机构和人员全部撤回大陆。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西汉末年。

西汉初的人口估计在1500-1800万之间,在武帝初的元光元年(前134 年)增加到约3600万。武帝中期开始,人口出现了多年的停滞和负增长,到末年(前87年)下降至3200万。此后增长恢复,到西汉末年(公元2 年)达到约6000万的高峰。此时西汉不计西域都护府辖地的领土面积约400 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14&127;.63(人/平方公里,以下同);则武帝初的人口密度估计在10左右,绝对低于此数。因此,从总体上说,西汉的扩张与人口压力毫无关系,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开疆拓土的行动发生在人口远非最多的阶段,而在人口接近高峰时非但没有再采取任何扩张领土的举措,反而会有所收缩。

汉武帝在北方和西北的军事行动,基本上都是从打击匈奴的实力出发的。所以尽管曾多次深入蒙古高原,但一旦战争役结束就退守长城一线,稳定的领土没有超过秦朝的范围。河西走廊的获得也是匈奴战败投降的结果,由于该地具有断绝匈奴与羌人的联系和联接西域(今新疆和中亚)的战略地位,控制并加以巩固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同样,在羌人的故地湟水流域设置政区,主要也是军事上的需要,而不是出于经济利益。西汉在西域的军事行动,基本上都是为了与匈奴争夺控制权,是对匈奴战争的延续。唯一的例外是大宛的用兵,这是个别招摇生事的汉朝使者挑拨的结果,而汉武帝以为大宛不堪一击,将出兵的美差交给了宠妃李夫人之弟李广利,以便他能立功封侯。这场历时四年、付出了十多万人的生命和无数牲畜物资等惨重代价的战争,搞得国库空虚,天下骚动,得到的只是千余匹"天马"的战利品。汉武帝在西南的多次用兵,目的有三:一是换取大宛、大夏、安息等国的"奇物";二是用金钱买通大月氏、康居等国在军事上牵制匈奴;三是扩大领土,使不同风俗、不同语言的各族纳入版图,显示自己"威德遍于四海"。正因为如此,这类战争在当时就受到普遍的反对,以至武帝也不得不下诏罪己,停止了在边疆的军事行动和在轮台(今新疆轮台一带)的屯戍。

西汉初年的文帝时期,晁错提出过"徙民实边"的建议,但其着眼点主要是利用内地的罪犯和贫民充实边疆,并不是内地人口太多。武帝时,人口相对稠密的关东在灾年出现了大批流民,安置困难,于是新开拓的西北边疆成了移民的最佳场所。到昭帝始元二年(前85年)为止,迁入的移民累计有80多万,定居于河西走廊和今内蒙古南部、陕西北部、宁夏、青海东部。由于移民的迁移和定居完全依靠朝廷提供的粮食、种子和物资,使朝廷多年的积累耗费一空。移民的巩固也完全靠法律和强制手段维持,自由迁入受到限制。所以尽管在武帝以后的七八十年间关东局部地区的人口密度增加,人地矛盾更加突出,却再也没有实施向边疆的移民。在西南,官方也没有组织对新拓领土的移民,大多只是四川盆地内的居民自发地向南扩散。与此同时,汉朝在南方却不止一次地弃地移民,在征服东越、闽越后都将当年越人迁至江淮之间,造成今浙江南部和福建全省长期近于无人状态。在撤销海南岛的政区时,也将愿意内迁的人全部迁走。

还必须指出,西汉对西域的控制主要是依靠声威,而不是使用军队。由于补给线太长,就地生产的粮食数量有限,当时不可能在西域维持过多的驻军和行政人员,常驻人员不过六七千人。东汉对西域的控制几度中断,在其得以维持的阶段,常驻人员比西汉还少。除了少数因种种原因流落在西域的人以外,汉朝的移民从未越过河西走廊西端的玉门关。

除了西南局部地区以外,东汉的疆域从未超过西汉的范围,尽管东汉的人口峰值实际上并不低于西汉。而今高黎贡山和哀牢山以外的土地设置为永昌郡,只是当地民族归属的结果,从未发生过战争。而且东汉期间,匈奴、羌、乌桓、鲜卑和西域诸族开始内迁,最终演变为魏、晋、南北朝持续数百年的大规模少数民族内迁。


公元589 年隋朝灭陈后,它的疆域并没有恢复到西汉时的幅员,其东北以辽河与高丽为界;南方虽一度灭了林邑国,但不久就已退至北纬18°一线。此后隋朝从东突厥人手中夺回了河套,把边界扩展到阴山以北;又从西突厥夺取了今新疆哈密地区。大业四年(603 年),隋炀帝趁吐谷浑被铁勒打败之机,灭了吐谷浑,取得了它的故地,其范围东起青海湖东岸,西至塔里木盆地,北起库鲁克塔格山脉,南至昆仑山脉,这是以往各朝从未设置过正式行政区的地方。但这些疆土的开拓有的只有军事上的意义,有的存在的时间很短。如与东突厥的界线虽划定在阴山以北,但隋朝的行政区实际仍未出阴山山脉的范围。吐谷浑首领到大业末年就又复国,在今青海境内所建政区到唐朝时也未恢复。

隋朝人口最多时估计为5600-5800万,还没有突破西汉的记录,其直接统治的范围与西汉大致相仿,但经过数百年的开发,南方容纳的人口比西汉时有了大幅度的增加,所以并不存在人满为患的问题。相反,在隋炀帝穷兵黩武的情况下,到处出现了田园荒废的景象。正因为如此,隋朝对新辟土地,除了实行军事控制外,无法实施有效的移民。如对吐谷浑旧地,虽又"置郡县镇戍",却只能"发天下轻罪徙居之",人数显然是相当有限的。

隋末唐初,突厥势力南侵,连首都长安也受到威胁。因此,尽管黄河流域还没有恢复战争的创伤,全国人口不足3000万,唐朝还是不得不发动了对突厥的反击,在贞观四年(630 年)灭东突厥,贞观二十一年又灭薛延陀,疆域达到了贝加尔湖以北。以后又灭西突厥,辖境远至中亚。

唐朝的疆域,最西曾经到达过咸海之滨,最北曾包括西伯利亚,最东一度拥有萨哈林岛(库页岛)和朝鲜半岛的大部分。但是这并不是说唐朝同时拥有过这样大的疆域,而且达到最远点的时间是非常短的。例如,控制咸海以东是在龙朔元年(661 年),但到麟德二年(665 年)就撤到了葱岭,实际只维持了3 年。而那时还没有灭高丽,东部的边界仍在辽河一线。开元三年(715 年)唐朝又扩展到葱岭以西,但东部的安东都护府已退到辽西。天宝十年(751 年)怛罗斯一仗败于大食(阿拉伯帝国),唐朝的疆域又退回到葱岭。北方自灭薛延陀到仪凤四年(679 年)突厥再起也只有32年时间,唐朝就又撤至阴山山脉以南了。总章元年底(669 年)灭高丽后置安东都护府,但到咸亨元年(670 年)其治所就从平壤迁至辽东,不久又迁至辽西,高丽故地基本丧失。

在研究唐朝的疆域与人口的关系时,以下三个方面是必须注意的,也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唐朝的疆域扩张与人口增长并不是同步的,当人口达到高峰时,极盛疆域已成过去,这与西汉的情况相似。隋唐之际的人口谷底估计在武德五年(624 年),约为2200-2300万。此后以年平均8 -12‰的增长率增加(包括因自境外迁入而增加的部分),至安史之乱前的755 年达到约8000-9000万的高峰。而唐朝在北部推进到极点时的人口约2900万,在西部获得最大疆域时的人口约为3500万,在朝鲜半岛设立安东都护府时的人口至多有4000万,都离高峰甚远。而在人口超过8000万的天宝盛世,除了今新疆乌鲁木齐及其以东一带有一些正式的州县,其设置正式行政区域的范围基本没有超出西汉的范围。

唐朝在新辟的领土基本都设置都护府和都督府,或通过羁縻府、州、县的形式进行统治。羁縻政区的首长绝大多数都是由其原来的首领世袭的,不纳赋税,除已迁入内地的以外也不领朝廷俸禄,当然也不接受唐朝的常驻机构和人员,不会有什么移民迁入。唐朝存在时间较长、较稳定的六个都护府中,安南的辖区是西汉以来的旧地;安东所管的大多也是辽西的旧地;安北一度辖有今蒙古和西伯利亚,但到垂拱二年(686 年)后即迁至今内蒙古;单于原辖阴山、河套一带,至圣历元年(698 年)后并入安北;只有北庭和安西二个存在时间最长,辖区又基本都是新辟。这些都护府都没有为唐朝的人口提供多少扩展的余地,因为除了常驻的军队和行政人员以外,由内地迁去人人口极少。迁入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一带)和庭州(今乌鲁木齐一带)的主要是罪犯,在都护府和镇的驻地如安西(今库车)、北庭(今吉木萨尔)、疏勒(今喀什)、焉耆(今焉耆)等处主要由戍卒实行屯垦。安史乱后这类迁移也基本结束了。

相反,伴随着唐朝扩张的是大批边区和境外民族的内迁。如东、西突厥被灭后,有数十万人迁入唐朝,定居在首都长安的就曾有一万户,河套和今陕西、山西北部都是安置突厥人较多的地区。高丽被灭后,三万多户百姓被迁至江淮以南及山南、京西诸州,其中一部分以后迁回辽东,但不久又被迁至陇右、河南。百济的贵族和百姓被迁于辽东、徐州、兖州等地。山东半岛沿海有很多新罗人居住。此外,回鹘、铁勒、西域诸族、吐谷浑、吐蕃、党项、契丹、奚等族几乎都有不少人内迁。唐朝的军队,从将领到士兵,都有大量来自边疆和境外的人员。

总之,在唐朝的疆域达到极盛时,其人口还没有超过西汉;而当其人口达到高峰时,绝大部分人口居住的范围与西汉的疆域相仿;迁入唐朝的人口远远超过唐朝向边疆地区的移民。


宋朝的领土比唐朝小得多:其北界已退至今山西的河曲、岢岚、原平、代县、繁峙和河北的阜平、满城、容城、霸州及天津市区一线,西北与西夏以今甘肃兰州、靖远、宁夏同心及陕西北部的白干山一线为界,西南今大渡河以南的川西南、黔西和云南是大理国境。可是就在北宋境内,由初期的约3000万人口增加到了后期(11世纪初)的1 亿左右。

北宋对辽和西夏基本都取守势,即使主动用兵也没有改变过双方的稳定界线。对大理也从未采取过军事行动,宋太祖以玉斧划大渡河为界的传说虽不尽可信,但宋朝方面希望维持现状却是事实。唯一的例外就是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至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间对吐蕃的战争,结果是恢复了唐朝的旧地,扩大到今乌峭岭以南的湟水流域、大夏河流域和洮河流域,设置了熙河路。这次战争发动于宋朝的人口接近高峰之际,但无论从目的与后果看,都与内部的人口压力无关。从军事行动的倡议者和指挥者王韶向皇帝所上的《平戎策》可以看出,其首要目的是夹击西夏,"欲取西夏,当先复河、湟,则夏人有腹背受敌之忧"。而当时"诸羌瓜分,莫相统一"的形势对宋朝有利,应加以利用。同时王韶还认为这一带"土地肥美,宜五种者在焉"。结果,宋朝在军事上固然节节胜利,但经济上却背上了包袱,"熙河虽名一路,而实无租入,军食皆仰他道"。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更不可能从内地迁入人口了。

不过,由于人口数量达到了空前的记录,宋朝的人口压力的确日益增大,尤其是在南方人口稠密地区。经过两宋之际的战乱,当南宋与金双方进入稳定对峙的阶段,南北的人口就又攀上了新的台阶,13世纪初合计达到了1.&127;2亿,南宋人口到端平二年(1235年)已在6000万以上。早在北宋中期,江南和东南沿海地区的杀婴之风就已相当严重,发展到不分男女,见于记载的就有今湖南与湖北相邻一带、苏南、皖南、赣东北、浙江和福建各地。福建因山多地少,缺少开发余地,杀婴之风最甚,连富人和士大夫家族也都"计产育子","富民之家,不过二男一女;中下之家,大率一男而已"。

但宋朝并未出现任何向外扩大生存空间的言论或行动,如果对辽、西夏、金、蒙古、元的政策可以用"积弱"来解释,那么就是在南宋期间也从未对大理采取过军事征服这一点,只能证明当时的君臣的确没有动过这方面的脑筋。对与日俱增的人口压力,主要是通过增加粮食产量和开发山区来缓解的。宋代的最高垦田数约有7.2 亿亩,&127; "这一数额不仅前代未曾达到,即使是后来的元明两代也未超过此数额"。宋太宗时开始在南方水稻产区扩种麦豆类作物,同时在江淮之间推广水稻,以充分利用地力,防止水旱灾害的影响。真宗时从福建引入早熟耐旱的占城稻种,在长江下游和淮河流域推广;还在宫中试种,让百官了解新品种的效益。这些措施对南方农业的进步产生巨大影响。福建的梯田出现在宋代,就是农业生产向深度发展的证明。另一途径是将原来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辟为新的政区,以安置移民,扩大耕地。如北宋后期,在原来属"梅山峒蛮"居住并被禁止与汉区交通的地方筑二城,置新化县,"得主、客万四千八百九户,万九千八十九丁。田二十六万四百三十六亩"。此后,对湖南西部和南部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的移民显著增加。

成吉思汗与蒙古诸王的西征给中亚、西亚和欧洲人留下了难以消除的恐惧,但西征的动因来自蒙古族本身,与宋、金、西夏、大理等政权的人口状况毫无关系,而且西征大多发生在这些政权被灭之前。西夏和金分别亡于1227年和1234年,此前的1213年蒙古哲别灭西辽,1219年成吉思汗发动第一次西征,1221年又有哲别和速不台的西征。1235年蒙古军开始攻宋,同年拔都出兵西征,1253年又有旭烈兀的西征,1254年蒙古军灭大理,同年征服了吐蕃。到1279年南宋残余势力最终被消灭时,西征早已结束,庞大的大蒙古帝国已经分裂。在蒙古的军事征伐中固然利用了女真、党项、契丹和汉等族的的人力和物力,但这些都是被俘虏和掠夺的结果。同样,在灭西夏、金、大理、南宋的过程中,也有大批来自中西亚和欧洲的人员被充当将士、炮手、工匠和官吏。

西夏和金灭后,境内的人口锐减至1000余万,仅及原来的五分之一弱,是中国人口史上罕见的浩劫。灭宋14年后的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元朝境内的人口总数仅6000余万,只有13世纪初的一半。当时北方人口大批南迁,大片土地荒无人烟,亟待垦复。所以,元朝建立后对高丽、安南(今越南北部)、占城(今越南南部)、日本、缅国(今缅甸)、爪哇(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的侵略,只是蒙古军队好战传统的继续,境内的人口只是为统治者提供了兵力而已。元朝的人口峰值估计约8500万,远不如宋金合计,而且元朝期间的人口增长也比较缓慢。蒙古西征与元朝对各国的侵略战争客观上留下了一些中国移民,但都是出于战争或控制的需要,或者是战败的结果,并非积极主动的人口迁移。而迁入中国的中西亚、欧洲移民数量更多,以后大部分在中国定居。


与元朝相比,明初的疆域已缩小了很多。而在明朝期间,自永乐(1403年-1425年)以后也始终处于退缩之中。

明初曾继承元代的建置,在朝鲜半岛设有屯驻军队的卫、所,但至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李氏高丽奉行亲明政策后,即将这些卫、所撤至鸭绿江以北,从此鸭绿江成为中国和朝鲜的界河。永乐七年(1409年)在东北女真等族地区设置了奴尔干都司,辖境直到外兴安岭以北。永乐九年征服苦兀,更扩大到萨哈林岛(库页岛)。至宣德十年(1435年)都司撤销,其下属的羁縻卫、所虽继续存在,但控制已大为削弱。后期由于满族的崛起,明军节节败退,直到退至山海关内。明初的北界曾在今内蒙古的西辽河、沙拉木伦河至阴山山脉、贺兰山一线,但宣德以后逐渐退到了长城一线。西北一度拥有的元朝全部疆土,也陆续放弃,最终后撤至甘肃的嘉峪关。安南发生内乱后,明朝于永乐五年(1406年)在安南设置交趾布政使司,正式列为国土,至宣德三年(1428年)撤销,人员全部撤回。明朝在今缅甸、泰国和老挝境内设置的三个宣抚司和六个宣慰司(三宣六慰),在中期后不断受到缅甸东吁王朝的进攻,一度全部落入缅甸之手。经反击,仅收回了"三宣"和"六慰"中的一慰──老挝宣慰司。

但明朝的人口却在不断增长。经过明朝初年的经济恢复和大规模的移民,14世纪末的人口已经回升到7000万以上。与户口统计数上的停滞和倒退相反,实际人口始终在持续增长,到17世纪初突破2 亿大关,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新记录。当时人的各种记载表明,明朝中后期一些地区的人口已经相当稠密,人口压力也已相当严重,地少人多地区的人口大量外流,平原地区的人口纷纷迁往西南边疆和山区谋生,福建和广东沿海一些人陆续向海外移殖。

尽管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有关明朝中后期尖锐的社会矛盾和人满为患的史料,以至当时一些人已经对前途表示悲观,感叹一场浩劫在所难免;却从来没有发现有什么用领土扩张来缓解人口压力或以对外战争来解决社会矛盾的言论,更找不到任何行动。因各种原因迁离明朝领土的人数量也并不多,而其中最大的一部分是被鞑靼、瓦剌和后金(清)掳掠出去的。其中被后金(清)掠至东北的人口估计近百万,不过那时距明亡已为时不远,除了造成生命财产和社会生活的破坏以外,起不了什么积极的作用。明朝人主动移殖境外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所以逃亡至蒙古诸部内的汉人都属"或因饥馑困饿,或因官司剥削,或避罪"。据估计,隆庆、万历间(1570-1582年)蒙古境内的汉人达70万,其中主要的还是被掳掠者及其后裔。向海外的移民,包括迁往当时尚未设置政区的台湾岛,规模更小,而且大部分是在明亡后进行的。与庞大的人口总数相比,因外迁而减少的人口数量实在显得微不足道。

清朝的疆域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平定天山南路后达到极盛,北起萨彦岭、额尔古纳河、外兴安岭,南至南海诸岛,西起巴尔喀什湖、帕米尔高原,东至库页岛,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公里。

还在1644年入关以前,清朝已经拥有了以后整个东北和内蒙古。到顺治十六年(1658年)消灭明朝在大陆的残余势力,又获得了明朝的全部领土。这两部分构成了清朝疆域的主体。清朝与准噶尔的战争开始于其首领噶尔丹对漠北喀尔喀蒙古三部的吞并和对漠南的的侵扰,由于准噶尔实力强盛,幅员广大,对清朝构成极大的威胁,因而清朝除了彻底击败并予以消灭外别无选择。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至乾隆二十四年,战争断断续续进行了近70年。但清朝的目标并没有扩大到准噶尔之外,所以当清军平定天山南路后,中亚的巴达克山、霍罕(浩罕)、布鲁特等纷纷要求归附时,清朝并未接受,而是在边境立碑规定了边界。从历史上看,这一界线也没有超过汉、唐疆域的范围。

明清之际的天灾人祸、特别是持续多年的战争,使中国人口又一次遭受巨大的损失。实际上,在康熙二十九年,全国人口仅1 忆多,远未恢复到明朝后期的水平。十年后估计增长到1.5 亿,在完成统一的1759年刚突破2 亿。&127; 此后清朝的领土再也没有任何增加,但人口数量却持续上升,在太平天国起义前夕的道光三十年(1850年)达到了4.3 亿,比1750年不止翻了一番。在这样空前巨大的人口压力下,清朝的统治者不仅丝毫没有想到要开疆拓土,也没有的效实施边疆地区的开发,如对新疆地区虽有一定规模的移民,但大多属于军事驻屯和罪犯流放,到1950年为止总数不超过50万。就连长期封禁的东北也还没有正式开放,对台湾的移民也受到各种限制,对海外的移殖更被视为非法。所以尽管中国人的生活水平越来越下降,但4 亿多人口完全是依靠本国生产的食物供养的。这不仅得益于中国传统的以农立国的观念和成熟的农业生产体系,也受惠于新引入的玉米、甘薯、土豆、花生等作物。正是这些作物的推广,使原来无法利用的山地和旱地得到开发,从而养活了成倍增长的人口。

中国对海外的移民高潮出现在1840年以后,有人估计在1840-1911年间迁出的人口在1000万以上。但每年平均20万的数字只占4 亿总人口的0.5 ‰,除了对集中输出的地区会有较大影响外,&127; 在缓解全国人口压力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这些移民中的大多数是被作为"契约劳工"和廉价劳动力而输出的,他们在迁入地处于社会的底层。清朝政府虽然已经承认准许国人出洋做工,但在1912年中国政府颁布第一个保护华侨的法令之前,从未承担起保护本国侨民权益的义务。正因为没有祖国政府的支持,海外华人在这一阶段始终处于受排挤、打击和迫害的状况,他们的社会地位与他们所作的贡献、在当地人口中的比例是完全不相称的。所以尽管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华侨的数量在当地人口中已占相当大的比率,但他们与中国在政治上毫无关系,完全处于所在国政府的治理之下。有些西方人根据欧洲移民在海外殖民的经验,仅仅根据华侨的数量或占当地人口的比例就作出毫无根据的推断,如果不是别有用心的话,也是十分可笑的。


至此,我们可以作出如下结论:

一、从秦始皇建立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到清朝的疆域达到极盛,中国本身的人口压力从来没有成为向外扩张的原因,也不是开疆拓土的动力。

二、虽然中国的人口从数千万增加到了上世纪中期的4 亿多,但都是依靠本国生产的食物供养的,从未产生过向境外寻求生存条件的企图,因而中国的人口数量从来没有构成对外部世界的威胁。

