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1, 201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4年9月2日 新广电发[2014]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广发〔2007〕122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用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应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为发展繁荣网络文化,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积极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现就进一步落实信息网络传播境外影视剧(以下简称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在维护我国民族文化主体地位的同时,适量引进境外影视剧供信息网络传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弘扬真善美的境外影视剧。

二、网上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应依法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并取得著作权人授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三、依法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含有"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业务"的网站,可以引进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

各网站只能引进用于本网站播放的境外影视剧,也可在本网站播放的同时,在符合版权要求的情况下,销售给其他具有影视剧播放资质的持证网站播放。各网站不能引进境外影视剧专门销售给其他网站播放。

单个网站年度引进播出境外影视剧的总量,不得超过该网站上一年度购买播出国产影视剧总量的30%。

四、各网站引进境外影视剧的内容、格调应当健康向上,符合《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2号)第十五条规定,不得载有以下内容:1、反对中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中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中国国家秘密、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损害中国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中国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中国民族团结,或者侵害中国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迷信的;6、扰乱中国社会秩序,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的;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中国社会公德或者中国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

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制定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引进境外影视剧的总体规划。引进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的网站,应当将本网站年度引进计划于上一年度年底前经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初核后,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报(中央直属单位所属网站直接向总局申报),包括拟引进影视剧的名称、集数、产地、著作权人、内容概要等信息,以及该网站上一年度购买国产影视剧的相关证明。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每年2月20日前,将各网站申报的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拟引进境外影视剧相关信息,在"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上发布,供相关网站查询。

各网站如对本网站年度引进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的计划有调整,可于每年8月份将调整后的引进计划报总局,总局每年9月30日前将调整后的拟引进境外影视剧相关信息,在"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上发布。

六、依照"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各网站按年度引进计划与著作权人签订引进协议,签约后,将引进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的样片、合同、版权证明、剧情概要等材料,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的发给《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注明专用于信息网络传播),同时标明版权起止日期。中央直属单位所属网站引进的境外影视剧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内容审核。

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的内容审核标准,按照电影、电视剧内容审核相关规定执行。

七、通过不同渠道引进的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都应当在"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上进行登记。各单位购买境外影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后,应在签约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所引进境外影视剧的名称、集数、版权起止日期、内容概要、内容审核机构等信息上传到"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用于影院播放,同时或之后又取得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境外电影;

2、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用于电视台播放,同时或之后又取得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境外影视剧;

3、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放的进口音像制品批准文件用于境内复制、发行,同时或之后又取得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境外影视剧音像制品;

4、按本通知引进的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

八、总局对各类单位上传到"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上的相关信息核对后,配以节目登记序列号,将所有可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目录在总局政府网站上公告。

网站在播出境外影视剧时,应在节目片头注明登记序列号。各网站不得播放未在平台上登记和公告的境外影视剧。

九、对于经过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批准引进,并已取得境内影院、电视台播映权的境外影视剧,或已取得境内复制、发行权的境外影视剧音像制品,网站、电视台、出版社等各单位如再购买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不用按年度引进计划向总局申报即可直接签约购买,但必须使用经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审核通过的节目版本。

音像制品出版单位在引进境外影视剧音像制品时,如只引进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按本通知关于引进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十、2015年3月31日之前,各网站要将本网站在播境外影视剧名称、集数、购买合同、版权起止日期、内容概要、内容审核情况等信息,上传到"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上进行登记。从2015年4月1日起,未经登记的境外影视剧不得上网播放。

对于已经登记但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批准引进文件的网上在播境外影视剧,各网站不得进行版权续约,节目版权到期后不得继续播放。

出处:http://dy.chinasarft.gov.cn/html/www/article/2014/01493bffdb6528a0402881a7470edaf0.html

-完-

Sunday, November 9, 2014

周末读书|一份给美院学生的书单 2014版


此书单包括三份:

        中国美院彭哲老师给入学新生的推荐书目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读书节时杨振宇老师的推荐的100本书目

        整理后精华版书单

中国美院彭哲老师

给入学新生的推荐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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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单以类别分别分为:

A专业技法用书/B艺术史/C艺术理论/D文化形态/E社会形态/F哲学/G文学与传记。可以根究这些的分类挑选自己喜好的书进行深入阅读,其中在后面标注(必)的书,是建议务必一定要阅读的。

开始:

《如何阅读一本书》,[美] 莫提默·J. 艾德勒 / 查尔斯·范多伦,商务印书馆(必)

A.专业技法用书

1.西方绘画材料技法手册,[美]玛格丽特·克鲁格,出版社: 安微美术出版社(必)

2.艺术家手册,作者: [英]盖尔,出版社: 江苏美术出版社

3.油画材料与技法作者: 姚尔畅,出版社: 安微美术出版社

4.版画技法(上下),北京大学出版社

5.最新美术名词与技法辞典,[美]拉尔夫·迈耶,中央编译出版社(必)

6.中国古籍修复与装裱