三、历史上出现过的对外国、外族的战争和侵略,是统治者穷兵黩武的结果,与当时的人口数量没有必然的关系。

四、近代以前对海外的移殖,大多不是由于中国国内迁出地的人口压力,数量也相当有限。19世纪中期后的海外移民虽然主要是出于人口压力的驱使,但对缓解中国总的人口压力并无显著作用。

我们完全可以从中国所处的地理环境、中国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文化观念特别是对外部世界的认识等多方面找到深刻的、必然的原因,限于篇幅,本文就不再一一论证了。

摘自士柏咨询网


-完-

Monday, March 29, 2010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1月27日第2002/96/EC号 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

(外经贸部科技司翻译,仅供参考)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注意到建立欧洲共同体的公约,特别是其中第175(1)条,

注意到欧盟委员会的提案 ,

注意到欧盟经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

注意到欧盟地区委员会的意见 ,

考虑到按照欧洲共同体公约第251条所制订的程序并根据欧盟协调委员会2002年11月8日通过的联合文本 ,

鉴于:

(1)共同体环境政策的目的是:重点要维持、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保护人类健康及合理谨慎地使用自然资源。这项政策是根据预防原则,以及其他一些原则制定的。这些原则要求采取防范措施,优先在资源方面补救环境破坏。制造污染者要赔偿。

(2)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第五个环境实施项目)①的政策和实施的共同体项目表明,可持续发展的完成要求当前的发展模式、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行为模式有明显变化,并且要求倡导降低自然资源的浪费性消耗和防治污染。鉴于废弃物预防、回收和安全处置原则,该项目要求将目标领域之一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加以规范。

(3)1996年7月30日欧洲委员会通讯委员会在关于考察共同体废弃物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指出,在无法避免废弃物产生的地方,废弃物要以其材料和能量的再利用为目的,加以再利用或者恢复。

(4)1997年2月24日,理事会在其关于废弃物管理②的共同体措施的决议中指出,需要为减少废弃物处置数量和保护自然资源而进行的废弃物再利用,特别是要提高再利用、再循环、合成和恢复的能力。理事会承认在任何特殊情况下所选择的措施必须与环境效应和经济效应相关联,但是,在科技进步和废弃物生命周期分析技术进一步发展之前,再利用和材料回收应该优先考虑在当时所得到的最佳环境的科学措施。理事会同时也恳请欧委会尽快采取适当的跟踪措施,包括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在内的优先废弃物流计划项目作出的回应。

(5)欧洲议会在1996年③11月14日的解决方案中,要求欧委会为指令提供大量有关优先废弃物流的提案,其中包括电子电气废弃物,并且要求这些提案的原则落实在生产者的责任上。欧洲议会,在同样的解决方案中,要求理事会和欧委会提出削减废弃物总量的提案。

(6)1975年7月15日,关于废弃物④的理事会指令75/442/EEC规定,在为特殊情况而制定的特殊规定或者特殊类别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中指出,对特殊情况制定的特殊规定应该由专门独立的指令加以控制。

(7)在共同体内产生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数量增长很快。在废弃物管理和废弃电子设备的再循环还没有得到充分实施的阶段之前,危险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部件是主要关注内容。

(8)提高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管理目标不可能由各成员国单独实施。特别是不同国家使用不同的生产者责任原则可能会导致大量的经济负担不一致。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管理,不同的国家政策会削弱再循环利用政策的效果,正因为这样的原因,在共同体这一级别上应当制定重要的标准规范。

(9)本指令的条款适用于产品和生产者,不考虑销售技术,包括电子商务。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电子商务途径的生产者和销售商的义务,从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应当采用同一标准并且采用同一方法实施,这样可避免本指令对以其他渠道销售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规定失效,尤其是电子商务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

(10)本指令适用于消费者使用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以及专业用电子电气设备。本指令不违背共同体关于保护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接触的所有行为人在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立法要求,以及特殊的共同体废弃物管理法规,特别是1991年3月18日关于电池和含有特定危险物①蓄电器的理事会指令91/157/EEC。

(11)指令91/157/EEC应尽快修改,尤其是要按照本指令的说明修改。

(12)根据本指令建立生产者责任制是鼓励电子电气设备的设计和生产要充分考虑到有利于电子电气设备的维修、尽可能的升级、再利用、拆装和再循环的方式之一。

(13)为了保证在回收和处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中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成员国应当按照本国和共同体关于安全和健康的要求立法,决定员工拒绝回收废弃物的条件。

(14)成员国应当鼓励电子电气设备的设计和生产充分考虑要有利于拆卸和修复,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到有利于再利用和再循环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组件和材料。生产者不应当通过特殊设计或者加工过程来阻止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再利用,除非这些特殊设计或者加工过程具有叠加的优点,例如考虑到环境保护和/或者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5)分类收集是确保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特殊处理和再循环的先决条件,也是对在共同体内达到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必要条件。消费者必须积极推动这种收集的实施,并且鼓励返还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应当建立收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便利设施,包括公共收集点,在那里,私人家庭可以免费地返还废弃物。

(16)为了达到保护的要求和协调共同体环境保护的目标,成员国应当采用正确的方法去减少未分类的城市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并且达到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分类回收的高水平。为了促进成员国努力建造有效的收集计划,要求成员国对从私人家庭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实现高收集率。

(17)为了避免污染物扩散到再循环材料或废物流,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特殊处理是必不可少的。这样的处理是确保遵守共同体环境保护规定水平的最有效方法。任何建立或从事再循环和处理的操作,应当符合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产生负面环境效应的最低标准。环境保护应当使用最好的可利用的处理、回收及再循环技术,以确保人类健康和高水平的环境保护。按照指令96/61/EC条文中的程序,可以进一步定义最好的可利用的处理、回收及再循环技术。

(18)如果可能,对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及其组件的再利用、再次装配和再消费,应当优先考虑。如果再利用技术不是最佳方法,那么所有分类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应当被回收,在这过程中,应当完成高水平的再循环和回收。此外,应当鼓励生产者在新设备上使用可循环材料。

(19)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管理资金的基本原则必须建立在共同体基础上,财务计划必须保证高收集率和生产者责任的履行。

(20)私人家庭有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应当免费送还回收站。生产者应当资助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设施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办法。为了使生产者责任制概念的影响到最大化,每个生产者应当有责任为来自他自己产品中产生的废弃物管理而付费,为了能够完成这项义务,要求生产者参与独自计划或者参与一个集中计划。当产品投放于市场时,每个生产者应当提供资金保证给来自本产品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管理费,以阻止这些产品流入社会或留在其他生产者手中。历史废弃物管理的费用,应当分摊在所有现有的参与集中财务计划的生产者身上,如果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正在市场上销售时,所有生产者应按比例分摊费用。集中财务计划应该包括少量和低量生产的生产者、进口者以及新加入该行业者。对于过渡期,可以允许生产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在销售新产品时向购买者出示为历史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处置所发生的费用。生产者使用这项条款时,应当确保提到的费用不应超过发生的实际费用。

(21)为使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收集成功,使用者必须知道下列信息:不作为未分类市政废弃物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置要求;收集系统的设备要求以及他们在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管理中产生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在这些电子电气设备上正确标识,以使这些设备在垃圾箱或类似的市政废弃物收集设备中终止寿命。

(22)由生产者提供的关于组件和材料识别的信息对于促进管理是重要的,特别是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回收和再循环。

(23)考虑到2001年的4月4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推荐2001/331/EC,规定了各成员国环境监测的最低标准①,成员国应当确保正确的检查和监测体系,使本指令正确实施。

(24)为监控本指令目标的实施,提供以下信息是必要的:重量的信息,以及按本指令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出口信息。

(25)如果有特殊情况,成员国可以通过权威机构和经济部门之间的协议,这一协议的实施将完成本指令的条款。

(26)为使本指令的特定条款应用于科学技术进步,附件ⅠA中设定分类产品,可用在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储存和处理方面的技术要求,同时设定电子电气设备的标识符号,这些条款由欧委会按照程序执行生效。

(27)在执行本指令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②,遵守1999年6月28日理事会决议1999/468/EC,该决议规定了经过欧委会协商而可执行的权力。

兹通过本指令:

第1条

目标

本指令的目的,首要是防止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产生,以及实现这些报废设备的再利用、再循环使用和其它形式的回收,以达到减少废弃物的处理。同时也寻找新方法提高所有涉及电子电气设备生命周期的操作人员,如生产者、销售商、消费者,尤其是直接涉及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处理者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2条

范围

1.本指令适用于由附件 ⅠA目录规定的电子电气设备,如果这些设备不属于非本指令管辖的其它类型设备的一部分。附件ⅠB包含了附件ⅠA规定目录之下的产品目录。

2.本指令将在不违背共同体关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法律和特殊的共同体废物管理法律的前提下实施。

3.本指令不涉及为出于保护成员国安全利益相关的武器、军需品和战争物资有关设备。但是,这一条款不适用于本来就不是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产品。

第3条

定义

为实现本指令的目的,给出下面定义:

(a)"电子电气设备"或者"EEE"指的是一些依赖于电流或者电磁场来实现正常工作的设备,以及测量这些电流和电磁场的设备。这些设备已经由附件IA规定了分类,它们设计使用的电压范围是,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

(b)"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的是按照指令75/442/EEC条款1(a)定义的废弃的电子或者电气设备,包括所有被废弃产品的组件、二次装配部件和可使用件。

(c)"防止"指的是旨在减少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数量及其对环境危害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中包含的材料和物质。

(d)"再利用"指操作,通过这些操作,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或者其中的组件可用于事先设计的用途,包括这些被返还到收集点的设备和组件的连续使用。

(e)"再循环"指的是废物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为原先目的或者其它目的而进行的再加工过程,但是不包括能量恢复,这种能量恢复指的是可燃性废弃物,作为一种产生能量的方法,通过和其它废弃物一起或者不和其它废弃物一起但是伴有热量恢复而进行的直接燃烧。

(f)"回收"指的是按照指令75/442/EEC在附件ⅡB中提供的可应用的任何操作。

(g)"处置"指的是根据指令75/442/EEC在附件ⅡA中提供的任何可应用的操作。

(h)"处理"指的是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实施去除污染、拆散、破碎、回收的任何活动,和其它为用于执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回收和/或者处置的操作。

(i)"生产者"指的是任何人,不考虑这些人的销售技术,包括根据1997年5月20日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第97/7/EC号关于保护远程合同①消费者指令而执行的远程通讯技术。这些人是:

(i)在自己品牌下生产并销售电子电气设备者。

(ii)以自己品牌再销售由其它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者,如果设备上仍保留生产者的品牌,这样的再销售者不能视作上述(i)副点规定的生产者。

(iii)专业从事向成员国进口或出口电子电气设备者。

仅仅是按照某种信贷协议提供资金者,不能视作为 "生产者",除非他根据上述i至iii点作为生产者行事。

(j)"销售商"指的是任何能在商业基础上向使用方提供电子电气设备的人。

(k)"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的是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和在性质上和数量上类似于私人家庭的来自于商业、工业、机构或者其它来源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

(l)"危险物质或者配置"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67/548/EEC②或者指令1999/45/EC①所考虑的危险物质或者配置。

(m)"经济协议"指任何与设备有关的贷款、租借、使用或者延迟销售议议或者安排。不论这些协议或安排或任何间接协议或安排的条款是否规定设备将要发生或者也许发生所属权的转移。

第4条

产品设计

成员国将鼓励对考虑有利于拆除和恢复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及其组件和材料,以便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及其组件和材料进行再利用和再循环使用的电子电气设备的设计和生产。在本文中,成员国将采取适当措施以便于生产者通过特殊的设计方法或者加工程序不阻止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再利用,除非这些设计方法或者加工程序有叠加的优点,例如,考虑了环境保护和/或者安全需要。

第5条

分类收集

1.成员国将采取措施以便使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作为未被分类的市政废弃物而处置的可能性最小化,并且实现高水平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分类收集。

2.对于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成员国将确保2005年8月13日前:

(a)建立系统使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这些废弃物免费送回。成员国将确保必要的收集设施可得到和可使用,尤其是要考虑人口密度。

(b)在供应新产品时,销售商要负责确保这些废弃物,只要型号设备相同且履行了供应设备相同的功能,能够在一对一的基础上免费返回销售商。成员国可以背离此条款,条件是它们保证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最终拥有者返回设备时不变得更困难且系统对最终拥有者保持免费回收。使用本条款的成员国要通知欧委会。

(c)在不违反条款(a)和(b)的情况下,允许生产者建立和运行独立的和/或者集中的专门针对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送还系统,条件是这些体系与本指令目标一致。

(d)鉴于各国家和共同体健康和安全标准,按照(a)和(b)由于含有污染对人员健康和安全危害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在返还地点可以被拒绝。成员国应对这些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制定专门的安排。

如果设备不包含重要组件或者设备包含除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之外的废弃物,成员国可以根据(a)和(b)为这些报废设备回收制定专门的安排。

3.对于非来自私有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之外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在不背离第9条的情况下,成员国将确保生产者或者代表其的第三方负责收集这些废弃物。

4.成员国应确保所有在上面条款1、2和3规定下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被送至根据第6条规定授权的处理设施,除非这些设备被整体再利用。成员国将确保预想的再利用不会导致对本指令,尤其是第6条和第7条,的规避。收集和运输分类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将以有利于对这些组件或者整体器具的利用和再循环使用的方法进行。

5.在不违背条款1的情况下,成员国将确保到2006年12月31日为止,对每一个私人家庭来说,人均年收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不低于4公斤。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收到欧委会的提案并考察成员国的技术和经济经验后,将在2008年12月31日前建立一个新的强制性目标。它将采取按上年度销售给私人家庭电子电气设备数量的百分比的形式。

第6条

处 理

1.成员国将确保生产者或者代表其的第三方,根据共同体法律,建立系统且使用能获得的最先进的处理、回收和循环技术负责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生产者可单个或联合建立此系统。为确保遵守75/442/EEC指令第4条,处理将至少包括所有液体的去除和本指令附件Ⅱ中的一种可选择处理。

其它确保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至少取得同等保护水平的处理技术将根据条款14(2)的程序被介绍到附件Ⅱ中。

为保护环境,成员国可为处理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制定最低质量标准。应用此质量标准的成员国将通知欧委会,欧委会将公布这些标准。

2.成员国应确保承担处理垃圾的单位遵照75/442/EEC指令第9条和第10条获得权威机构的许可。

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可背离75/442/EC指令第11条1款提及的许可要求,如果权威机构为保证回收单位遵守75/442/EEC指令第4条,在登记前对其进行了检查。

检查应验证:

(a)要处理废弃物的类型和数量;

(b)要符合的一般技术要求;

(c)要采取的安全预防措施。

检查一年至少一次,结果将由成员国汇报至欧委会。

3.成员国应确保承担执行处理垃圾的企业或机构应遵照附件Ⅲ规定的技术要求时贮存和处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

4.成员国将确保条款2提及的许可或登记,包括了遵守条款1和条款3的要求并使第7条规定的回收目标完成的必要条件。

5.处理也可以在各成员国或者共同体之外进行①,条件是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运输要符合1993年2月1日理事会关于废弃物在欧共体内进出的海运监督和控制中的规定要求的第NO259/93/EEC规则。

遵照理事会规则259/93/EEC,理事会规则1420/1999/EEC和欧委会规则1547/1999/EEC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出口到共同体之外仅算做履行了本指令条款7(1)、7(2)的责任和目标,如果出口者能够证明回收、再利用和/或者循环操作是在等同于本指令要求的条件下进行的。

6.成员国将鼓励承担执行处理垃圾时引入经认证的环境管理系统,该系统遵守欧洲议会和2001年3月19日理事会规定(EC)NO761/2001,该规定允许在一个共同体生态管理和审查规划(EMAS)②内通过组织进行自愿参与。

第7条

回 收

1.成员国将确保生产者或者第三方在单独或集中的基础上建立系统,在遵守共同体立法的同时,保证第5条规定的分类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成员国将给整体器具的再使用以优先权。在参照条款4规定的日期前,这些器具将不被计入条款2规定的目标任务。

2.与第6条一致,关于送至处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成员国将保证在2006年12月31日前,生产者实现下列目标:

(a)附件IA中规定的1类和10类,

─ 回收率将增加至每件器具平均重量的80%以上;

─ 组件,材料和物质再利用和再循环将增加至每件器具平均重量的75%以上;

(b)附件IA中分类3和4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

─ 回收率将增加至每件器具平均重量的75%以上;

─ 组件,材料和物质再利用和再循环将增加至每件器具平均重量的65%以上;

(c)附件IA中分类2,5,6,7和9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

─ 回收率将增加至每件器具平均重量的70%以上;

─ 组件,材料和物质再利用和再循环将增加至每件器具平均重量的50%以上;

(d)对于气体放电灯,组件,材料和物质再利用和再循环将达到灯重量的80%以上;

3.为计算这些目标,成员国将确保生产者或第三方记录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组件、材料或物质进入和离开处理设施的流量和/或者进入回收或再循环设施的流量。

委员会将依条款14(2)规定的程序,建立细则用于监视成员国在条款2中设置的目标的实施,包括材料细则。委员会应在2004年8月13日前递交该措施。

4.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根据欧委会提案,将在2008年12月31日前建立回收制度,再利用、再循环要使用新目标,包括适当时候的整体器具再利用和附件IA分类8包含的产品的新目标。

与此同时,这将同时考虑使用中电子电气设备的环境效益,提高由于材料和技术领域发展产生的资源效能。再利用,回收,循环使用,产品和材料中的技术进步和成员国以及工业界获得的经验也将被充分考虑。

5.成员国将鼓励新的回收,循环和处理技术等的开发和发展。

第8条

关于来自私人家庭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回收处理费用安排

1.成员国将在2005年8月13日前确保由生产者为条款5(2)建造设立的用于存放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而提供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境方面处置等各环节所需的资金。

2.对于在2005年8月13日之后投放于市场的产品,每个生产者有责任参照条款1为来自他们自己产品的废弃物处理提供资金。生产者可以选择单独或者共同承担的方式完成这个义务。

成员国将确保每个生产商在向市场投放产品时,保证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管理所需要的资金,并且生产者按照条款11(2)清楚地标注他们的产品。这个保证将确保本条款1所需的资金。生产者保证履行责任的方式可以是:以合理比例分摊负担方式;以参加回收保险方式;以开立专门帐户方式。

收集,处理和环境方面处置的花费将不能在用户购买新产品时单独列明。

3.指本条款1的期限到期以前,投放市场的产品所产生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历史垃圾")的费用负担安排可以是:依据按各生产厂家目前在市场上所占份额按比例分摊来执行。

成员国将确保本指令生效后(附件ⅠA1类为10年)8年的过渡期内,允许生产者向购买者在购买新产品时标明在实现环境健康化的方式上所进行的收集,处理和处置花费,提到的费用应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4.成员国将确保生产者经由远程通讯所构成的电子或者电气设备交易,该生产者也按照本指令承担相应责任。

第9条

关于来自使用者而非私人家庭用户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回收处理费用安排

成员国将在2005年8月13日前确保生产者提供资金,用于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于市场的,来自使用者而非私人家庭的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收集、处理、回收和合乎环境要求的处置。

对于在2005年8月13日前("历史垃圾")投放市场的产品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其管理费用将由生产者提供。成员国,作为一种可选方法,也可以由使用者而非私人家庭承担此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生产者和使用者而非私人家庭可以在不违背本指令的情况下鉴定协议寻找其它资金解决办法。

第10条

用户信息

1.成员国将确保为私人家庭的电子电气设备使用者提供以下必要信息:

(a)要求各家各户必须明白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进行分类收集处置;

(b)为用户提供可行的收集渠道;

(c)让他们在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再利用,循环和其它形式回收等方面发挥作用;

(d)让使用者明白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存在会产生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方面的潜在影响;

(e)附件Ⅳ显示的符号的含义。

2.成员国将采纳适当措施以便于消费者参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并鼓励他们积极配合。

3.为尽可能减少未被分类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最终处置数量,也为了便于分类收集,各成员国应确保生产者对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于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印有适当标志,见附件IV的标志符号。在特殊情况下,由于产品尺寸或功能原因,必须将标志印在电子电气设备的包装、使用说明书和产品保修单上。

4.成员国可要求生产者和/或者分销者提供与上述1到3所述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如以使用说明书形式在销售点提供信息。

第11条

处理设施信息

1.为有利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再利用、更新和环境方面全面处置,包括维护、升级、翻新和再利用,成员国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生产者在设备投入市场之后(在一年之内)提供再利用和处理方面的信息。凡是再利用中心、处理和回收点,为满足本指令条款要求,应注明电子电气设备组件和材料,以及有害物质部位等有关信息。这些信息将由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以操作手册或以电子媒体(如CD-ROM,在线服务)的形式向再使用中心、处理和回收点提供。

2.成员国将在2005年8月13日后,使投放于市场的电子或电气器具的生产者在器具上印有清楚标志。更进一步地讲,为确保被投放市场的器具的投放日期有明确识别,,器具上的标志应专门指明产品是在2005年8月13日之后投放于市场。为实现这一目的,欧盟委员会将促进欧洲标准的制订工作。

第12条

信息和汇报

1.成员国向欧盟委员会提供一份关于生产者的信息目录登记,包括被证实的,以每年为单位对投放于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数量和品种;在成员国内对再利用和再回收的电子电气设备数量和品种;每年可收集的出口的废弃物重量,如果不可行,则提供数量方面的估计。

成员国应确保经由远程通讯方式达成交易的电子电气设备生产者按照条款8(4)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包括投放于成员国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数量和种类等。

成员国应确保所要求的信息两年提供一次(要求第一份报告覆盖期末的18个月内)被传送至欧委会。

第一份报告将覆盖期为2005年和2006年。信息将以规范格式提供,该格式将在本指令生效后一年内,按照条款14(2)的程序,建立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数据库后确定。

为满足本款要求,成员国将提供充分的信息交换,特别要参照条款6(5)来处理信息。

2.在不违背条款要求的情况下,每隔三年,各成员国将本指令的执行情况报告给欧委会。报告应按照欧委会起草的问卷或提纲的基础上进行撰写,报告依据1991年12月23日理事会指令91/692/EEC中第6条规定的与环境相关的一些指令①来完成。问卷或提纲将在报告覆盖期开始之前6个月送至成员国。报告应在该报告覆盖的三年期限末的9个月内准备好。

第一份三年期报告将覆盖从2004年到2006年期间。

欧委会在收到来自成员国报告之后,将在9个月内印刷关于本指令执行的报告。

第13条

适应科技进步

为符合条款7(3),附件ⅠB(尤其是考虑到可能增加的家用灯具,丝芯灯泡和光电产品(如太阳能板)、附件Ⅱ(尤其是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处理的新技术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附件Ⅲ和Ⅳ,应按照条款14(2)的程序规定作必要的修改。

在附件被修改之前,欧盟委员会应专门向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再利用者、处理操作人员、环境组织以及雇员和用户协会咨询。

第14条

委员会

1.按指令75/442/EEC第18条设立的委员会协助欧盟委员会工作。

2.鉴于第8条,凡本款所涉及的内容,均按决议1999/468/EC中第5条和第7条规定执行。决议1999/468/EC中条款5(6)规定的期限设定为3个月。

3.委员会将采纳程序中的规则。

第15条

惩罚措施

依照本指令,成员国对已违反本国采用的相关条款的行为进行惩罚。因此,提供的惩罚措施应当是有效的,合理的,有教育意义的。

第16条

强制措施

成员国须确保检查和监督能够方便实施,以保证本指令的正确实施。

第17条

过 渡

1.在2004年8月13日前,各成员国应制订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行政措施以辅助本指令的实施。成员国将应立即通知欧盟委员会。

当成员国制订这些措施时,必须参照本指令,并附上正式出版物。各成员国要按规定的方法执行。

2.成员国要将本指令涵盖范围内的所有法律、规范和行政措施的文字内容汇报给委员会。

3.如果本指令的目标已完成,成员国可以通过权威部门和经济部门之间的协议将条款6(6)条,10(1)条和11条中规定的条款进行调整。这样的协议满足下列要求:

(a)协议有效性;

(b)协议需要按相关截止日期细化目标;

(c)协议须以官方期刊或官方文件的形式,平等地使公众和委员会得到。

(d)取得的结果应当被有规律地监视,并被汇报给权威机构和委员会,并同时在协议规定的条件下可使公众得到。

(e)权威机构要确保本协议所到达的进程。

(f)在没有服从协议的情况下,成员国必须经由立法的,规范化的或行政性措施,完成本指令的相关条款。

4.(a)希腊和爱尔兰,由于他们整体的

── 回收基础设施财政

── 存在的地理环境,比如大量的小岛,乡村和山区

── 低人口密度和

── 低电子电气设备消费水平

不能够达到第5(5)条中第一分条款提出的收集目标或者在第7(2)条提及的回收目标,按照1999年4月26日欧委会指令1999/31/EC中第5(2)条第三分条款,关于废物的填埋①,可以申请延长本条提及的期限。

参考本指令的第5(5)条和第7(2)条,可延长期限达24个月。

在本指令的过渡期,成员国应当将本国的相关决议尽快通知欧盟委员会。

(b)欧盟委员会应将他们的上述决议通知别的成员国和欧盟议会。

5.在本指令运行的5年之内,欧委会应当以本指令的实施经验为基础递交欧洲议会一份报告,特别是关于分类收集、处理、回收和财务安排,更进一步讲,报告必须以技术状况的发展、获得的经验、环境要求和内在市场的功能为基础,最好报告应当附有对本指令相关条文修改的建议。

第18条

实施生效

本指令应在欧洲共同体的官方刊物上发表之日起生效。

第19条

通讯地址

本指令下达给各成员国

2003年1月27日完成于布鲁塞尔

欧洲议会 欧盟理事会

主席(签字) 理事长(签字)

P. COX G. DRYS

附件ⅠA

本指令涉及的电气电子设备分类

1. 大型家用器具

2. 小型家用器具

3. IT和远程通讯设备

4. 用户设备

5. 照明设备

6. 电气和电子工具(不含大尺寸静态工业工具)

7.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8. 医用设备(不含所有的被植入的和被感染的产品)

9. 监视和控制装置

10. 自动分配机

附件ⅠB

为本指令目标所涉及的产品列表

该列表位于附件IA的分类下

1. 大型家用器具

大型制冷器具

冰箱

冷柜

其他大型制冷,保存和食物贮存器具

洗衣机

衣服甩干机

洗盘机

烹调设备

电炉

电热盘

微波炉

其他大型烹调和食物加工器具

电热器具

电暖气

其他大型房间,床,供坐家俱的加热器具

电扇

空调装置

其他扇风,通风换气和空调设备

2. 小型家用器具

真空吸尘器

地毯打扫器

其他清扫器具

缝纫,编织,纺织和织物加工器具

熨斗和其他熨衣,轧平以及其他衣物护理器具

面包机

煎锅

研磨机,咖啡机,开启或封上容器或包裹设备

电刀

理发,吹发,刷牙,剃须,按摩和其他身体护理器具

钟表,手表,和其他专用于测量,指示或记录时间的器具

磅秤

3. IT和远程通讯设备

集中数据处理:

大型机

小型机

打印机单元

个人计算:

个人电脑(包括CPU,鼠标,屏幕和键盘)

膝上型电脑(包括CPU,鼠标;屏幕和键盘)

笔记本电脑

记事本电脑

打印机

复印设备

电子和电气打字机

口袋式和桌式计算器

其他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信息收集、贮存、处理、演示和通讯的产品和设备

用户终端和系统

传真机

电报机

电话机

付费电话机

无绳电话机

便携式电话

应答系统

其他声音传送,图象传输或者其他经由远程通讯传送信息的产品或者设备

4.用户设备

收音机

电视机

图象摄影机

摄象机

高保真录音机

声音扩大机

音乐设备

其他专用于声音或者图象的录制或复制的产品或设备,包括除了远程通讯之外的声音和图象分配信号或者技术

5.照明设备

荧光灯,不包括家用灯

直线式荧光灯

简洁型荧光灯

高强度发射灯,包括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灯

低压钠灯

其他照明和专用于灯光发射或者控制的设备,不包括灯丝灯泡

6.电子和电气工具(不包括大型工业工具)

钻孔机

电锯

缝纫机

对木材、金属和其他材料进行旋转、研磨、磨光、磨碎、锯开、切割、修剪、钻孔、打洞、打孔、折叠、弯曲或者类似加工的设备

用于铆钉、钉子或者螺旋钉紧固或者松开以及其他类似用途的工具

用于焊接或者其他类似用途的工具

用于液体或者气体物质喷雾、喷涂、驱散或者其他处理的设备

用于割草或者其他园林活动的工具

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电子火车或者赛车

手动图象游戏控制台

图象游戏

用于自行车、跳水、跑步或者划船等的计算机

带有电子或者电气组件的运动设备

硬币投掷机

8.医用装置(不包括所有的被植入的和被感染的产品)

放射治疗设备

心脏病治疗仪器

透视仪

肺部换气仪

放射医学设备

人工培养诊断实验设备

分析仪

冰柜

受精检查

其他诊断、预防、监测、处理、减轻疾病、伤痛或者残疾的器具

9.监视和控制工具

烟雾探测器

采暖调整器

自动调温器

用于家用或者实验的测量、称重或者调准设备

其他用于工业安装的监视和控制工具(在控制板等上)

10.自动售货机

热饮料自动售货机

冷热瓶或者罐头自动售货机

固体产品自动售货机

自动取款机

自动销各种产品的所有器具

附件 Ⅱ

按照第6(1)条,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材料和组件的可供选择的处理

1. 下列物质,配置和组件至少要被从任何分类收集的废弃电子电气设备中去除

- 根据理事会1996年9月16日关于PCB/PCT处置指令 96/59/EC,含多氯化联(二)苯(PCB)的电容器

- 含水银的组件,象电闸或者背后照明灯

- 电池

- 经印刷的一般移动电话的电路板,和如果被印刷电路板表面积大于10平方厘米的其他装置

- 调色粉,调色液,调色浆和彩色调色器

- 含溴化着火阻止剂的塑料

- 石棉废弃物和含石棉的组件

- 阴极放射管

- CFC、HCFC、HFC、HC

- 气体流量泵

- 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的液晶显示屏(带有适当的外壳)和所有的带有气体流量泵的背部照明的显示屏

- 外部电子管

- 欧委会1997年12月5日指令97/69/EC中规定的应用于技术过程理事会指令67/548/EEC,与经分类、打包和标签的危险物质 相关的含耐火陶瓷纤维组件

- 含放射性物质的组件,不包含低于1996年5月13日理事会指令96/29/Euratom中第3条和附件Ⅰ中设置的免除极限值的组件,该指令为保护工人健康和防止产生于电离辐射产生的对公众的危险而制定了基本的安全标准

- 含相关物质(高度>25 mm,直径>25 mm或者按比例类似容积)的电解液电容

这些物质、配置和组件应该根据指令 75/442/EEC中第4条的规定来进行处置或者恢复至无害。

2. 列分类收集的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组件要按下面所说进行处理:

- 阴极放射管:荧光外套要被去除

- 包含象使臭氧衰弱或者使全球变暖高过15的气体的设备,象包含于泡沫材料和冰箱回路中的气体。这些气体必须被适当地抽出和处理。按照2000年6月29日理事会和欧洲议会规定(EC) No 2037/2000 中关于破坏臭氧层物质的规定 ,破坏臭氧的气体必须被处理

- 气体流量泵:水银应该被去除

3. 考虑环境需要,重新利用和循环使用,款1和款2应该以环境方面全面重新使用和组件重新循环使用的方式加以应用,这种方法不能被阻止。

4. 在参考第14(2)条的过程中,欧委会应该以与以下相关条目是否要被修正来判断一种物质的优先性:

- 被印刷的移动电话电路板,和

- 液晶显示屏

附件 Ⅲ

1. (包括临时储存)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储存地点优先于处理(不能违背指令1999/31/EC的要求)

- 地点适当,表面不透水,提供溢出收集设施,如果可以,要提供玻璃瓶,清洁剂和去油剂

- 在适当地点放置防天气变化的覆盖物

2.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地点

- 测量被处理过的废弃物的磅秤

- 地点适当,表面不透水,提供溢出收集设施,如果可以,要提供玻璃瓶,清洁剂和去油剂

- 为拆开的剩余零件进行适当储存

- 适当的容器,用于储存电池、含PCB/PCT电容和其他象放射性废物的有害废弃物

- 按照健康和环境规定的水处理设备

附件 Ⅳ

标记电子电气设备的符号

表明分类收集的电子电气设备符号包括十字叉带轮垃圾桶,如下图所示。符号必须印刷醒目、清晰并且耐久。


-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凡在企业,工厂,作坊及一切生产事业和各种机关(国家的,协作社的,私人的都包括在内)的雇佣劳动者,都应享受本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条 对于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海陆空军服军役的战斗员和指挥员不受本劳动法的拘束。

第三条 无论何种已生效力或未生效力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的劳动契约,倘他的劳动条件比本劳动法所规定的条件恶劣者皆不发生效力。

第四条 雇农,森林工人,季候工人,交通工人,苦力,家庭的女工,厨役及其他有特殊劳动条件的工人,除享受本劳动法的一般规定之外,并得享受中央执行委员会,人民委员会及中央劳动部对于这些工人所颁布的个别劳动条件的规定。

第五条 对于苦力(搬运工人,拉车夫,拉船夫,桥〔轿〕夫,挑夫等都包括在内)的苻〔荷〕重量由中央劳动部另行规定之,以及独立劳动者在被人雇佣时所应享受本劳动法之规定权利,另由中央劳动部颁布详细条例。

第二章 雇佣的手续 第六条 雇佣工人须经过工会和失业劳动介绍所,并得根据集体合同,严格禁止所谓工头,招工员,买办或任何私人的代理处的各种契约,劳动包工制,包工头等。

第七条 所有失业劳动介绍所须由各级劳动部组织并管理之。严格的禁止私人设立工作介绍所或雇佣代理处。

第八条 严格禁止并严厉处罚要工人出钱买工做或从工资中扣钱作介绍报酬。

第九条 凡欲寻找工作的人,须至劳动部所设立的失业劳动介绍所登记,列入失业劳动者的名册内。

第三章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

第十条 集体合同是一方面由职工会代表工人和职员与另一方面的雇主所订立的集体条约。在该集体合同上规定出企业,机关,家庭及私人雇主对于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并规定了将来雇佣劳动者个人与雇主间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条 集体合同的条件,对于该企业或机关内的全体工作人员,无论他加入了职工会与否,都发生效力。

第十二条 业经劳动部注册的集体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或依合同上所规定的日期起发生效力。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是一个工人或几个工人与雇主订立的协定。劳动合同的条件,倘与劳动法,现行的劳动法令及集体合同的条件较恶劣者皆不发生效力。有期限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不得超过一年,工会在合同未满期以前,有权要求取消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 所有雇佣劳动者通常每曰的工作时间,依本劳动法的规定,不得超过八点钟。

第十五条 十六至十八岁的青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六点钟,十四岁至十六岁的重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点钟。

第十六条 所有工人在危害身体健康之工业部门中工作(如地下矿工,铅,锌以及其他带毒性的工作),每日的工作时间须减压六点钟以下。危害工人身体健康之工业种类及某种工业每日之工作时间减至若干点钟,由中央劳动部制定公布之。

第十七条 所有在夜间做工之工人,每日工作时间较通常工作时间少一点钟(通常八点钟者减至七点钟,七点钟者减至六点钟,余类推)。

〔附注〕由下午九点钟到第二天上午六点钟称为夜工。

第十八条 除非经过劳动检查机关或工会对于某项工业部门的特别允许,任何工业和季候工作,不得做比本劳动法所规定的时间以上的额外工作。

第五章 休急时间

第十九条 每工人每周经常须有继续不断的四十二点钟的连续休息。

纂二十条 在任何企业内的工人,继续工作到六个月以上者,至少须有二个星期的例假,工资照发。在危害工人身体健康之工业中工作的工人,每年至少须有四个星期日例假,工资照发。

第二十一条 下列的纪念日和节日,须一律停止工作:

(甲)一月一日

新年

(乙)一月二十一日

世界革命的领袖列宁逝世纪念日

(丙)二月七日

军阀屠杀京汉路工人纪念日

(丁)三月十八日

巴黎公社纪念日

(戊)五月一日

国际劳动纪念日

(已)五月三十日

五卅惨案反帝纪念日

(庚)十一月七曰

苏联十月革命纪念日和中华苏维

埃共和国成立纪念日

(辛)十二月十一日

广州暴动纪念日

〔附注〕 各级劳动部得商同当地的总工会,得按当地情形,规定地方的纪念日作为特别休息日,休息日和纪念日的工资照发。

第二十二条 休息和纪念节日的前一日的工作时间,至多不得超过六点钟。

第二十三条 在本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内包括半点钟至一点钟的吃饿时间,不得扣工资。

第二十四条 工人和职员若因生病或生育小孩所得的休假,不得算入第二十条的例假之内。

第六章 工 资

第二十五条 任何工人之工资不得少于由劳动部所规定的真实的最低工资额,各种工业部门的最低工资额,至少每三个月由劳动部审定一次,

第二十六条 各种工业内(国家的合作社或私人的)实际的工资额,由工人(由工会代表工人)和企业主或企业管理人用集体合同规定之。

第二七条 所有劳动检查机关和工会所特许的额外工作,工人须得双薪。

第二十八条 由劳动检查机关的许可,工人在休息日或纪念日做工作,应发双薪。

第二十九条 女工青工与成年男工做同样的工作领同等的工资,童工青工,虽按缩短时间做工作,但工资仍须按照该职业的工资等级,以全日计算。

第三十条 夜工的工资须高于通常的工资,工作八点钟者增加七分之一,工作六点钟(危险工作)者增加五分之一的工资,按件计算的工作,如为夜工,除应得的工资外,工作八点钟者应照其平均工资增加七分之一,工作六点钟者应照其平均工资增加五分之一。

第三十-条 所有工资须现金支付(不得用货品),经常每周或半月支付一次(不得迟过半月,并禁止任何方式积欠),且直接交给工人之手。

第三十二条 工人和职员,遇每年的例假时,在例假期间的工资,应在例假前提前发给。

第三十三条 按件的工作可由工人(由工会代表工人)与雇主双方面订定集体合同,所有按件工作,须规定每日的平均生产率与每日的中等工资(按照每一工业按件所作之工作时间计算)。

第七章 女工青工及童工

第三十四条 女工青工及童工,除享受本劳动法各章的普通权利之外,并规定下列的特别保护女工青工童工之条文。

第三十五条 凡某些特别繁重或危险的工业部门,禁止女工,青工及童工在里面工作。禁止女工,青工及童工工作之工业部门,由中央劳动部审定公布之(如地下矿工,像〔橡〕皮,铅,铜,胶,水银,锡,铸造及其他同样矿场,过高或过低的地方的木工等等)。

第三十六条 禁止女工在任何举重过四十斤之企业内工作,若在某种特殊工业或工作过程中必须包括一部分女工,女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通常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七条 十八岁以下的男女工及怀孕和哺小孩的女工,严格禁止做夜工。

第三十八条 所有用体力的劳动女工,产前产后休息八星期,工资照发。使用脑力的机关女职员(如女办事员与女书记)产前产后休息六星期,工资照发。如小产(堕胎),休息两星期,工资照发。

〔附注〕女工产前产后的休息期内及小产时的工资由厂主担负,如若社会保险处已经成立,则经过社会保险处发给。

第三十九条 生产前五个月内及生产后九个月内不许开除女工,若不得她的同意,并不得令其出外办事成迁移到别处去。

第四十条 哺乳的女工,除享受本劳动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休息外,并规定每隔三点钟休息半点钟来哺小孩,不得克扣工资,并在工厂内设立哺乳室及托儿所,由工厂负责请人看护。

第四十一条 十四岁以下的男女,严格禁止雇用。十四岁至十六岁的童工,经过劳动检查机关许可后才能雇用,

第四十二条 每企业必须完备的详细的登记青工童工的年龄,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等。

第四十三条 设立工厂或商埠学校,以提高青年工人的熟练程度,并给他们以补充教育,经费由厂方供给。严格禁止旧式的学徒制和养成工制。各种形式的学徒制,凡与本劳动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恶劣者(工资,工作时间,待遇等)宣告无效。

第八章 劳动保护

第四十四条 任何机关或企业,不经劳动检查机关检查和许可,不得进行工作,开设或迁徙地方。

第四十五条 所有机器须设置防护器,未经劳动检查机关检查,与适当防护器的设置,不得增设新机器。

第四十六条 无论何种企业,必须发给工人工作专门衣服,工作专门衣股的种类及穿着前期间,由中央劳动部特别规定之。

第四十七条 工作条件及工作过程特别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企业(如温度无常,毒气等),企业管理处须供给工人特别的保护衣股及其他保护物(加护眼器,面具呼吸器,肥皂,特殊食品,肉类与牛乳),在有毒企业内供给消毒药品成器具,这些设备不得由工人担负,并须按期检查工人体格,借谋保护。

第四十八条 各种罚款与克扣工资须严格禁止,赔偿损失亦被禁止,同时对雇用工人后任何时间内,征收工人保证金或储金制度一律严格禁止。

第四十九条 因厂方过失,中间停止工作,不得克扣工资(如机器损坏或缺少原料,厂方不能实行苏维埃法律的规定等)。

第五十条 工人去参加苏维埃选举,出席苏维埃大会,参加职工大会或会议,担任工厂委员会的工作,被法庭叫去当见证人,鉴定人或陪审员等,在执行工作期间,无论时间之久暂都不得克扣工资。

第五十一条 工人或职员,被征到红军中去照军役,因此而失去他的工作,在这种情形中,须预先发给他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二条 雇主必须供给工人以工作的工具,并不得因用工具而克扣工资。倘若工人用自己的工具,雇主必须偿还工人以原价,其详细的办法由集体合同规定之。

第王十三条 由工厂出资建筑工人寄宿舍,无代价的分给工人及其家庭住,未建筑寄宿舍的,每月由工厂津贴相当的房金。

第五十四条 工人和职员若自愿的解除劳动合同,雇主须发给他半个月的中等工资作为卸工津贴费,若雇主开除工人和职员,雇主须发给他三个月的中等工资,作为卸工津贴费。

第五十五条 工人和职员若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雇主须保留他原有的工作地位和原有的中等工资。

第五十六条 由劳动检查员监督劳动法之实行,凡劳动检查员认为某一企业将有立即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及生命者,劳动检查员有封闭该企业之权,劳动检查员的工作任务,由劳动部另行颁布之。

第五十七条 所有受雇后在工作过程中所得的职业病,本劳动法认为与职业遇险同,并应全部抚恤之。

第九章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地方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联合全国各企业与机关的工人和职员所组成,各项职工会及其他方组织,须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所通过的章程而组织之。不根据该章程所组织的各种联合会,不得称为职工会,也不得享受职工会在法律上应享的权利。

第五十九条 苏维埃保证职工会的行动自由,有宣布并领导罢工之权,代表工人交涉并签定合同等权,各省和各县的产业职工总会得代表工人签订该商业工业或地方工人的集体合同。

第六十条 一切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由工厂或店铺委员会监督执行,因为这是职工会在企业中的基本组织,并得监视劳动法及各种关于劳动问题的法令之执行。

第六十一条 职工会主要的任务是代表个别的或集体的工人,保护一切雇佣劳动者的利益,并努力设法改善工人的一切经济及文化的条件,用各种方法积极的帮助和加强发展并保护苏维堆运动及苏维埃政府。

第六十二条 在一切国有及协作社的企业中,职工会是直接参加和佐理这些企业的经理〔挤〕与管理。在私人的企业中,职工会成立特别机关以监督生产。

第六十三条 苏维埃政府给职工会的组织以物质上的帮助,并与职工会以享受邮政,电报,电话,电灯,自来水等市政公用品及铁道,轮船等优待条件。

第六十四条 由雇主出工资总数以外的百分之二的数目作为工会的办公费,又百分之一作为工人的文化费。

第六十五条 雇主开除工人须得职工会的同意,职工会的工厂委员会,店铺委员会代表工人加入评判委员会,以解决劳资间的一切纠纷。

第六十六条 每个工厂及店铺委员会为直接保护自己企业中工人的劳动条件,每个企业中的工厂委员会,须组织劳动保护特别委员会,从工人的活动分子中选出三个至七个组织之。这个委员会的作用是:

(甲)视察劳动法中关于保护劳动及集体合同的一切条文是否执行。(乙)劳动检查机关的检查纪录之提议是否执行……等。

第六十七条 职工会有向苏维埃政府提议颁布各种劳动法令,提出并提荐劳动检查员之权。工厂委员会之委员,根据工厂委员会的证书,有自由进出工厂和参观全部工厂之权。

第十章 社会保险

第六十八条 社会保险,对于一切雇佣劳动者,不论他在国家企业,协作社或私人的企业,不论工作时间之久暂及付给工资的形式如何都得施及之。

第六十九条 由雇主于应付的工资之外,支付全部工资额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的数目,做为社会保险之基金,该项百分比例表另由中央劳动部以特别命令颁布之。绝对不得向被保险人征收保险费,也不得从工资中克扣。

〔附注〕保险基金,绝对不许移作与保证工人无关系的用途。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的优恤的种类如下:

(甲)免费的医药帮助──不论是普通病,或因工作致病,遇险受伤,职业病等都支付医药费,其家属也同样享受免费的医药帮助。

(乙)暂时失却工作能力者的津贴──如:疾病,受伤,受隔离,怀孕生小孩,以及服侍家中的病人等的空缺时间内的工资。

(丙)失业津贴费──(甲)职工会会员,做工在一年以上就可得失业津贴费,非职工会会员,做工在二年以上才可得失业津贴费。(乙)失业工人必须在失业劳动介绍所或在当地工会注册,或由机关证明曾被雇用过,或有职工会会员证作证,才能得到优恤金。(丙)支付失业津贴费时间之长短,可按照当地情形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状况加以限制,但于失业工人仍可继续领相当的优恤金。

(丁)残废及老弱的优恤金──凡工人因一般的原因或遇险或职业病而遭受部分的或全部的残废,成年老不能工作,经过特别专门委员会的检查,而确定此种残废的程度与性质及其家庭的状况后,须得现金优恤。

(戊)婴儿的补助金──如工人生了小孩,得领取补助金来买小孩十个月所必需的物品和牛奶,但此项补助金的总数不得超过二个月的工资。

(己)丧葬津贴费──工人及其家属之死亡,都由社会保险处领取丧葬费。

(庚)工人家属贫困补助金──凡工人的家庭,专依靠工人赚工钱生活者,若工人死亡或失踪,应得优恤金,此项优恤金的数目之大小,支付时间之长短,要看工人的家庭大小等条件,由专门委员会审查决定之。但于受雇任何企业六个月以上的工人,都得领取之。

〔附注〕一,疾病优恤金从得病第一天算起,可达工资同样的数目,但不能超过相当规定的最高限度,由职业病而残废的人,同样可领疾病优恤金,到规定领残废优恤金为止。

〔附注〕二,未成年人的失业津贴,不问他的工作时间之长短,做何种工作,都得领取之。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处之管理与社会保险基金之用途,雇主不得过问,雇主只尽纳保险费之义务,由职工会的代表大会选举社会保险机关的管理委员会,并由政府批准而在职工会和劳动部的监督之下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之收集与用途。

〔附注〕在社会保险处未成立以前,本章所列举的各项津贴费,由雇主担负之。

第十一章 解决劳资冲突及取递〔1〕

违犯劳动法的机关

第七十二条 凡违犯劳动法的案件以及劳资的纠纷,或由人民法院的劳动法庭判决强制执行之,或由劳资双方代表所组成的评判委员会及设在劳动部的仲裁委员会以和平解决之。评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由中央劳动部另行颁布之。

第七十三条 凡违犯劳动法及一切关于劳动问题的法令,集体合同等,无论他对于刑法受何种惩罚,都归人民法院的劳动法庭审理之。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劳动法有疑问或在执行上发生争执的时候,由中央劳动部解释之,未与中央苏区打成一片的苏区,由该苏维埃省政府的劳动部解释之。

第七十五条 凡未与中央苏区打成一片的苏区,凡中央劳动部有权颁布之各种细则和表册,该苏区的最高政权机关有颁布之权。

中华工农兵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项 英 周以栗 曾 山 邓 发 张鼎丞 陈正人 朱 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

主席 毛泽东

副主席 项 英 张国焘

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土地法》刊印

注 释 〔1〕本文其他版本无"取递"二字。


-完-

Sunday, March 28, 2010

熊培云:有多少悲剧还会重来?——与法兰西学院程抱一院士对话中国传统与未来

熊培云

以下是本文作者与法兰西学院院士程抱一先生的部分对话,谈中国的传统与未来。该对话为熊培云"中国悲剧及其出路"系列文章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主际对话",是这部分谈话的灵魂字眼,有其深远的蕴意与内涵。我们把它视作中国内政外交实现真正和谐、上升的基础。没有这个双重基础,一切繁荣、掩耳盗铃式的和谐都将毫无意义。

如抱一先生所言,外加的道德抑制不了内生的危机,人性仍在形成过程中,而拒绝恶的最好方式,是制衡与平等。当主际升华(1+1>2至≈3)沦落为不平等主体间的互相吞噬,1+1<2至≈1,即是悲剧开始之时。

一. 善恶之两端,人性是一种可能

熊培云:您曾经说过自己是个心灵破裂的人,这种破裂对您一生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程抱一:我祖籍南昌,小时候常去庐山玩。母亲是在九江长大的,湖北人,是个孤儿,由教会养大。长江,庐山对我来说敏感极了,那时我们逃难到了巫峡,印象很深。现在三峡的后果我们都无法预测,地震、工程质量、恐怖分子。若是有灾难,真不知道怎么应付。中国这个民族,一些流弊,将来一定被迫要改,这是个时间与代价的问题。至于要付出多少时间,我们还不知道。

我的生命中间发生一些事情。七岁的时候,有个姑母在法国学历史,带回来了卢浮宫的维纳斯像和一些安格尔的裸体画,这都是女性的理想美。对我是一种震憾。但是,两年以后(1939年)发生南京大屠杀,另一个形象出现了,其惨烈是你们无法想像的。很多女人被强奸,被光着拍照,这些裸体和安格尔的画里面少女端着水罐完全是两个世界。中国兵被日本人一排排地练剌刀,这种苦刑,即十字架形象。它们是引发我后来同西方对话的原因,看西方如何面对恶。那时我虽是少年,已经决定对人间大恶与大美的思考,不可放弃任何一端。七岁和九岁,我接受这种心灵破裂。因为它,我可以把人间的东西都纳入到这个空间里去。

基督教对恶的分析比儒佛道都走得远。釋加牟尼在菩提树下圆寂,基督却是钉死在十字架上,大恶与大痛苦,以走到最底层的方式去面对。与十字架对话,我不是从信仰出发,而是对生命的质问。

熊培云:中国人讲隐忍、和为贵,因此常回避恶,即使知道恶的存在,也并不正视,敬而远之。中国传统文化里多拳匪情结,讲朴刀棍棒,当说是正视了恶的,然而寻仇者快意恩仇,冤冤相报,终至恶性循环。武侠也很少走到《基督山伯爵》里最后的宽恕,多是大团圆,并没有解救方式,《水浒传》里宋江等招安之后也全是悲剧。

程抱一:西方除了要面对恶,也提出了解答。不止于至善,绝对不为恶,还有至爱。他们面对的是绝对的恶,解答也是绝对的解答——想办法爱到以爱敌人的方式来解决它。基督所说的宽恕,不是就此忘掉了。他在十字架上,底下人嘲笑他,你既为神之子,怎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基督说原谅他们,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惜这个恶的问题,中国一直没有真正面对。

在中国传统里,除了孔子,孟子也讲性善。荀子讲性恶,可是孟子占了上风。儒家思想从孔子、子思到孟子作为正统传了下来,人性以五伦定制。性善论最大的问题是忽略了人性仍在不断地形成。由于性善论,中国儒家对恶的问题没有做绝对的正视。性善论认为人性是既定的东西,而事实上人性是一种可能。法文里讲人性,On devient humain(我们变成人),甚至是我们de plus en plus humain(逐渐变成人),就是说二十世纪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还是很短的。

西方对恶,不只是基督教,从希腊开始,悲剧把人性中最不能忍受的东西都搬了出来,母屠子,儿弑父,每一剧演到淋漓尽致。中国人讲和谐,说怎么能将血淋淋的基督挂在那朝夕相伴?当知,人性在善方面能达到相当高的地方,如圣人,为恶也可以达到无底深渊。动物之恶出于本能,而人因智慧所达之罪恶,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我看过一张关于中国凌迟的照片,我想大概是徐锡麟,被一层一层照下来,直到割耳挖心,人还一直活着,这是怎样的刑罚?中国有无数的历史深渊,这是不可否认的。到了文革,更是冤狱无数。对于这些恶,无论做什么层次的思考,我们都要面对它。假如我的真理不包括这些东西,它毫无价值。不以绝对的眼光去正视恶的问题,并提出至善的问题,我们的主体不会有发掘真理的可能性,更不会有真正的解救方式。

熊培云:西方人说,地狱常为善愿铺就,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迷信善,使我们对恶缺乏必要的警惕,一旦降临,常常猝不及防,甚至无力回天。这也印证了黄仁宇先生论及贞观之治时的一段总结,"西方的政治思想,坦白的承认性恶,反能造成政治体系的'制止与平衡',使一个现代的国家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尤其值得我们反省。"(《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二.中国传统里没有二

熊培云:在政治结构上,中国是一元,美国是二元,法国是三元。道家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三是伟大的,现在世界多样性实际上也是要坚持三。中国文化讲阴阳,应该说有二元论传统,为什么两千年来政治都回到了一?

程抱一:中国在哲学抽象思考的方法上西方没法比,西方从希腊开始便重推理,而东方却是直觉性的,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中国有几个哲学观念。中国宇宙与生命的观念建筑在气论上面。"生生不息"也是从气而来。中国的一元论,是气,它把所有的东西都包容进去。同时又由于气是个动性的概念,立刻有了变化的和关系两个概念。中国思想很快便从一元,从易经开始,转到了三元。

为什么中国从一元几乎直接跳到了三元?大家忽略了"冲气"这个概念。 老子"三生万物"之后接着是"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主张和谐,认为如果只有阴阳,它是一个对立的二元,可能会产生冲突,于是立刻说"二生三","冲气以为和"。冲气就是三。最初中国人要求和谐,人与人之间也是不要冲突。孔子讲天道人道,立刻引进五伦的问题。先把关系定好,然后用礼乐来处理。到了淮南子时期,经过了战国,讲天地互相感应达到和谐,圆润周流,而二的观念对他们来说一直是对立冲突的观念,不能达到和谐。大而逝,逝而远,远而返。道是周流,而不是直线或方的,对立的。一高丽人听我的演讲,说他们出去旅行,有个格言,不要两个人,要三个人。两个人会冲突,三个人就没有问题,总归有个多数,三能达到一种和谐。问题是,如果三个人不平等,真正的和谐也是不存在的。所以,法国有汉学家说,中国的三是一的演变。

中国传统里有三元的思想,它知道你和我,有人和大自然这个二的分别,但是很快想从中间找到一个共同的成分,滋生一个我们都倾服的第三者,即所谓的冲气,冲气可以让阴阳达到和谐交互。孔子很清楚,人和地和关系一定要有个天,否则将会有不断的争执,所以要把中国的思想推向三元,追求和谐。但是,真正的三,由阴阳达到"冲气",是最高准则,必须是超过我们俩的,而妥协是每个人放弃一点甚至很多,不但不能达到三,甚至低于二,不如二。没有真正的二,就没有三。中国就是忽略了二的问题。二首先是亚里斯多德说的主体和客体。有了对主体的肯定,才有了法与自由的观念。中国人讲求"和谐感应"、"天人合一",好像很伟大,其实不然。

熊培云:中国的三元找到了天,又因为王权的缘故,最后天的概念被"天子"拿到自己家里去用了,终于回到了一元,国变成了家。由于它忽略了个体,忽略了人,制造了非人,从官方到民间,都讲和谐,人们生活在"和谐乌托邦"里,它不但没有实现善的一面,反而最终造成了社会的不安与动荡,造成了最大的不和谐。中国历史上的灾难,不过是"和谐乌托邦"的一次次破灭。反思人类历史上的极端共产主义实验,各种人造天堂,其实不过是在追求一种和谐。1803年,傅立叶发表《全世界和谐》便是共产主义运动的理论源头之一。尽管中国人的"和谐乌托邦"情结有更多的涵义,但它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二十世纪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为什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程抱一:西方有三位一体的思想,但主要是建立在二元上面,从亚里斯多德开始,要求主体客体分开,不然,我们没法观察世界,事实上,柏拉图时便已经将人当主体来思考了。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是让主体面对客体,很明确地说一定要保持分离,最后认为大自然是我们主体应该征服的。启蒙时代,是对人的大肯定,自然就是要被管理。当然,对物质征服,从文艺复兴便开始了,到了十八世纪已经被定义下来。有人说,黑格尔提出了三,正反和,事实上是个惟心论。它从主体出发,创造一个客体,使自己不断超越,达到和。然而,它是将客体吞并以后达到的和。马克思说,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对立的;毛泽东说,无产阶级要把资产阶级吞进去了,这种辨证观后来都行不通。"相看两不厌,只有静亭山"里有大境界,这不是要主观去吞掉客观。

熊培云:和谐之上有国殇。即是说,历史上的这些理论之所以遭遇挫折是由于它以一种极不和谐的方式(比如将盖仑式的"放血疗法"应用到社会生活领域)制造和谐,以为去掉了不谐之音,便可以达到和谐,无视过程的不和谐已埋下危机的种子。

当今中国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稳定压倒一切"本是中国发展的长期目标,是全民面向未来的一件大事,却被程维高等腐败官员当幌子用,最后揭发他的人竟被扔进了监狱。这好比发现了大堤管涌却不让别人说,这些人恰恰是最不珍视稳定的。有人分析国内腐败现象为"前腐后继",主要原因仍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中国转型开始了这么多年,为什么民主化依旧困难重重?

程抱一:西方的二元,中国人也看出了它的流弊,会造成紧张,甚至还有悲剧,因为西方主体与客体是分开的,主体存在于不断的征服和斗争中,但它有它的伟大,包括对物质的分析与征服,包括它的医学。同时,对于主体的肯定,可以让主体尽情发挥,由此产生了法的观念。从希腊、罗马,到黑格尔、康德,他们不断思考法的问题,怎样保护主体,使主体达到绝对自由。主体不只是自己,你在我对面你也是主体。如伏尔泰说的,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绝对尊重你发言的权利。这一点,中国文化里没有,因为它没有二的过程。中国在美学上达到那么大的发挥,可是在人际社会里,困难重重,就是因为二的问题没永远解决,也不能产生真正的三。中国人寄情于大自然,是因为大自然并不限制你。西方在哲学道德等方面的思考,比中国走得远,主体的观念、法的观念、自由的观念,这些都是连接起来的,后来民主思想由此产生,是自然演进、非达到民主不可的。

三. 《中庸》是伟大的三元论

熊培云:中国渐进式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在左右两派争论得很厉害。与此同时,世界冲突也是没有停歇过一天,面对这些纷扰与紧张,我们能否从中国传统中找到智慧?

程抱一:《中庸》是本伟大的书,现代知识分子觉得它腐朽,是因为它被误读了。"中国"本义源于地理上的中原,可是真正的思想也是从"中"开始。商汤去世之前说,要永远保守中;后来老子也说,不如守中;到孔子时,中是最大的观念。《论语》里有段话,有人问孔子道是什么,孔子说我也不知,可是如果有人问我一件具体的事,怎么应付,我叩其两端,然后取中间(作者注: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这个"中"是三的观念,两端加一中,即是三。《中庸》将天地之准则视为中,定了准则后,天地都不能改,就像上帝定了一个东西,自己也不能改,都要遵守,只有遵守了,生命才会继续。极端很容易,中却是最难的。像毛泽东那样朝令夕改是容易的,这和拿破仑晚上没睡好觉要打莫斯科是一样的,明天来个运动,五万人进去,下棋一样。极端就像是发脾气,总是容易的。

中国的思想,不管是尚书、易经、道家、儒家,以及后来佛家的中派,都是受了"中"的影响。每一代哲学家,理学朱熹二程也讲,中不是折衷。在一个不自由、有等级的制度下,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对话只能是折衷。中是在具体的情况下非那样不可,是"中肯"的"中",所谓"中者,中也",打中了靶心。冯友兰讲新儒学,也说"中"绝对不是折衷。在思想上,"中"是中国人的伟大的直觉,可是中国社会,却是一个大的折衷,大的妥协,大的匍匐。相反西方将这种"中"人格化了,不让人朝令夕改、投机取巧。

熊培云:中国的中字,被误读了一半。这即是说,中国跳过了二的问题。您谈的中庸与两极给了我一些启示,可以解释中国目前的一些困境。我一直认为美法方向上的争执是经济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的分歧。中国前改革时代理论上追求绝对的公平,以及改革后追求绝对的效率都是容易的,而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找到中,恰恰是最难的,却是最重要的。中国应当从中国之"中"、中庸之"中"里重拾智慧,找到平衡之美。

四. 解剖中国王权

熊培云:马克思谈到法国中世纪的特点时说,"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刘泽华先生穷一生所学,据此指出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大特点是"王权支配社会"。刘先生在《中国王权主义》一书中讲,在中国完全世俗化的社会中,最高王权不是在社会经济中受经济规律支配形成的,而是非经济方式吞噬经济的产物,是武力争夺的结果。这意味着不是经济力量决定权力分配而是权力分配决定着社会经济分配,社会经济关系的主体是权力分配的产物。于是,王权决定了社会的基本结构,而不是经济运动决定社会结构。中国人文主义中的"修平治齐"客观上与王权主义合流,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苦难的生生不息。

程抱一:中国的天子以天为命,事实上是他个人的意志,因为在政治文化里"二"没有分清楚,天地人,五伦,实际上都笼统为一了。中国人爱讲超脱,这不是超越,超脱是阿Q式的悠哉游哉,我吃苦没关系,我不管,你们去搞。这不解决问题,免不了天灾人祸还要来。中国五千年文化,一直要追求和谐,可是没有一个太平时代超过三五十年,就是唐朝鼎盛也不过三十年(作者注:贞观之治为公元627年一649年,开元盛世为公元713一741年),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此外,几乎没有一个文人善终,冤狱无数,不是从上面来,便是从下面来,馋言、诬告、嫉妒……这是个非常可怕的社会。当然西方社会也很可怕,我不否认,但基本上还有些保障,王权不似中国强大。比如到了路易十四,朕即国家,但他对哪个女人有贪念,还要追求一下,大臣参议一下。中国却是后宫三千,全国美女召来,放在后面,没有止境。西方也就是找个小公馆,偷偷摸摸,最后还服务于政治。

五. 外加的道德与内生的危机

熊培云:中国传统思想是彻头彻尾的人文思想。它把自然与神作为人的手段,尘世生活得到了最大的肯定,人的终极价值追求不过成圣成贤,社会生活因此全面道德化。现在的中国,尽管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危机,但仍有很多学者在继续反思道德在整合社会秩序时的功用。曹锦清在《黄河边的中国》一书里也提到中国的政治困境,"政治必须走民主化、法制化的道路。并非法治优于德治,而是德治不足凭,唯有求助法耳。"

程抱一:对西方中国仍停留在科技上的大吸收上。假如没有精神上的激变与提升,没有制度保障,社会危机还是非常大的。贪污舞弊丛生,社会不公正扩大,这些危机都是从流弊中来的。事实上,康德和孔子都讲过,真正的道德要求是思考以后得来的,而不是外加的一个。人的真正自由,也是在深思之后获得的。所以,道德的信条不是外加的,假如我们的社会金钱主义流行,惟一能维持社会秩序的,是外加的规律与道德,没有经过个体内心思考这个过程,这样社会必然会有大的危机。

六. 中华文明包容性的另一种解读

熊培云:一直以来,我在思考一个问题,中华文明淹灭入侵的"外族文明",是不是因为我们的臣民文化与奴性传统在起作用。不久前,法德电视台中法文化年专题节目里播放了中国缠足的历史,也做了些反思。

程抱一:中国文化里所以有奴性,就是因为没有形成真正的二,就像我刚才说的,为了追求和谐,忽略了主体。所谓的二元论,只是一个吞并另一个。这样的二只会回归到一,更不会产生真正的三。入侵者沿袭中原旧制,因为就管理臣民而言,没有比这一套制度更好用的了。

七. 什么是真正的对话?

熊培云:去年除夕,正好RER线部分罢工,在站台上与一位老巴黎聊天,我想讲点抱怨的话。猝不及防的是,这位朋友知道我来自中国便满嘴跑坦克,勾引我回忆那个兵临城下的年代。中国的文学与哲学,大团圆无数,而历史却几乎全是悲剧,只在悲剧中团圆,"初闻涕泪满衣裳"。

在法国,我们看到对话、辩论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道风景,譬如朱佩被判刑,媒体立刻有了讨论。去年,法国卫生局长Lucien Abenhaïm因为热死人的事件引咎辞职,数月后出了本书,就此事件进行了检讨,这种官场文化是很值得中国人学习的。中国的官场文化,是有官场,无文化,有技术,无科学,书里讲马克思,书外讲马基亚韦利。在西方,沙龙也比较多。希拉克一直在号召政府与社会各界加强对话,您认为对话二字,最重要的内涵是什么?

程抱一:必须要有对话,积极地对话。你和我谈话,假如你不自由,我不能学到什么东西。相反,辨论、对话,是在绝对自由的状况下的主际对话,我们之间所产生的东西永远是高于我们自己的。真正的三,首先是二的关系。我们对话,假如都有诚意,绝对是把我们最好的东西拿出来。对话之前,好的东西各自藏着,对话之后,好的东西不但发挥出来,而且可能会发生质变。一个人身上有着绝对的真,但要通过真与真的交往、交汇,才能达到提升的地步。创造者也一样。我写小说,贝多芬写音乐,凡高画画,都是在与天地对话。真与美都是在交往的状况下达到更高的境界。只有这个境界我才会心悦诚服,因为它是从我这里出发,又高于我本身。真正的美,只有在主际之间才能被启示出来,才具有直正的价值,所以二是十分必要的。民主制度与法治即是保持这个二。中国现在也讲法制,由于立法与执行没有分开,仍是一,没有二。二的问题,中国一定要面对。不管是从科学、道德、思想、哲学,还是从社会制度上讲,二都是必要的。目前中国基本上是朝这个方向走,怎么走,是个时间与代价的问题。

八. 中国怎样对话世界?

熊培云:历史上所有的文明兴替,都与其同外界的对话程度和方法有关。回顾中国近现代历史,以闭关自守追求和谐所得教训不可不谓惨痛。如今,"后殖民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等词语渐渐唤起各国对"软霸权"的警觉。法国汉学家弗朗索瓦·于连曾向中国知识界呼吁,中国知识界应该站在中西交汇的高度,用中国概念重新诠释中国传统思想,不能继续被动接受西方思想,否则中国思想传统将会被西方概念淹没,成为西方思想的附庸。与此同时,伴随着中国经济力量的上升,国内掀起了极端民族主义的新浪潮。二十一世纪,中国如何在对话中面对传统与世界?

程抱一:当选法兰西院士后,当我走在街上,常有法国人突然把车停下来,向我问好,说法国为你骄傲。我当时有些迷惑,后来知道骄傲有两层意思:一是他们为自己国家接纳了远来的人骄傲,二是为自己的文化能吸收了他人带来的精华而骄傲。于是我想,一个人与一种文化的伟大,是以它的开放性来衡量的,而不是保护僵死的国宝的问题。法国有成语讲,如果蛹只知道照镜子,永远不能成为蝴蝶。生命的提升与超越,只能通过不断地交流才能产生,若是自己在房子里照镜子,永远也不能超越。很多人以为,受外来的影响会失去自己的灵魂,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相反,只有更丰富自己的灵魂才有意义,否则,它也不会有什么意义。比如你和一位西方圣者谈话,怎么会失去你自己的灵魂呢,相反他的光照只能发扬你生命中最好的方面。如果你身上有点光的话,也只会发扬他身上最优良的一部分。如上面所说,只要这种对话是平等的,我们便能获得对方最好的东西。如果没有那种高度交流,我们可能不知道什么是自己优良的一部分,甚至会把卑下的一部分当作最好的。我们只有从那种本身具有高度要求的眼光中,才能看出自己境界最高的一部分。

几十年来,我和西方对话,一是不要有限制,二是要和最高层次对话。中国的文化,在我和西方对话过程中,只会得到发扬,绝不会减灭。灵魂、民族魂绝不会因为对话而失去,中国文化达到最灿烂的时候,是跟佛教交结后取得的。

九. 复兴与危机

熊培云:2003年,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中国参与型民众改造社会的热情与积极作用已初现端倪,公共知识分子也逐渐找回其社会担当的角色,您对国内知识分子之于中国未来有何评价?本世纪中华文明复兴是否可能?

程抱一:指望很高。1998年,我回国一个月,一直在北大讲五十年代以来的西方思潮。我感觉国内对新东西很敏感。许多抽象的名词,他们都能理解。应该说,中国文化有一种潜力,也有一种吸收力。只要愿意做,还是能把西方好东西搬来的,中华文明复兴完全可能。但也有问题,比如现在有些艺术家,到了西方后,说还搞什么文艺复兴,你画几笔不就可以了。我说你一定要在意大利去看,那是源头。中西交流,若只追求快熟可用,得到的可能是最庸俗、最下层的一部分东西。就像外国人买中国书法,一团糟,什么都要,因为他们本来也看不懂。

熊培云:是不是说西方也在堕落?譬如说去年夏天法国热死老人的灾难,一定程度上也与家庭伦理危机有关,老人的生活全丢给了社会与福利,子女们都忙着罢工和度假了。

程抱一:目前西方也处于堕落的状态,但西方底子大,虽然价值混乱,神圣和高贵的东西还在,至少还没有堕落到破产的地步。因为它也有危机,所以,各种文明之间互相发掘很重要。应该说,西方交换时,很理智,知道哪些要学习,哪些要发扬。比如巴黎最近的孔子展览,西方人看到,啊,原来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伦理,但警省之后,并非完全拿来主义,而是尽可能从自己文化中去发现。我们的优良传统被抛在一边,有些东西应该把它拿回来。中国神圣的东西没有了,从前可能有些大境界,现在已没有东西可以替代,这是一个危机。此外,现在许多工程和生产没有权力制约,难免将来也会有物质危机。

最后要说的是,不管什么事,都要经过一个人去做。对真理与美恶的思考,都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的。每个人还是可以做很多事情,到了时候,总会显现出来。比如玄奘,此前也有很多人去印度,没弄出什么东西,可是到了他,时候到了,也由于他的毅力,就行了。

熊培云:平平淡淡地生活,一天一天地殉道。但凡坚定一个信念,一代代努力,中国必得幸福自由。

2004年初春 记于巴黎米哈博桥畔


-完-

Saturday, March 27, 2010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汇编》目录

· 中文名称: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汇编

· 出版单位:化学工业出版社

· 类别:环境、医药卫生类

· 装帧:16开平装

· 字数:1571千字

· 编者: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北京市环境卫生协会

· 出版日期:2005/08

· 定价:98元

· 内容提要:

为加强我国及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管理,促进环境卫生事业的规范发展,特编辑《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汇编》一书。

本书汇编了国家、建设部等相关部委及北京市正式颁布的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分成二章:第一章 标准,在本章分为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北京市标准等三个小节,每节按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其他标准分类排序;第二章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章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分类排序。

本书的出版旨在为从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人员查阅本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本书也适合从事环境保护及城市建设等行业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涉及环境卫生的行业标准等进行查阅和使用。

本书由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和北京市环境卫生协会共同编写。

图书数量有限,如有需求者请按以下方式及时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甲3号 北京市环境卫生协会

邮编:100045 电话:010-68539012 传真:010-68539012


图书目录:

第一章 标 准

第一节 国家标准

基础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1997)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2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GB8172-1987)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9217-2003)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19218-2003)

粪便无害化处理卫生标准(GB7959-198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 /T 17217-1998)

免水冲卫生厕所(GB/T 18092-200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

管理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3)

其他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

国家标准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006.1-1999)

第二节 部颁标准

基础标准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J374-2004)

生活垃圾渗沥水 术语(CJ/T 3081.1-93)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 设施标志(CJ/T13-1999)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 设施图例(CJ/T14-1999)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 机械与设备(CJ/T15-1999)

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标准(CJ/T3033-1996)

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CJ/T3039-1995)

技术标准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47-1991)

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CJJ64-95)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93-2003、J252-2003)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CJ/T3037-1995)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CJ/T3059-1996)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86—2000)

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CJJ/T52-1993)

生活垃圾焚烧炉(CJ/T 118-2000)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J184-2002)

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30-1999)

医疗废弃物焚烧设备技术要求(CJ/T3083-1996)

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CJ3036-1995)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清扫、收集、运输(CJ/T16-1999)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垃圾转运(CJ/T17-1999)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垃圾卫生填埋(CJ/T18-1999)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垃圾堆肥(CJ/T19-1999)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垃圾焚烧、气化、热解(CJ/T20-1999)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粪便处理(CJ/T21-1999)

垃圾车(CJ/T84-1999)

垃圾车 技术条件(QC/T29112-1993)

垃圾车 性能试验方法(QC/T52-1993)

压缩式垃圾车(CJ/T 127-2000)

真空吸污车分类(CJ/T88-1999)

真空吸污车 技术条件(CJ/T89-1999)

真空吸污车 性能试验方法(CJ/T90-1999)

真空吸污车 可靠性试验方法(CJ/T91-1999)

真空吸粪车 技术条件(QC/T29113-1993)

真空吸粪车 性能试验方法(QC/T53-1993)

锤式垃圾破碎机(CJ/T 3051-1995)

垃圾分选机 垃圾滚筒筛(CJ/T5013.1-1995)

垃圾容器-五吨车用集装箱(CJ/T5025-1997)

铁质废物箱技术条件(CJ/T 5026-1998)

自装卸垃圾汽车通用技术条件(ZB T59 002-1988)

自装卸垃圾汽车垃圾桶(ZB T 59003-1988)

洒水车 技术条件(QC/T29114-1993)

洒水车 性能试验方法(QC/T54-1993)

扫路车 技术条件(QC/T29111-1993)

扫路车 性能试验方法(QC/T51-1993)

管理标准

城市容貌标准(CJ/T 12-1999)

城镇环卫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J373-2004)

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采集表及其数据库结构(CJ/T 171-2002)

其他标准

城市用水分类标准(CJ/T3070-1999)

反渗透水处理设备(CJ/T119-2000)

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水质标准(CJ/T95-2000)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1999)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1993)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

第三节 北京市标准

基础标准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DB11/T273-2005)

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技术条件(DB11/T170-2002)

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全密闭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B11/T 158-2002)

北京市公共厕所建设标准(DB11/T190-2003)

融雪剂(DB11/T161-2002)

管理标准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规范(DB11/T271-2005)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DB11/T270-2005)

生活垃圾堆肥厂运行管理规范(DB11/T272-2005)

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DB11/T269-2005)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一节 国家法律法规

法 律

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

行政法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节 国家部委规章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三节 北京市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

政府规章

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

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

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

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生活垃圾治理白皮书

北京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北京市城市容貌标准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与各专业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规定

北京市城市公厕服务管理标准

北京市二类以上公共厕所服务管理质量标准(试行)

第四节 其 他

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2001)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规定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完-

Friday, March 26, 2010

美国国防部发表《2004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力量的年度报告》

以下是美国国防部最近发表的《2004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力量的年度报告》导言摘要,由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翻译。

报告全文(英文)见下列网址:www.defenselink.mil/advisories/2004/pa20040529-0422.htm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2000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的要求向国会呈交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力量的年度报告

2000财政年度的《国防授权法》(《公法汇编》106-65)第1202款规定,国防部长应提交一份报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和未来的军事战略。这份报告应说明人民解放军目前和今后可能的军事技术发展方向,说明今后20年中国的总战略、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以及军事组织和作战原则的要旨和可能的演变"。

重要发展

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美国国防部(DoD)观察到中国军事能力在众多领域获得改进。中国军力的最新发展包括:

政治方面。从"自由伊拉克"战役中"借鉴的经验":

─ 中国人民解放军正重新思考从"盟军作战"(Operation ALLIED FORCE)战役中所借鉴的仅仅依靠空中力量就足以在冲突中制胜的理论。

─ 鉴于盟军地面部队推进速度以及特种部队在"自由伊拉克"战役中的作用,人民解放军的理论家们重新思考在可能的台海战事中没有地面部队配合实施远程精确打击的作用。

─ 其他从"自由伊拉克"战役中"借鉴的经验"也使人民解放军的思维发生变化,即综合利用心理战、空中和地面快速推进,集中打击敌人的指挥系统及其通讯能力和作战意志。

─ 联合武器系统一体化和兼容性使人民解放军坚定决心加速获得先进信息技术,提高其武器机动能力、火力和精密武器能力。

─ 联盟方面联合作战的成功使人民解放军决定坚持开发先进的C4ISR系统(指挥、控制、通讯、电脑、情报、侦测及侦察,即Command, Control, Communication, Computers,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nd Reconnaissance)和增强兵种协调作战能力。

防务经济。本报告对中国公布的防务预算以及估计防务相关开支做了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 扩大对防务支出经济背景的评估,增加了准确解释预算细目的内容,说明了预算与领导层拟定的首要经济目标之关系;与防务相关的总支出;以及国家预算重点目标,在这方面从公布的防务预算框架内分析了公共支出趋势及缺乏透明度等问题。

─ 列举本年度采购支出大幅增长的领域,这些支出项目旨在促进目前的军事现代化进程。

─ 日益高涨的人员费用增大了预算分配的难度,一部份军方企业的出售使可用于人员费用的资金来源减少。

武器销售。与《向国会呈交的2003年年度报告》相比,另一变化是武器协议成交额增长了7%。重要协议包括与俄罗斯签署的两项合同:

─ 24架苏凯30歼击机,10亿美元

─ SA-20地对空导弹系统,5亿美元。

人民解放军的训练与演习

─ 加强与外国军队的互动与合作可能改善了政治和军事关系,一个突出的例子是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开展反恐演习。

后勤。本年度致国会报告中的最重要主题是:基于从"自由伊拉克"战役中借鉴的经验,人民解放军希望继续建立联合后勤系统。

国防工业和军事现代化。2004年致国会报告比2003年的报告更详细地介绍了国防工业和生产材料及其对军事现代化的影响。大体上包括:

─ 自力更生将继续是中国国防工业的长期发展目标,计划在今后5至10年期间提高武器质量,达到接近工业化国家的水平。即使基于最乐观的估计,我们认为中国在实现这一目标上也只能获得不同程度的成功。

─ 中国国防工业采取了多种措施:进口外国装备、技术及技能,从事合作研究、开发和生产活动,制订国内研究计划,扩展设施并实现设施现代化。

─ 中国庞大而全面的弹道导弹工业基础设施继续侧重以移动性固体推进导弹取代液体推进导弹,并重视导弹的持久性、维护及可靠性,同时作为重点项目积极研制用于战区和战略性使命的陆攻巡航导弹(LACM)。

─ 在具体有关常规武器平台方面,北京:

─ 继续研制、开发和生产各种系统──包括战术飞机和特种飞机(用于空中加油、空中预警和资料收集及电子对抗等使命) ── 以及现代涡扇引擎技术。

─ 继续制造更具现代化和更具作战能力的战车、潜艇以及两栖舰艇。

─ 继续生产先进的装甲系统,改进旧模式,开发新一代系统。

太空。 北京方面正在全面提高其太空军事能力,包括侦察、导航、通讯、气象、小型卫星技术以及载人航天技术。2003年取得的主要突破包括:

─ 首次发射载人飞船并使之成功返回地面。

─ 发射新型地球同步轨道(GEO)军事通讯卫星(COMSAT)。

─ 将新型胶片图像卫星送入轨道。

─ 发射低地轨道通讯卫星原型,此为中国研制微型卫星所迈出的关键一步。

─ 继续努力研究以不同方法追踪和击败未来敌人的太空系统。

导弹力量。自从递交2003年致国会的报告以来发生的变化如下:

─ 据估计短程弹道导弹(SRBM)数量由2002年的450枚增至2003年的500枚。

─ 继续发展常规中程弹道导弹(MRBM),可在不久的将来部署。

─ 继续发展陆攻巡航导弹(LACM),其陆攻巡航导弹旅可能于2010年之前建成。

─ 继续改进C3导弹(即指挥、控制及通讯导弹)、精密打击以及屏蔽和蒙蔽能力。

C4ISR系统。自从2003年致国会的报告呈交以来,中国通过发展综合指挥和控制网络、新的指挥结构以及改进的C4ISR平台等措施继续加强其联合作战的潜力。如同往年一样,中国领导人意识到人民解放军C4ISR系统的大部份装备比西方同类系统的装备落后几代,因而鼓励新一代研究人员、工程师及军官努力适应现代战场之需要。获得先进的C4ISR技术是中国搜集情报的主要目标之一。

-完-

Sunday, March 21, 2010

家居工程施工工艺

目 录

一、 吊顶工程

二、 地面工程

三、 木制品工程

四、 油 漆

五、 墙面工程

六、 涂料工程

七、 石膏装饰线

八、 电路改造工程

九、 管路改造工程

十、 隔断墙工程

十一、 聚氨脂防水

十二、 木门、窗套施工

十三、 中级、中高级家具制作

十四、 中高级木门

一、吊顶工程(单位:M2)

施工程序:

水平放线 安设地点、吊筋 安装龙骨 防火(防腐)处理 安装罩面板

(一) 石膏板吊顶

施工工艺:

1.

木龙骨材质要求保证没有劈裂、腐蚀、虫眼、死节。含水率低于10%。木龙骨规格应不小于20×30毫米,龙骨间距不小于300×300毫米;(用钉子和乳胶漆联结固定)。严禁只用枪钉连接。吊顶面积较大时,木龙骨应作榫接。

2. 木龙骨粉刷防火涂料。

3.

吊顶所用纸面石膏板一般规格为9毫米厚,须在无应力状态下进行固定,并应用自攻螺钉固定在龙骨上,螺钉与纸面石膏板边距以15—20毫米为宜,钉距以150—170毫米为宜,钉帽嵌入石膏板深度以0.5—1毫米为宜,并不使纸面破损,钉帽应刷防锈漆,钉眼用石膏腻子抹平。

4. 纸面石膏板铺设平均,布局合理,石膏板的对接缝应均匀一致。

5. 缝隙处应嵌入嵌缝腻子,外贴尼龙封口带,刮腻子补平。

(二) 胶合板吊顶(有造型)

施工工艺

1. 造型用胶合板拼接,且接缝处应按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2. 胶合板应使用圆钉帽拍扁固定,以提高板材执钉能力,钉距为80—150毫米,钉帽嵌入板而0.5—1毫米,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3. 木龙骨施工工艺同上,如果是梯层分级吊顶,在变标高位置的边缘应布置吊点。

(三) 扣板吊顶(PVC铝扣板吊顶)

施工工艺

1. 固定时,钉距不能大于200毫米,扣板应做到无色差,无变形,无污迹,安装时应做到拼接整齐、平直;

2. 木龙骨吊顶木方不小于25×30毫米,且木方规矩,木龙骨材质要求保证没有劈裂、腐蚀、虫眼、死节;

3. 墙角应用塑料钉角线扣实,对缝严密,与墙四周连接严密,缝隙均匀。

二、地面工程(单位M2)

(一) 木地板

1. 施工程序:

基层清理 弹线 打孔 木龙骨安装 找平

衬板(12厘板或大芯板)安装 地板铺装 踢脚板安装。

2. 施工工艺

⑴ 清除地面浮灰、杂质等,用衬板满铺地面,(须先安装木龙骨找水平后再铺衬板,)找水平,背挂胶水用水泥钢钉与地面钉牢,衬底与四面墙应留有5—8毫米缝;

⑵ 木地板与四周墙面应留有5—8毫米的缝并用踢脚线压住;

⑶ 在首层铺木地板要做防潮处理,木龙骨做防腐处理;

⑷ 木地板错缝连接,背挂白胶用枪钉从侧面斜向钉入板中,钉头不应露出。

(二) 地面砖(单位:M2)

1. 施工程序

拆箱挑选 预排预铺 地砖浸水 地面基层清理 局部找平 地面基层面上弹基准线 润湿基层面 摊铺砂浆、铺砌地砖 地砖拼缝、加浆勾缝 养护 清理

2. 施工工艺


铺装前应先对房间找方后再进行铺装。方法是:在地面上弹出与门道口成直角的基准线,将基准线平移到房间里角画出边线,在边线端点分别做垂线,确保边线为正方形。弹线应从门口开始,以保证进口处为整砖,非整砖置于阴角或家具下面,弹线应弹出纵横定位控制线。


铺装地砖前,应将基层地面的沙浆皮、污物、尘土等清扫干净,用掺有20%108胶的水泥胶浆在地面上甩成拉毛状的粘接层。地砖在铺装前应清扫背面污物,应在水中充分浸泡,使用前取出,表面无水后使用。


每铺完一行后,应拉线修整接缝,用水平尺调整每块砖的高度,使其规矩平整后再铺装下一行。全行铺完应立即用开刀调整间隙,先调纵向缝,后调横向缝,调好后用木板垫好,用木锤敲击木板,砸实地砖。再用水平尺调整高度,使整体保持一致后再勾缝。


地砖勾缝时用水泥:砂子=1:1(体积比)的水泥沙浆或撒干水泥,同时浇水填灌缝隙,填灌满后用[拍板拍实。勾缝后应及时清理砖面并用锯末或其他材料覆盖,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一般为两天,养护期间不得上人行走。

⑸ 卫生间、厨房铺地面前应把原有贴粘物清理干净、打毛,如破坏原防水层,须重做防水处理,并做蓄水试验;

⑹ 有坡度要求或有地漏的房间要按排水方向找坡,坡度大于等于3%;


在铺地面砖时一律使用水泥:沙子=1:2.5(加水泥用量10%的108胶)厚度≥10毫米水泥砂浆铺贴,在铺贴过程中要注意色号、图案保持一致,并查看有无损伤,然后粘贴并用小木板拍实。

⑻ 水泥标号325#,水泥砂浆应充分搅拌均匀。

(三) 地面石材(单位:M2)

1. 施工程序

清扫整理基层地面 水泥砂浆找平 定标高、弹线 安装标准块 选料 浸润 铺装 灌缝 清洁 养护交工

2. 施工工艺

⑴ 基层处理干净,高低不平处要先凿平和修补,在抹底层水泥砂浆找平前,地面应洒水湿润,并刷素水泥浆一道,以提高与基层的粘结能力;


铺装石材时必须安放标准块,标准块应安放在十字线交点,对角安装。铺装操作时要每行依次挂线,石材必须浸水湿润,阴干后擦净背面。铺贴时,应使用1:2干硬性水泥砂浆,先试铺,安放石材时必须四角同时下落,并用橡皮锤或木锤敲击紧实、平整,然后浆石材掀起,浇素水泥浆重新铺装粘接;

⑶ 石材地面铺装后的养护十分重要,安装24小时后必须洒水养护,两天之内禁止上人。

三、木制品工程

(一) 暖气罩(单位:M)

1. 施工工艺

⑴ 暖气罩制作的木龙骨料及饰面材料应符合细木装修的标准,材料无缺陷,龙骨应使用红、白松木。

⑵ 固定式暖气罩安装前应先在墙面、地面弹线,确定暖气罩的位置,暖气罩的长度应比散热片长100毫米,厚度应比暖气宽20毫米以上。

⑶ 在墙面、地面安装线上打孔下木楔,按照安装线的尺寸制作木龙骨架,将木龙骨架用圆钉固定在墙、地面上,暖气罩立面与台面收口处用实木收口。

⑷ 顶面应用大芯板做底衬,饰面板用三厘板。饰面板安装前应在暖气罩框架外侧刷乳胶。


面板应预留出散热罩位置,边缘与框架平齐。侧面及正面顶部用木线条收口。制作散热罩框,框架百叶条应抛光、平正,并用120#以上木砂纸打磨光滑,尺寸应与龙骨上的框架吻合,侧面压线条收口,框内可做造型。

⑹ 散热罩为活动部分,并应安装碰卡。如在暖气管道上有阀门则应预留检查口。

⑺ 暖气罩木工制作完成后,应立即进行饰面处理,涂刷一遍清油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二) 踢脚板(单位;M)

1. 施工工艺

使用9毫米厚多层板,外贴三厘板,或使用12厘厚中密度板高度一般不大于120毫米,木线收口。

2. 质量要求

⑴ 应平直,若墙不平直,应用水泥或灰浆找平,与墙体缝隙用腻子抹平。

⑵ 符合细木制品、油漆工艺要求。

(三) 包门及门套(单位:樘)

1. 施工工艺

⑴ 原门改制,只用原门木龙骨(在原骨架不变形时),五厘板双面衬底,普通三厘板罩面,上面使用木线条造型,门边四周实木封边。

⑵ 木门套施工程序:找位与划线 打孔下木楔 铺涂防防潮层

龙骨配制与安装 大芯板结构 饰面板安装。


首先应在基层墙面内打孔,下木楔。木楔上下间距小于300毫米,每行间距小于150毫米。木楔应横平竖直,对于基层墙面不垂直的,应先用垫片浆基础找垂直。

② 门套使用大芯板做基层,外贴三厘板,大芯板用圆钉固定在墙面及门洞口,圆钉要钉在木楔子上。门套线规格式样应符合设计要求,背面涂胶后用枪钉固定。


清油门套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选择图案花纹一致、表面平整的胶合板,裁切饰面板时,应先按门洞口及贴脸宽度弹出裁切先,用锋利裁刀裁开,对缝处[刨45度角,背面刷乳胶液后贴于底板上,表层用文钉枪钉入无帽直钉加固。

④ 注意门洞口及墙面接口处的接缝要求平直,45度角对缝。饰面板粘贴安装后用木角线封边收口,角线横竖接口处刨45度角接缝处理。

⑤ 门厚应控制在40—45毫米左右。

(四) 包管道(单位:M)

1. 施工工艺

木龙骨骨架、大芯板或石膏板封面、刷涂料,接缝处一定进行接缝处理。

(五) 家具(吊柜、壁柜)(单位:M或M2)

1. 施工工艺

⑴ 大芯板骨架,外贴三厘板,柜门双面三厘板包镶制作,实木收边。

⑵ 层板为大芯板、实木收前边。

(六) 细木制品要求(部分)

1. 细木制品的木种、材质等级、含水率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的规定。

2. 抽屉屉帮及屉堵用12厘多层板,屉底板为3厘板,在屉帮打槽嵌入,与屉墙用枪钉固定,抽屉宽度为500毫米以上时,必须在屉底加中代。

3. 造型玻璃门(含有框玻璃门)的玻璃框用平线收口。

4. 收口条或造型木线为弧线时,不得用阴角线锯缝处理,须用平线直接折弯或订做木线。

四、油漆

(一) 木器清油工程

1.醇酸清漆

⑴ 清理木器表面 磨砂纸打光 刮腻子 打磨 刷

漆 重复以上程序

⑵ 施工工艺

A:清油涂刷前的基层处理:打磨基层时涂刷清漆的重要工序,应首先将木器表面的灰尘、油污等杂质清除干净,将钉帽按要求陷入木器内1毫米。打磨砂纸时应将砂纸包住短木方垫着磨,线角、大而要求磨平、磨光,并用潮湿布或棉丝将表面清扫干净。

B:用开刀或刮板将油腻子刮入钉孔、接缝等处,刮抹时要横抹竖收,刮光、收净,干透后用砂纸顺着木纹轻轻磨光,用潮布或棉丝擦净。

C:清油涂刷的施工规范:涂刷清油时,依照先上后下,先难后易、先左后右、先里后外的顺序和横刷竖顺的操作方法施工。

D:刷第一遍清漆时,应加入一定量的稀料稀释漆液,以便于漆膜快干。

E:操作时顺木纹涂刷,要求涂刷漆膜均匀,不漏刷,不流坠,待清油完全干透硬化后,用砂纸打磨。打磨时要求将漆膜上的光亮全部打磨掉,以增加与后遍漆的粘接程度。磨后用潮布或棉丝擦净。

F:第一遍清漆刷完后,应对饰面进行整理和修补,对漆面明显的不平处,可用颜色与漆面相同的油性腻子修补,若木材表面上节疤、黑斑与大的漆面不一致时,应配制所需颜色的油色,对其进行覆盖修色,以保证饰面无大的色差。刷第二遍清漆时,涂刷时要刷得饱满,涂膜可略厚一些,操作时要横竖方向多刷几遍,使其光亮均匀,如有流坠现象,应趁不干时用刷子马上按原刷纹方向顺平。第二遍漆干透后,按第一遍漆得处理方法进行磨光擦净,涂刷第三遍清漆。

G:面层抛光打蜡,是对饰面的进一步修饰,也是高档次油漆工程与一般油漆工程的重要区别。抛光是先用水砂纸蘸肥皂水进行研磨,开始用320号水砂纸,最后用600号水砂纸。研磨是用力要均匀,并保证整个漆膜都要磨到。然后用砂蜡(抛光膏)蘸在软布上,在漆膜表面反复揉擦。软布上砂蜡液不宜过多,揉擦是动作要快速。当表面十分光滑、平整时上光蜡,用棉花蘸醋,在漆膜表面薄薄地擦一层即可。

H:清油涂刷的环境要求:木器表面进行清漆涂刷时,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当环境不能达到要求的标准时,将影响工程的质量。涂刷现场要求清洁、无灰尘,在涂刷前应进行彻底清扫,涂刷时要加强空气流通,操作时地面经常泼洒清水,不得和产生灰尘的工种交叉作业。因此,涂刷清漆应在家庭装修工程的最后阶段进行。涂刷应在略微干燥的气候条件下进行,温度必须在5摄氏度以上方能施工,以保证漆膜的干固正常,缩短施工周期,提高漆膜质量。

2. 高级清漆擦漆

⑴ 施工程序:

清扫、起钉、除油污等 砂纸打磨 润粉 砂纸打磨 第一遍满刮腻子 磨光 第二遍满刮腻子 磨光 刷油色 刷第一遍清漆 拼色 复补腻子 磨光 刷第二遍清漆

磨光 刷第三遍清漆 水砂纸打磨 刷第四遍清漆 磨光 擦漆施工 磨退打砂蜡 上光蜡擦亮

⑵ 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与清油基本相同,但第四遍刷漆及磨光后,应使用脱脂纱布内包脱脂棉,粘上稀释后的清漆,在漆面上揉擦3至4遍,至漆膜饱满后用稀料揉擦2遍以上,一定要从一边开始按顺序揉擦。

(二) 木器混油工程

1. 醇酸瓷漆

⑴ 施工程序

清扫基层表面的灰尘,修补基层 用磨砂纸打平,节疤处打漆片

打底腻子 涂干性油 第一遍满刮腻子 磨光 涂刷底层涂料 复补腻子 磨光 擦净 涂刷第二遍涂料

磨光 擦净 涂刷第三遍涂料 磨光 抛光打蜡

⑵ 施工工艺

A:基层处理时,除清理基层的杂物外,还应进行局部的腻子嵌补,修补基层的平整度。

B:对木材表面的洞眼、节疤、掀岔等缺陷部分,应用腻子找平,然后再满刮腻子,满打砂纸,打砂纸时应顺着木纹打磨。

C:在涂刷面层前,应用漆片(虫胶漆或原子灰)对有较大色差和木脂的节疤处进行封底。为提高基层与面层的粘接能力,应在基层涂干性油或清油,涂刷干性油层要所有部位均匀刷遍,不能漏刷,俗称刷底子油,它对保证涂刷质量有很关键的作用。底子油干透后,满刮第一遍腻子。第一遍腻子干后以手工砂纸打磨,然后补高强度腻子。

D:涂刷面层油漆时,应先用细砂纸打磨,如发现有缺陷可用腻子复补后再用细砂纸打磨。最后一遍油漆涂刷前,应对前一遍的漆膜用水砂纸进行研磨,使表面光滑平整后涂刷。

五、墙面工程

(一) 壁纸(单位:M2)

1. 施工程序

清扫基层、填补缝隙 石膏板面接缝处贴接缝带、补腻子、磨砂纸

满刮腻子、磨平 涂刷防潮剂 涂刷底胶 壁纸浸水

壁纸、基层涂刷粘结剂 裱糊 擦净胶水 清理修整。

2. 施工工艺


基层处理时的空裂部位应剔凿重做,满刮腻子应最少两遍,将气孔、麻点、凹凸不平处填刮平整光滑。每遍腻子要薄,打磨后再刮下一遍,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必须粘贴接缝带。应注意阴阳角、窗台下、明露管道后、踢脚板上缘等处,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平整、光滑。

⑵ 涂刷底胶一般使用108胶或醇酸清漆,以防止处理好的墙体受潮,提高与壁纸的粘结能力,底胶一遍成活,但不能有遗漏。


弹线是保证壁纸粘贴横平竖直、图案正确的依据。弹垂线时,有门窗的墙体以立边分划为好。无门窗的墙面,可挑一个近窗台的角落,在距壁纸幅宽短50毫米处弹垂线。如果拼花并要求花纹对称,应在窗中弹出中心线,再向两边分线。如果窗户不再墙体中间,为保证窗间墙角对称应在墙面弹中心线,由中心线向两侧分线。


裁割壁纸,应准确测量墙顶到踢脚板的高度,按各留30—50毫米裁边要求,裁切壁纸。有图案的壁纸,特别时大图案花型的壁纸,应将图形从墙的上部开始对花,要有专人负责,统筹规划,并应编上号码,裁好的壁纸要卷起来平放,禁止竖立摆放。


不同的壁纸,润纸的方式不同。塑料壁纸应再使用前清水中浸泡3分钟后,取出并抖掉浮水,静置半小时左右使用,也可采用闷水的方法,将纸背用排笔均匀刷水后,保持15分钟左右,也能达到目的。玻璃纤维基材的壁纸、墙布等,遇水无伸缩,无需润纸。复合纸壁纸和纺织纤维壁纸也不宜闷水,使用前先用湿布再纸背擦一下即可刷胶,若不了解壁纸的遇水膨胀情况,可先裁切一小条,浸水后试贴,观察其收缩变化情况再使用。


墙面一般可不刷胶,但壁纸较厚时应刷胶。墙面刷胶要薄而匀,可用手刷或滚刷,但都不得漏刷,除阴角处刷两遍外,其余刷一遍即可。纸背刷胶主要再顶棚被糊时使用,刷胶要均匀、不裹边、不起堆。壁纸刷完胶后,纸背对迭存放。裱糊壁纸应按照先垂直、后拼花的原则。拼缝时应特别注意用力要匀,一刀切割两层壁纸,不要留毛茬,也不能切破墙面基层。


发泡壁纸、复合壁纸不能用刮板赶压,可用毛巾或板刷赶压。阴阳角处不可拼缝,应搭接,壁纸绕过墙角的宽度应大于12毫米。裱糊时应尽可能卸下墙上物件,不易卸下的,可采用中心十字切割法切割后裱糊。

(二) 墙面砖(单位:M2)

1. 施工程序

基层清扫处理 抹底灰 抹底灰 选砖 浸泡

排砖 弹线 粘贴标准点 正式粘贴 勾缝 擦缝隙清理。

2. 施工工艺


选料应尺寸一致、色号一致、无缺釉、脱釉、无凹凸扭曲和裂纹夹心、边缘整齐、棱角不得损坏,粘贴前必须在清水中浸泡2小时以上,以砖体不冒泡为准,取处阴干备用;


处理好基层,较光滑的墙面须进行凿毛或拉毛处理,基层为砖墙时,清理干净后应以前一天浇水湿润,基层为混凝土墙时,清理干净后应做拉毛处理。墙面严重不平整时,须先找平。


粘贴前应首先进行排砖,弹线,非整砖使用部位安排适当。并粘贴标准点,以控制粘贴表面的平整度。正式粘贴时应自下而上进行铺贴,要求灰浆饱满,粘结层砂浆厚度应为6—8毫米,亏灰时必须取下重粘,不允许从砖缝、口处塞灰补垫。

⑷ 铺贴时遇刀管线、灯具、开关、卫生间设备的支撑件等,必须用整砖套割吻合,禁止用非整砖拼凑粘贴。阳角对缝处应沿边切45℃角。

六、涂料工程(单位:米2)

(一) 顶棚刷乳胶漆

1. 施工程序

底层处理、涂刷封固定漆和涂刷面漆三个阶段。程序为:清扫基层 填补腻子,局部刮腻子,磨平 第一遍满刮腻子,磨平 第二遍满刮腻子,磨平 涂刷封固底漆

涂刷第一遍涂料 复补腻子,磨平

涂刷第二遍涂料 第三遍磨光交活。

2. 施工工艺

由于藻井吊顶的饰面板为石膏板或木材,在基层处理时,应着重处理安装饰面板时的钉帽及钉孔,石膏板饰面的接缝处,必须加玻璃纤维网带。顶部乳胶漆面层涂刷最少两遍,每遍干后,应复补腻子并用砂纸轻轻磨光,用干布清理面层浮粉后涂刷下一遍。顶面乳胶漆涂刷虽然技术性不很强,但必须遵守规范程序,才能获得满意的效果。

(二) 墙面乳胶漆

1. 施工程序

墙面乳胶漆涂刷的规范程序同顶面乳胶漆涂刷一样。它与顶面涂刷的主要区别在于基层处理与施工方法存在差别。请参照顶面乳胶漆规范程序执行。

2. 工艺要求


墙面乳胶漆涂刷时家庭装修中涂料施工最常用的方法,其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如下问题:基层处理时保证施工质量的关键环节,其中保证墙体完全干透时最基本条件,因为水泥做粘结材料的砂浆,未硬化前呈强碱性,此时涂刷乳胶漆必然反碱。刮腻子之前最好刷一道封固底漆(界面剂)做封墙处理。


墙面必须平整,最少应满刮两遍腻子,如仍达不到标准,应加刮至满足标准要求。具体施工方法:大面积时使用滚涂法,边角部分使用手刷,这样既提高涂刷效率,又保证了涂刷质量。施工时乳胶漆必须充分搅拌后方能使用。


一般常用的施工方法时滚涂法:首先应将涂料搅拌均匀,粘稠度调至适合施工后(应按材料说明适量对水),倒入平漆盘中一部分,将辊筒在盘中蘸取涂料,滚动辊筒使涂料均匀适量地附于辊筒上。墙面涂饰时,先使毛辊按W式上下移动,将涂料大致涂抹在墙上,然后按住辊筒,使之靠紧墙面,上下左右平稳地来回滚动,使涂料均匀展开,最后用辊筒按一个方向满滚涂一次。滚涂至接茬部位时,应使用不沾涂料的空辗子滚压一遍,以免接茬部位不匀而露出明显痕迹。

七、石膏装饰线(单位:米)

1. 施工工艺

⑴ 拼接处用速凝石膏粘接,并用木螺钉固定。

⑵ 花饰的接缝用石膏腻子填满抹平,螺丝孔用腻子抹平。

⑶ 严防石膏花饰遇水受潮变质变色。

八、电路改造工程

1. 施工程序

进行各种线路移位改造时,应首先确定线路终端插座的位置,并在墙面标画处准确的位置和尺寸,然后向就近的同类插座引线,引线的方法是:如果插座在墙的上部,在墙面垂直向上开槽,至墙的顶部安装装饰角线的安装线内;如果是在墙的下部,垂直向下开槽,至安装踢脚板的底部。槽深15毫米左右,将电线导线装入护套线管,卧入墙面槽内,用水泥砂浆抹平,使之固定在墙内。如果原插座保留,则重新安装在原位置上,如果不保留,则应用砖块填堵后,用水泥砂浆抹平。沿地面的导线,在安装踢脚板时,卧于踢脚板的底部内侧,沿顶角的导线,在安装装饰线时,隐蔽在装饰角线的内部。

2. 施工工艺


开槽深度应一致,槽线顺直,应先在墙面弹处控制线后,再用云石机切割墙面,人工开槽。线路安装时必须加护套线套管(PVC管),套管连接应使用专用配件紧密、平顺。导线装入套管后,应使用导线固定夹子,先固定在墙内及墙面后,再抹灰隐蔽或用踢脚板、装饰角线隐蔽。

⑵ 插座盒的安装应先再墙面开处洞孔,导线插入线盒后,线盒卧入洞孔固定,将导线与面板固定,并将面板固定在线盒上。安装电源开关的方法与插座盒的方法一致。

九、管路改造工程

1. 施工工艺


进行供水管线改造时,应先根据设计的要求,进行穿管孔洞的预先开凿、水管量尺下料、管口套丝、管路支托架安装预埋件的预埋。安装供水管线时,应先进行预装,检查无误后,再进行正式连接安装。


首先应根据管路改造设计要求,在墙面标出穿墙孔洞的中心位置,用十字线标记在墙面上,用冲击钻打洞孔,洞孔中心线应与穿墙管道中心线吻合,洞孔应打的平直。管子安装前,应先清理管内,使其内部清洁无杂物,安装时,注意接口质量,同时找准备甩头管件的位置与朝向,以确保安装后连接各用水设备的位置正确。管道螺纹必须绞八牙以上,进管必须六牙以上,不许有爆牙,生料带必须在六圈以上方可接管绞紧。


冷热水管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路应在冷水管路的上方。进行水路管线改造时,应关闭室内供水总阀门,不得带水作业,改造后应试水检查,及时修复接口不良处,不得有渗漏、堵塞等。

⑷ 管线安装完毕,应清理管理,涂刷防腐涂料后,涂刷银粉管。

十、隔断墙工程

(一)木龙骨隔断墙

1. 施工程序

清理基层地面 弹线、找规矩 在地面用砖、水泥砂浆做地枕带(又称踢脚座) 弹线,返线至顶棚及主体结构墙上 立边框墙筋

安装沿地、沿顶木楞 立隔断立龙骨 钉横龙骨 封罩面板,预留插座位置并设加强垫木 罩面板处理。

2. 施工工艺

⑴ 木龙骨隔断墙是以红、白松木做骨架,以石膏板或木质纤维板、胶合板或水泥板为面板的墙体。


木龙骨架应使用规格为不小于40毫米×70毫米的红、白松木。立龙骨的间距应考虑罩面板的尺寸,一般在450—600毫米之间,如有门口,两侧应各立一根通天立龙骨。窗口的上、下边及门口的上边,应加横龙骨。安装沿地、沿顶木楞时,应将木楞两端伸入砖墙内至少120毫米,以保证隔断墙与原结构墙连接牢固。

十一、聚氨脂防水

1. 施工程序

基层清理 抹找平层 边角处理 涂布底胶 第一遍涂料 第二遍涂料 撒豆石。

2. 施工要求

⑴ 应使用双组分Ⅱ型(环保型)聚氨脂涂料。清理基层时必须将尘土上杂物清理干净。


用1:3水泥砂浆抹找平层,要求抹平压光无空鼓,表面要坚实,不应有起沙掉灰现象。在抹找平层时,凡遇到管子根的周围,要使其略高于地平面,而在地漏的周围,则应作成略低于地平面的洼坑。

⑶ 厕浴间地面找平层的坡度以1—2%为宜,凡遇阴角处,要找成半径小于10MM圆弧。

⑷ 找平层必须干燥后才能进行涂膜施工。


涂布底胶时,将聚氨脂甲、乙组份和二甲苯(专用稀释剂)按1:1.5:2的比例(重量比)配合搅拌均匀,用滚刷蘸混合涂料均匀涂布在找平层上,涂布量一般以0.3kg/M2为宜。底胶固化干燥4小时以上,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⑹第一遍和第二遍涂布时,混合料按聚氨脂甲、乙组份和二甲苯=1:1.5:0.3的比例配合(重量比),充分搅拌均匀后方可使用,每次涂布量为0.6—0.8

kg/M2,立面涂布时涂布量为0.5—0.6 kg/M2,防水涂膜总厚度以不小于1.5MM为合格。

⑺ 第一遍涂膜后,一般应固化5小时以上,至基本上不粘手时,再做第二遍涂布。

⑻ 第二遍涂布时的方向应与第一遍涂布方向相垂直。

⑼ 对管子根和地漏的周围以及下水管转角墙部位,必须涂布好,涂层比大面的厚度要增加0.5MM左右,以便确保防水质量。

⑽ 第二遍涂膜完成后再涂膜固化前,应及时稀释撒上少许干净的粒径为2—3MM小豆石,使其涂膜层粘接牢固,作为与水泥砂浆粘接的过渡层。

⑾ 聚氨脂防水涂料应随用随配,不宜一次配合过多,配好的混合料应在40分钟内用完。

十二、木门、窗套施工

1. 施工程序

找位划线 打孔下木楔 龙骨配置 安装大芯板 安装饰面板 贴脸安装。

2. 工艺要求

⑴ 找位与划线:木门套安装前,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先找好标高,平面位置,竖向尺寸,进行弹线。

⑵ 打孔下木楔:木楔排列间距,尺寸,位置应满足钉装龙骨的要求,测量门窗及其他洞口位置,尺寸是否方正垂直,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

⑶ 铺涂防潮层:设计有防潮要求的木门、窗套在钉装龙骨时应进行涂刷防潮层的施工。


龙骨配制与大芯板安装:根据洞口实际尺寸,按设计规定骨架断面规格,可将木套骨架分三片预制,洞顶一片,两侧各一片。每片一般位两根立杆,当木门套宽度大于500MM,中间应适当增加立杆。横向龙骨间距不大于300MM。龙骨必须与固定件钉装牢固,表面应刨平,安装后必须平、正、直,然后进行大芯板安装。

⑸ 饰面板安装:全部进场的面板材,使用前按同房间,临近部位的原则进行配套挑选,使安装后从感观上木纹,颜色近似一致。

⑹ 按龙骨排尺,在板上划线裁板,原木材板面应刨净;胶合板,贴面板的板面严禁刨光,小面皆须刮直。面板长向对接配制时,必须考虑接头位于横龙骨处。

⑺ 大芯板背面应做卸力槽,一般卸力槽间距位100MM,槽宽10MM,槽深4—6MM,以防面板扭曲变形。

⑻ 面板安装前,对龙骨位置,平直度,钉设牢固情况,防潮,构造要求等进行检查,合格后进行安装。

⑼ 面板配好后进行试装,面板尺寸,接缝、接头处构造完全合适,木纹方向,颜色的观察尚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正式安装。

⑽ 面板接头处应涂胶与龙骨钉牢,钉固面板的钉子规格应适宜,钉长约位面板厚度的2—2.5倍,钉距一般位100MM。

⑾ 钉贴脸:贴脸塑料应进行挑选,花纹、颜色应与框料,面板近似。贴脸规格尺寸、宽窄、厚度应一致。

十三、木门扇安装

1. 施工工艺

⑴ 先确定门的开启方向及小五金型号、安装位置,对开门扇扇口的裁口位置及开启方向(一般右扇位盖口扇)。

⑵ 检查门口尺寸是否正确,边角是否方正,有无窜角,检查门口高度应量门的两个立边,检查门口宽度应量门口的上、中、下三点,并在扇的相应部位定点划线。


将门扇靠在框上划出相应的尺寸线,如果扇大,则应根据框的尺寸将大出的部分刨去,若扇小应贴木条,且木条应贴在装合页的一面,用胶粘后并用钉子钉牢,钉帽要砸扁,顺木纹送入框内1—2MM。


第一遍修刨后的门扇应以能塞入口为宜,塞好后用木楔顶住临时固定,按门扇与口边缝宽尺寸合适,画第二次修刨线,标出合页槽的位置(距门扇的上下端各1\10,且避开上、下冒头)。同时应注意口与扇安装的平整。


门扇第一次修刨,缝隙尺寸合适后,即安装合页。应根据合页的宽度,按上、下冒头1\10的要求,定出合页安装边线,分别从上、下边线往里量出合页长度,剔合页槽,以槽的深度来调整门扇安装后的平整,刨合页槽时应留线,不应剔的过大、过深。


合页槽剔好后,即安装上、下合页,安装时应先拧一个螺丝,然后关上门检查缝隙是否合适?口与扇是否平整,无问题后方可将螺丝全部拧上拧紧。木螺丝应钉入全长1\3,拧入2\3,如木门为黄花松或其它硬木时,安装前应先打眼,眼的孔径为木螺丝直径的0.9倍,眼深为螺丝长的2\3,打眼后再拧螺丝,以防安装劈裂或将螺丝拧断。


安装对开扇时,应将门扇的宽度用尺量好,再确定中间对口缝的裁口深度。如采用企口榫时,对口缝的裁口深度及裁口方向应满足装锁的要求,然后将四周刨到准确尺寸。

⑻ 五金安装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得遗漏,一般门锁、碰珠、拉手等距地高度为95—100CM。

⑼ 安装玻璃门时,一般玻璃裁口在走廊内。厨房、厕所玻璃裁口在室内。

⑽ 门扇开启后易碰墙,为固定门扇位置,应安装门碰头,对有特殊要求的关闭门,应安装门扇开启器,其安装方法,参照"产品安装说明书"的要求。

十四、中级、中高级家具制作

(一)中级混油家具

1. 准备工作

① 根据图纸要求做出材料分析。

② 准备好压板平台及上压板。

2. 部件制作和组装

③ 裁切大芯板骨架料和三厘板。

④ 将骨架料和内外三厘板胶粘,并用枪钉固定。

⑤ 打制结构架子。

⑥ 冷压法压制双包空心门(按木门扇冷压方法)。

⑦ 打制好的结构架子测量后、平腔(平整度处理)。

⑧ 钉后身板和前口收口实木条。

⑨ 制作抽屉并组装。

⑩ 压好的空心门实木条圈边后组装在家具上。

⑪ 表面处理和修饰,用0#砂纸打磨光滑洁净。

3. 技术标准

① 外形尺寸和门、屉位置及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② 不得有皮楞、串角现象,家具落地平稳。

③ 封边条、收口条与部件结合紧密,并经刨光和砂磨处理,光滑、无欠茬、起毛、刨络等。

④ 外形尺寸允许公差。

a) 800×800×300以内,各面允许公差≤2MM,用尺斜拉对角,两对称角线长度允许公差≤2MM。

b) 800×800×300以上,各面允许公差≤3MM,用尺斜拉对角,两对称角线长度允许公差≤3MM。

⑤ 对称部件外表面材宽应一致(如家具两侧山板的小面、对称的两侧抽屉、门等)。

⑥ 各种家具五金件安装牢固,拉手应左右对称、上下等距。

⑦ 可移动不带腿家具应钉前后木底脚,木底脚高度10MM。

⑧ 同一室家具的底部前牙板应高度一致。

⑨ 家具后身板为三厘板,长宽超过1000×800的家具后身为五厘板,应钉引条固定或在侧山后裁口卧入用钉固定。

⑩ 所有外表面用铁钉必须将钉帽拍扁,冲入板内1—2MM并用腻子填平钉眼。

4. 注意事项

① 家具平腔时应在水平面较好的大芯板上进行,以保证平整度。

② 家具内部应清理干净、无刨花、木楔、灰尘等。

③ 家具油漆前五金件预组装,所有门合页不许将木螺丝上满,每片合页至少应留两个螺丝眼在油漆后组装时再上螺丝,以保证后组装的紧固。

④ 使用烟斗合页的家具再油漆后组装时必须重新调整位置和张紧度,调好后将调整螺钉紧固。

⑤ 油漆前,拆下家具门屉时必须打号以保证不会错装。

⑥ 配的玻璃或镜子再油漆前预组装后拆下,油漆后再重新装上。

⑦ 拉手等五金件在预组装后拆下,由专人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油漆后装上。

⑸ 家具外表面油漆选用红狮牌硝基磁漆喷漆工艺,柜内刮腻子后混油两遍。

(二)中高级混油家具

1. 制作方法、工艺技术标准同中级家具。

2. 骨架使用特级大芯板,表面用合资三厘板。

3. 家具表面油漆选用长颈鹿牌高级手扫漆喷漆工艺或擦漆工艺。

(三) 中级榉木饰面清油家具

1. 准备工作

⑴ 根据图纸要求做出材料分析。

⑵ 准备号压板平台及上压板。

⑶ 挑选饰面板材、打号。

⑷ 准备干净软布一块。

2. 部件制作和组装

⑴ 裁切大芯板骨架料和三厘板衬板、饰面板。

⑵ 将骨架料和衬板胶粘后用枪钉固定。

⑶ 打制结构架子。

⑷ 冷压法压制双包空心门(按木门扇冷压方法)。

⑸ 打制好的结构架子外表面贴饰面板并用蚊钉固定。

⑹ 打制好的结构架子测量后平腔(平整度处理)。

⑺ 钉后身、前口收口榉木实木条。

⑻ 压好的空心门用榉木实木条圈边后组装在家具上。

⑼ 制作抽屉并组装在家具上。

⑽ 表面处理和修饰,用0#砂纸顺纹打磨后用软布将表面擦拭干净。

3. 技术标准

⑴ 外形尺寸和门屉位置,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⑵ 不得有皮楞、串角现象,家具落地平稳。

⑶ 外表榉木饰面干净、无污渍、崩茬、起皮、硬伤,颜色一致。

⑷ 榉木实木封边条,收口条于部件结合紧密,并经刨光和砂磨处理光滑、无欠茬、起毛、刨络等,实木条颜色一致。

⑸ 外形尺寸允许公差(同中级混油家具)。

⑹ 门屉圈边实木条小面允许公差<0.2MM。

⑺ 各种家具五金件安装牢固,拉手应左右对称、上下等距。

⑻ 可移动不带腿家具应钉前后木底脚,木底脚高度10MM。

⑼ 家具后身板为三厘板,长宽超过1000×800的家具后身为五厘板,应钉引条固定或在侧山后裁口卧入用钉固定。

⑽ 所有外表面用铁钉,必须将钉帽拍扁顺纹钉入,并冲入板内1-2MM,使用枪钉时也必须顺纹钉入,所有钉眼用同色油腻子填平。

4. 注意事项,同中级混油家具。

5. 家具表面油漆选用红狮牌硝基清漆磨退工艺,柜内刮腻子后混油两遍。

(四) 中高级榉木饰面清油家具

1. 制作方法、工艺、技术标准同中级家具。

2. 骨架使用特级大芯板,内衬使用白色宝丽板或白橼板,外表面使用精选榉木板。

3. 同一室内家具表面榉木饰面板应纹理一致、颜色一致,收口榉木条应纹理一致、颜色一致。

4. 家具表面油漆选用长颈鹿牌高级清漆擦漆工艺,内衬使用白橼板,刷清漆四遍。

十四、中级、中高级家具制作

(一)中级混油家具

1. 准备工作

① 根据图纸要求做出材料分析。

② 准备好压板平台及上压板。

2. 部件制作和组装

③ 裁切大芯板骨架料和三厘板。

④ 将骨架料和内外三厘板胶粘,并用枪钉固定。

⑤ 打制结构架子。

⑥ 冷压法压制双包空心门(按木门扇冷压方法)。

⑦ 打制好的结构架子测量后、平腔(平整度处理)。

⑧ 钉后身板和前口收口实木条。

⑨ 制作抽屉并组装。

⑩ 压好的空心门实木条圈边后组装在家具上。

⑪ 表面处理和修饰,用0#砂纸打磨光滑洁净。

3. 技术标准

① 外形尺寸和门、屉位置及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② 不得有皮楞、串角现象,家具落地平稳。

③ 封边条、收口条与部件结合紧密,并经刨光和砂磨处理,光滑、无欠茬、起毛、刨络等。

④ 外形尺寸允许公差。

a) 800×800×300以内,各面允许公差≤2MM,用尺斜拉对角,两对称角线长度允许公差≤2MM。

b) 800×800×300以上,各面允许公差≤3MM,用尺斜拉对角,两对称角线长度允许公差≤3MM。

⑤ 对称部件外表面材宽应一致(如家具两侧山板的小面、对称的两侧抽屉、门等)。

⑥ 各种家具五金件安装牢固,拉手应左右对称、上下等距。

⑦ 可移动不带腿家具应钉前后木底脚,木底脚高度10MM。

⑧ 同一室家具的底部前牙板应高度一致。

⑨ 家具后身板为三厘板,长宽超过1000×800的家具后身为五厘板,应钉引条固定或在侧山后裁口卧入用钉固定。

⑩ 所有外表面用铁钉必须将钉帽拍扁,冲入板内1—2MM并用腻子填平钉眼。

4. 注意事项

① 家具平腔时应在水平面较好的大芯板上进行,以保证平整度。

② 家具内部应清理干净、无刨花、木楔、灰尘等。

③ 家具油漆前五金件预组装,所有门合页不许将木螺丝上满,每片合页至少应留两个螺丝眼在油漆后组装时再上螺丝,以保证后组装的紧固。

④ 使用烟斗合页的家具再油漆后组装时必须重新调整位置和张紧度,调好后将调整螺钉紧固。

⑤ 油漆前,拆下家具门屉时必须打号以保证不会错装。

⑥ 配的玻璃或镜子再油漆前预组装后拆下,油漆后再重新装上。

⑦ 拉手等五金件在预组装后拆下,由专人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油漆后装上。

⑸ 家具外表面油漆选用红狮牌硝基磁漆喷漆工艺,柜内刮腻子后混油两遍。

(二)中高级混油家具

1. 制作方法、工艺技术标准同中级家具。

2. 骨架使用特级大芯板,表面用合资三厘板。

3. 家具表面油漆选用长颈鹿牌高级手扫漆喷漆工艺或擦漆工艺。

(三) 中级榉木饰面清油家具

1. 准备工作

⑴ 根据图纸要求做出材料分析。

⑵ 准备号压板平台及上压板。

⑶ 挑选饰面板材、打号。

⑷ 准备干净软布一块。

2. 部件制作和组装

⑴ 裁切大芯板骨架料和三厘板衬板、饰面板。

⑵ 将骨架料和衬板胶粘后用枪钉固定。

⑶ 打制结构架子。

⑷ 冷压法压制双包空心门(按木门扇冷压方法)。

⑸ 打制好的结构架子外表面贴饰面板并用蚊钉固定。

⑹ 打制好的结构架子测量后平腔(平整度处理)。

⑺ 钉后身、前口收口榉木实木条。

⑻ 压好的空心门用榉木实木条圈边后组装在家具上。

⑼ 制作抽屉并组装在家具上。

⑽ 表面处理和修饰,用0#砂纸顺纹打磨后用软布将表面擦拭干净。

3. 技术标准

⑴ 外形尺寸和门屉位置,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⑵ 不得有皮楞、串角现象,家具落地平稳。

⑶ 外表榉木饰面干净、无污渍、崩茬、起皮、硬伤,颜色一致。

⑷ 榉木实木封边条,收口条于部件结合紧密,并经刨光和砂磨处理光滑、无欠茬、起毛、刨络等,实木条颜色一致。

⑸ 外形尺寸允许公差(同中级混油家具)。

⑹ 门屉圈边实木条小面允许公差<0.2MM。

⑺ 各种家具五金件安装牢固,拉手应左右对称、上下等距。

⑻ 可移动不带腿家具应钉前后木底脚,木底脚高度10MM。

⑼ 家具后身板为三厘板,长宽超过1000×800的家具后身为五厘板,应钉引条固定或在侧山后裁口卧入用钉固定。

⑽ 所有外表面用铁钉,必须将钉帽拍扁顺纹钉入,并冲入板内1-2MM,使用枪钉时也必须顺纹钉入,所有钉眼用同色油腻子填平。

4. 注意事项,同中级混油家具。

5. 家具表面油漆选用红狮牌硝基清漆磨退工艺,柜内刮腻子后混油两遍。

(四) 中高级榉木饰面清油家具

1. 制作方法、工艺、技术标准同中级家具。

2. 骨架使用特级大芯板,内衬使用白色宝丽板或白橼板,外表面使用精选榉木板。

3. 同一室内家具表面榉木饰面板应纹理一致、颜色一致,收口榉木条应纹理一致、颜色一致。

4. 家具表面油漆选用长颈鹿牌高级清漆擦漆工艺,内衬使用白橼板,刷清漆四遍。

十五、中高级木门

(一) 榉木饰面夹板门

1. 准备工作

⑴ 木饰面板挑选、打号、油硝基清漆一遍。

⑵ 制作压板平台及预留上压板一块,压板平台和上压板长宽应一致,用特级大芯板制作。

⑶ 干净的软布一块。

2. 配制骨架,裁制衬板及饰面板

⑴ 门边、门马头用料特级大芯板配制,宽度不<100MM,门代条用大芯板配制宽度不<18MM。

⑵ 衬板用普通三厘板裁制。

⑶ 饰面板裁制必须打对,饰面应同方向、同纹理、同颜色。

3. 制作

⑴ 将平台面清理擦拭干净。

⑵ 将饰面板表面用布擦拭干净后饰面朝下码放在平台上涂胶,码放衬板

按骨架码放位置在衬板上涂胶 骨架涂胶 码放 骨架上面涂胶 衬板涂胶码放

衬板与饰面板接触面涂胶,码放饰面板(饰面朝上),将饰面板表面擦拭干净后按苯程序开始制作第二扇门扇,直至全部门扇制作完毕。

4. 冷压

⑴ 将上压板清理擦拭干净,平整地压在已制做码放好的门扇上。

⑵ 压制方法为冷压,加压方式可采用上卡子、顶立木、重物加压等方式,不论何种方式总压力不得低于300kg,且加压均衡不许压遍。

⑶ 冷压时间不得少于96小时。

5. 将冷压好的木门半成品划线、修边至规定尺寸。

6. 实木条封边、四角割角拼接、实木条涂胶后用枪钉或铁钉拍扁钉帽后固定,铁钉应陷入表面1—1.5MM,封边条厚度控制在8—10MM。

7. 用净刨将四面封边实木条净光,并用0#砂纸打磨光滑。

8. 将制好的门扇清理干净后方可安装。

9. 技术标准

⑴ 木门平直、方正、纹理清晰,同处一室的木门应纹理一致,颜色一致表面无污渍。

⑵ 允许公差,长宽各±1MM,两对角线误差<2MM,四面封边实木条小面材宽允许公差<0.5MM。

⑶ 封边实木条割角严密、封边条与门板的结合处严密无缝隙。

⑷ 骨架所用大芯板必须是同一品牌、同一等级、同一批次,不得混杂其它材料。码放骨架时门代条间距≤150MM。

⑸ 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伤、硬伤、崩茬、起皮、污渍等。

⑹ 实木封边条应光滑、无欠茬、起毛、刨络等,钉眼用同色油腻子填平。

10. 注意事项

⑴ 制作合格后的门扇应直立放置或安装在门套上防止弯曲变形。

⑵ 在安装合页时每片合页应预留2眼,不紧固木螺丝,折下油漆后再装上时再将全部木螺丝装满后紧固。

(二) 饰面夹板门(圈线条造型)

1. 门的主要作法与工艺同饰面夹板门。

2. 应在码骨架压门时,按照图纸要求圈线条的部位在骨架内预置垫木,防止钉线条时钉空。

3. 木线条必须经过挑选、打对,同一门上的木线其颜色、纹理应一致。

4. 弧型线条必须单独定制,不得用直线条改制。

(三) 饰面夹板拼花门

1. 按饰面夹板门的工艺作法压制门扇骨架和衬板,但外层饰面板不压。

2. 按图纸要求裁制饰面板,较复杂的拼花图案应先放大样后再裁板,同一室内的门的拼花应同时套裁,饰面板的所有拼接面用净刨净光。

3. 在门扇上预拼无误后方可拼接,涂胶时应双面涂胶,即再门扇衬板上和饰面板背面均匀涂胶,乳胶应用100目纱网过滤后使用。

4. 允许使用蚊钉固定饰面板,允许使用4、6分的铁钉钉三合板条压条固定,不允许直接使用铁钉或枪钉再饰面板上固定。

5. 各种饰面板的拼接部位应严密无缝隙,门表面应平整、整体感好,拼花造型自然、美观、对称。

6. 拼花时应注意防止乳胶粘于饰面,应预备干净的软布一块,沾温水将拼贴好的板块随时擦拭干净,防止乳胶凝固后形成胶痕。

(四) 饰面实芯门

(五) 饰面实芯门(圈线条造型)

(六) 饰面实芯拼花门

1. 以上三种门在骨架制做上为双层大芯板实心压制外贴饰面板(无衬板)压制工艺参照夹板饰面门。

2. 注意事项,双层大芯板压制时应背层对背层压制,并应在大芯板的正面切5MM深,≥5MM宽卸力槽两道以上,以防止受力不一致造成弯曲和变形。

(七) 实芯凹凸造型饰面门

1. 准备工作

⑴ 应提前订制木线,弧型或其它异型木线,应根据图纸要求放样后订制。

⑵ 饰面板挑选、打号、油硝基清漆一遍。

2. 配制骨架,裁制九厘衬板及饰面板。

骨架用特级大芯板为基层,两面用九厘夹板做衬层,三厘饰面板做表层。

3. 制作及冷压

骨架、衬板、饰面板(非凹凸部位)应尽量整体冷压,压制方法参照平板门冷压。

4. 造型

⑴ 造型用的饰面板材裁制时应注意纹理和方向,并打号。

⑵ 凹凸造型制作时,其坡型部位应案图纸规定角度修整衬板和饰面板,并在造型部位预组装,确认对接缝严密、无虚接后,方可涂胶并固定在门上。

⑶ 允许用蚊钉固定饰面板,允许用枪钉或铁钉拍扁帽后固定实木线条,但必须顺木材纹理钉入以保证油工勾色、修色顺利。

5. 技术标准

⑴ 饰面板纹理一致,方向一致、颜色一致,造型对称有整体感。

⑵ 收口实木木线、造型木线应颜色一致、纹理一致,左右对称、上下对称、四周交圈。

⑶ 造型凹进部位深度一致,凸其部位高度一致平整、不串角。

⑷ 圆弧形实木木线必须单独加工制作,不许用直线改制,以保证整体性。

⑸ 其它技术标准和有关工艺参照夹板饰面门。

6. 注意事项

⑴ 制作号的木门必须直立存放或装在门框上,如必须平放时严禁凹凸造型部位触地或受力。

⑵ 用软布和温水轻擦表面,清洁无污渍后方可交油工。

⑶ 安装后注意成品保护。

(八) 各种混油门

参照饰面门同类型标准制作。


-完-

Monday, March 8, 2010

专访《经济学人》总编辑


FT中文网特约撰稿人崔莹

2006年9月4日 星期一

■ 倡导经济自由主义

■ 文章坚持不署名

■ 用观点做封面

■ 重视中国经济报道

创办时间:1843年

创办者:詹姆士·威尔逊(James Wilson)

出版商:经济学人集团

现任总编:约翰·麦克列威特(John Micklethwait)

发行量:100万/周

受访人:约翰·麦克列威特

英国杂志《大议题》(The big issue)的主编约翰·伯德(John Bird)得知我要去采访《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的主编,要我一定把这样一句评价带给他们——"The Bees Knees"(优秀中的优秀)。

《经济学人》 主编约翰·麦克列威特

《经济学人》在全球拥有100万的销量,其中,美国的销量是每周55万,英国的销量是每周15万。《经济学人》到底是怎样一份杂志,有如此的魅力?2006年8月22日下午,我采访了《经济学人》第16任主编约翰·麦克列威特(John Micklethwait),试图找出其中的答案。

从伦敦圣詹姆斯地铁口出来,穿过圣詹姆斯花园,我来到圣詹姆斯大街25号——《经济学人》大厦,大厦的正厅摆放着《经济学人》创始人詹姆士·威尔逊(James Wilson)的雕像,雕像的旁边是一抽象艺术品——放满五颜六色纸条的篮子。《经济学人》大厦的侧门也被"打扮"的别有情趣,一个叫茱丽·维赫(Julie Verhoe)的当代艺术家把《经济学人》大厦的入口当做了他的展台。

亦庄亦谐的装点,和《经济学人》杂志的风格相得益彰。

杂志的独立性一直没有变

约翰·麦克列威特任《经济学人》主编不到半年,但是之前,他已经在《经济学人》集团工作了19年,并曾任《经济学人》美国版的主编。有记者评价,他很"迷人,很上相"。果不其然,约翰·麦克列威特不仅高大、帅气,而且思维缜密。

报社陈列的各期《经济学人》杂志

记者:你担任《经济学人》主编快半年了,与之前的工作相比,有哪些挑战?

约翰·麦克列威特:从4月1日到现在,5个月左右。的确是很不一样的工作,之前,我主要负责《经济学人》美国版本,现在,不仅仅负责稿件在全世界的采写,编辑,还有很多管理方面的工作。工作更多了,但是如果你自己决定要做这件事,你就不能埋怨。

记者:那你现在还写稿么?

约翰·麦克列威特:是的,依然写稿,但是不太多。我要审阅所有的稿件,目前,我编辑的稿件比写的要多,但是我很希望能多写些稿件。

记者:你是英国本地人?

约翰·麦克列威特:是的,我出生于伦敦,但是在莱斯特(Leicester)附近的农村长大,然后在美国工作了很多年。

记者:你是牛津大学毕业的,学习的什么专业呢?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学的是历史,名字是"现代史"主要是欧洲史,不是中国的历史。(笑……)

记者:和经济有点差距?

约翰·麦克列威特:上任主编比尔·艾默特(Bill Emmott)是经济学家,他的上任鲁伯特·潘内特·雷(Rupert Pennant-Ray)也是经济学家,再上任安德鲁·奈特(Andrew Knight),不是……比尔和他的副主编克莱夫·克鲁克(Clive Crook)都是优秀的经济学家,但是两个人都离开了。我和现任副主编艾玛·邓肯(Emma Duncan)都不是经济学家,但是我们有一个强大的经济学家团体。我过去经常报道经济,但是我绝不会说自己是经济学家。

记者:你在《经济学人》工作了将近20年,觉得整本杂志有变化吗?

约翰·麦克列威特:基本上是一样的。读者群没有变,杂志的独立性没有变。我们不会对任何人负责,这的确是很奢侈,很少见的事情。变化的是一些实际操作中的细节,《经济学人》更倾向于专业化,并且,在我在职的19年来,驻外记者越来越多。

记者:在中国,我们有个传统的说法,"新官上任三把火",你认为你将给《经济学人》带来哪些变化?

约翰·麦克列威特:三把火?我不知道,一切都在进行着,我尽力去改变一些事情。

记者:带领杂志"进化"?

约翰·麦克列威特:所有杂志都是继承和调整的结果(change and continuity)。我认为,我和前任主编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杂志的立场不会改变。变化的是杂志的内容设置……但不会是特别大的变化。

不会以"英国视角"报道

《经济学人》并非新闻杂志,他们不会报道新闻,不会关注发生了什么,或者预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他们将一些相关的大大小小的事件联系起来,并分析解释,他们要做的就是——告诉大家,这是怎么一回事?《经济学人》试图在其他人看清楚这个问题之前给读者答案。

记者:《经济学人》的读者是怎样一个群体?

约翰·麦克列威特:基本上是有钱人,相对年轻,40岁多点。他们是对全球经济感兴趣的人,想了解外面的世界的人,大部分是商人,但不全是。他们对外界发生的事情有比较全面的认识,他们认为了解外界发生的事情,对他们来说也很重要。

记者:也就是说,主要是社会"精英群体",受过高等教育,精通英语?

约翰·麦克列威特:这样说也不全面,很多读者读《经济学人》,因为我们的风格。我们可以用很聪明的一句话让一个人笑,同样,这句话也会让其他2万多读者笑,并认为"很聪明!"但是那样,会失去其他的读者。所以我们尽量让语言简练,清楚,吸引更多的读者。

记者:《经济学人》的对政治,经济报道持怎样的态度和立场?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们一直主张自由(liberal),《经济学人》的创办就是为了推动自由贸易,我们也主张自由开明的政治,只是主张温和的自由 主义 (liberalism with a small 'l')。我们反对奴隶制,呼吁刑罚改革,反对死刑……我们一直保持这样的传统,也因此遇到不少麻烦。比如在美国,我们同意共和党的经济政策,民主党的文化政策,在英国,实际上有一个自由党,但是我们不认为他们真的"自由"……无论在哪里,我们都不会和任何党派站在一起。

记者:这样的立场和观点,是不是会给你们带来很多麻烦?

约翰·麦克列威特:在某些地方遭到禁受,比如中国,比如沙乌地阿拉伯,比如伊朗,新加破……新加坡甚至要和我们打官司,新加坡当地的法律规定,只要刊物在当地发行,他们就有权利对他们认为不合适的报道进行辩护。

记者:我了解到,《经济学人》在美国的销量占到全部销量的一半。

约翰·麦克列威特:对,这很正常。一是我们的读者在逐渐增多,二是对外界感兴趣的美国人越来越多,美国人喜欢阅读《经济学人》中关于美国的报道。我们的报道常常带有批判精神,可以引起读者共鸣。《经济学人》的读者是很顶端、也是很固定的群体。随着这个群体的壮大,我们杂志的销量也在增加。

记者:但是,有读者反应,《经济学人》是很"英国化"的杂志,很多文章带有明显的"英国视角"?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认为是一种"英国语言风格"。我曾经收到读者来信,问"你们为什么用板球(英国传统的国民运动)做比喻?"这很公正,我应该给这个读者回信……但是如果说是英国人的视角,那根本不对。我们从来不会站在英国人的立场上写任何文章。我们会有英国人的"方言",但是绝对不是以英国人自居,而做怎样的报道。我知道,无论是在美国,或者在中国,人们对世界的观点多少受到他们所在的国家的影响。如果是美国杂志,比如《时代》(《Time》)或者《新闻周刊》(《Newsweek》),他们多报道美国可以理解,因为对美国人而言,他们自然更关注本国的报道,并且,美国很大,有足够的新闻资源。中国杂志也可以做到这一点,因为中国也很大。但是英国呢?只是有5000万人口、欧洲边上的国家,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都有答案。

记者:是因为英国和美国文化上的差异吗?

约翰·麦克列威特:语言是最主要的。我们有可能会出些差错,比如用"板球"这样的英国式的比喻,但是,总体来说,英国和美国的语言是接近的,文化是相通的,这有利于杂志的销售。如果是法国杂志,在美国的销售肯定不会乐观,法国人对美国人的苛刻是出了名的,即使没有语言的障碍,法国杂志也很难被美国市场接受。尽管英国一直被认为是美国的联盟,我们还是会对美国进行批评。我们收到很多的信,说,"你们竟敢对美国如此粗鲁?"对很多问题的观点,大西洋两端的这两个国家是不同的。

杂志用观点做封面

《经济学人》以社评(leader)做封面、不署名为特点。以观点做封面,立场鲜明,爱憎分名;不署名,作者就不会担心自己文章的质量,而更担心整本杂志的质量。因为作者的声誉由杂志的声誉决定。

记者:封面报道是如何决定的呢?有什么样的原则吗?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们在这个方面很奇特,我们用我们的观点做封面,而不像其他媒体,把自己的观点融在报道之中。我们的立场非常鲜明。我们通常先讨论报道什么样的观点,然后我们再去找合适的封面。这周,我们计划做关于报纸的封面,报纸的将来。另外一些新闻杂志,比如《时代》和《新闻周刊》等,他们更在乎报道涉及哪些重要内容,他们花很多的时间研究别的杂志将报道什么。而我们关注的是观点,然后,我们找封面去配合这个观点。

记者:封面会变化吗?比如报道突发事件?

约翰·麦克列威特:会变化,直到周四的早上。上一期被撤换的封面是关于恐怖组织领导人扎卡维(Zarqawi)的,那期封面本打算做"肮脏的天空",关于航线的安全的,但是那天早上报道,扎卡维死于空袭,所以我们就换他做封面。"和强大的俄罗斯在一起"的封面应该被换成关于以色列的封面,我们还应当做一期"迷失在中东",做一期关于英国的恐怖活动……恐怖活动,扎卡维死于空袭,以色列的战争,同时发生的时候,不得不选择。

记者:如何选择呢?

约翰·麦克列威特:实际上,人们读《经济学人》读的是《经济学人》的观点和分析,仅仅报道一则新闻的话,没有多大价值。

记者:除非特别大的事情。

约翰·麦克列威特:如果是乔治·布什,托尼·布莱尔突然遇害,或者卷入什么丑闻,我们肯定会抢这个新闻点。

记者:是不是有个很大的"智囊团"策划封面报道?

约翰·麦克列威特:其实,负责封面报道的人员每周都不一样。我们选好观点,然后组织封面报道。我们没有固定的封面报道的写手。封面设计人员当然是固定的。通常在周五,或者周日,他们会根据"观点"将下一期的封面设计出来。

记者:《经济学人》中的文章都不署名,是一个人的作品,还是一个团体的作品?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们倾向于作者独立完成文章。但是和其他新闻杂志不同的是,比如,如果你在中国为我们写文章,关于中国农村的贫困现象,即使你是个新手,你也可以写。我们会对文章进行编辑,并且,没有理由,你的文章就不可以做封面。我知道其他一些杂志,比如《时代》和《新闻周刊》,据我的理解,他们有写手,有负责采访的,采访人员将材料收集好,提供给写手,写手完成文章。我们没有某些人采访,某些人创作这样的政策。我们的原则是,约某人完成某篇稿子,我们来编辑。我们编辑的程度有时候很重,但是基于原稿的。

记者:不署名,很难判断文章的出处?

约翰·麦克列威特:很多人认为,我们不署名,所有的文章都是集体创作的结果。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匿名意味着我们有对稿件进行编辑的权利,如果你说,"泰国是很美好的地方,但是我不喜欢它!"我可以加"不"在前半句话……(笑)

记者:如果是名人为《经济学人》写文章呢?比如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可以署名吗?

约翰·麦克列威特:不会。但是过去我们曾经为名人的文章署名,直到两年前。我们实际上在之前尝试了5年,但是效果不好:第一,名人不定是好作者,第二,我们想借名人的观点引起读者歧异,然后我们可以和读者辩论,看起来是一种和读者互动的报道方式,但一直没有开展起来。于是,我们停下来——不是我的决定,是我的前任主编的决定。

没有直接的竞争对手

前任主编比尔·艾默特在职的13年间,将《经济学人》的销量提升到100万,有报道称,约翰·麦克列威特计划将杂志的销量提升到200万,约翰·麦克列威特回应,"如果认为《经济学人》的销量会在将来的10年里,顺其自然的增长到200万,这是错误的,但是每周销量200万,绝对是我努力的目标。"方向已经有了,约翰·麦克列威特的任务是掌好舵。

记者:你们为什么不办《经济学人》当地语言的版本?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们有可能会办,也许会从中国开始。我觉得这个版本应该是《经济学人》英文版的翻译,而并非内容完全改变。我们的成功就在于杂志是全球化的杂志,我们的报道是世界化的视角,无论你是中国人,韩国人……《经济学人》提供给你的是世界的观点。可能,对于当地语言的《经济学人》,我们会考虑设计不同的封面,调整报道的顺序——比如在中国,关于中国的报道放前面,其余就不变化了。

记者:这是你的工作计划吗?

约翰·麦克列威特:目前的计划是坚持现有的状态,因为《经济学人》仍然是正在发展中的以英文为主的杂志。如果,杂志停止增长,或者遭遇严重的障碍,我们会考虑出当地语言的版本,中国应该是最理想的尝试地点——我们办刊理念不会改变,办给精英群体,世界化的观点。

记者:《经济学人》的网站情况如何?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们正计划重新设计网站,就是最近的两个月,我们将扩大报道的范围,明年,网站的内容每日更新,读者每天都可以读到不同的新闻。

记者:是免费的吗?

约翰·麦克列威特:大部分免费,但是杂志里的内容不会涉及很多,会有部分样章,如果你花不少钱买《经济学人》,结果发现网上的内容和杂志的内容一样,并且全免费,那你不会高兴的。

记者:《经济学人》有一半的股份归《金融时报》所有,你们经常合作吗?

约翰·麦克列威特:《经济学人》一半的股份由私人股东控股,另一半由《金融时报》拥有。《经济学人》和《金融时报》彼此是友好的竞争关系。从运作来看,我们会聘用他们的记者,他们也会聘用我们的记者。我们最优秀的一个记者马丁,离开《经济学人》,加入了《金融时报》,该死!(Damn)但是优秀的金融时报的记者也会加入到我们的团队。

记者:双方的竞争针锋相对?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们是竞争对手,但是他们是报纸,我们是杂志,他们拥有我们的一半股份,但是控制不了我们。

记者:《经济学人》其他的竞争对手呢?比如《新闻周刊》?

约翰·麦克列威特:是的,实际上,并没有其他杂志和我们做完全一样的事情,同理,如果你是《泰晤时报》(《The Times》),你会担心《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ph》),如果你是《时代》杂志,你会担心《新闻周刊》。我们的竞争对手很广泛,有些内容和《时代》、《新闻周刊》竞争,有些内容和美国的《旗帜周刊》(《The Weekly Standard》)、《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和《纽约客》(《The New Yorker》)竞争。《时代》和《新闻周刊》是新闻杂志,对商业涉及不多,我们和他们的竞争主要是发行量。我们和《财富》(《Fortune》)、《福布斯》(《Forbes》)和《商业周刊》(《Business Week》)的竞争主要是广告,如果你去华盛顿,会发现,我们的竞争对手是《旗帜周刊》和《新共和》,因为都是那周的新闻。在伦敦,我们的竞争对手是《新政治家》(《The New Statesman》)和《旁观者》(《the Spectator》)。这就是我们的处境。我们不幸运,没有直接的竞争对手。有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说我们的竞争对手是时间,有记者误解成了《时代》杂志,有很多的杂志,很多的选择,我们要争取的就是你的时间。你下班回家,我们竞争你看电视的时间,上网的时间,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和男朋友相处的时间……那是我们真正的竞争者,我认为。

记者:《经济学人》的品牌是如何推进的呢?尽管已经很著名了。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们目前唯一在做的是,调整了《经济学人》在英国的广告牌设计,这个方案由市场部门的人提出,得到我的允许后进行。《经济学人》在全球的广告形象趋于一致。

中国的经济发展是个奇迹

《经济学人》前任主编比尔·艾默特是亚洲经济专家,他本人更对日本、中国经济有着浓厚的兴趣,约翰·麦克列威特则是"美国通"。为抓紧"补课",4周后,约翰·麦克列威特直赴《经济学人》北京编辑部。

记者:你在任后,关于中国的报道多吗?

约翰·麦克列威特:的确计划了两个关于中国的封面报道,但是一直没有出版,因为中东战争,前5周有4个封面都是关于中东的。

记者:那是关于什么的呢?

约翰·麦克列威特:其中一个是关于中国企业的在南非的扩张,中国企业集团在南非收购公司,购买资源……文章是关于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及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等。

记者:如果报道关于中国的经济新闻,是怎样的程序?

约翰·麦克列威特:主要通过我们北京的编辑部。我们在北京、香港设有编辑部。因为比较复杂的原因,我们没有在上海设编辑部,但是早晚,我们会在上海设编辑部的。

记者:《经济学人》还经常围绕某个话题做很多调查,研究?比如关于中国经济某个方面的问题。

约翰·麦克列威特:希望他们多做研究。我们有负责亚洲版块儿的编辑,经常和驻中国的记者詹姆斯·米尔斯(James Miles)商量……和上任主编相比,亚洲经济是我的弱项,4周后,我将去北京,《经济学人》是面向全世界的杂志,中国更是不可忽视的报道重点。

记者:你对中国经济和印度经济是怎样看待的?

约翰·麦克列威特:我认为,中国做得更好。事实是,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都快得惊人,我们有一篇关于印度经济的报道,照这样的发展速度,印度应该会有更多的钱用于教育,国家逐步强大……中国也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疯涨,但是同时产生了很多问题,比如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规划设置不合理等。

记者:中国政府应该是能够意识到这些问题的。

约翰·麦克列威特:你说得对。但是目前,中国政府可以把问题处理的很好。无论怎么样,中国把几亿人带出了贫困,给了他们新的生活,是很大的成就,也是个奇迹。

记者:《经济学人》在中国的销量有多少?

约翰·麦克列威特:不多。我了解的是,如果是中国市民,订阅《经济学人》的话,需要特殊的许可证,有点"疯狂",很难理解。

记者:《经济学人》曾经组织了不少会议?

约翰·麦克列威特:组织过关于"欧洲冒险资本"、"能源产业"等会议,但是和《经济学人》的采编是两回事。

记者:很多人猜测《经济学人》编采人员庞大,是这样吗?

约翰·麦克列威特:并不是这样,我们全球总共有70,80人,并不多。其他一些杂志有200多人。

记者:《经济学人》的收入不错。

约翰·麦克列威特:谁说的啊?我们应该支付更多。

记者:因为大家都干"匿名"工作?

约翰·麦克列威特:是啊,没有名字,工作多,不过,总体来说,我们的收入还不错……(笑)

(背景)

《经济学人》,用麦当劳的"巨无霸"解释经济

一听"经济学"三个字,很多人就退避三舍,其实不然,《经济学人》中的大多数文章写得机智,幽默,有力度。即使光翻看杂志里的插图,也会发现,这是本带着英国式的幽默,但又处处用事实说话,比如曲线图,比如表格……严肃又不失诙谐的时事经济杂志。

《经济学人》以鲜明的观点,置疑的眼光,深度的调查分析,独立和全球化的视角,博得了全球超过100万读者的信任。

163年前,《经济学人》的创始人——来自苏格兰做帽子的手艺人詹姆士·威尔逊(James Wilson),一定也会为《经济学人》的今天感到欣慰。他创办《经济学人》的目的是加强当时的自由贸易,一直到今天,《经济学人》始终坚持着经济自由主义,政府不干涉主义,平等竞争主义,始终用批判的眼光审视时事,关注自由和个体的权利。

真正使《经济学人》发扬光大的是杂志的第三任主编、威尔逊的女婿沃尔特·白居特(Walter Bagehot,1861-1877),他使杂志的触角向政治问题延伸。如今,《经济学人》的文章不仅涉及时势,商业,金融和经济,还涉及到科学,技术和艺术。无论主题是什么,经济学家的独立,坦率,简练和尊重事实的品质使其与众不同。

《经济学人》刊题的白色字体和鲜红的底色,秉承了杂志创始人詹姆士·威尔逊一贯倡导的朴实无华的作风。《经济学人》中的文章干练,精简,诙谐,杂志中所有文章都不署名,主编认为,"写出来的文章,比出自谁的手笔更重要。"

《经济学人》读者定位为高收入,富有独立见解和批判精神的社会精英。杂志认为自己的读者都受过高等教育,因此对很多经济名词,专业术语,从不屑于做解释,比如"看不见的手","微经济理论",有时候,大段的引用"法文",使用拉丁语,也不翻译。

《经济学人》坚守超党派的立场,他不怕得罪大人物,比如,近期出版的杂志中,封面标题是"托尼·布莱尔的末日","布什做对的唯一一件事",用蒙着眼睛的公鸡代表法国的将来……

《经济学人》一直立场坚定,爱憎分明,支持同性恋婚姻,支持合法的"卖淫",支持土耳其加入欧盟,支持免费的教育,支持私营组织探测宇宙的计划,倡议美国加强对枪支的管理,反对死刑,反对一周工作35小时,反对英国规定工资的最低标准,反对任何场合条件下,对个体精神或者肉体上进行折磨……

《经济学人》还以发明巨无霸指数而闻名,他们通过比较卖当劳在各国的快餐店销售巨无霸的价格来比较国与国之间的购买力平价。这个指数不仅有趣,而且证明是十分准确的计算购买力平价的方法。2006年5月,《经济学人》纪念巨无霸指数创刊20年,并指出美国不少政客不时滥用巨无霸指数。

在比尔·艾默特(Bill Emmott)在职的13年里,《经济学人》的销量从51万增加到1.06百万,其中,在美国的销量为55万,英国的销量为15万。2006年3月,49岁的比尔·艾默特辞职,43岁的约翰·麦克列威特接过"方向盘",任《经济学人》的第十六任主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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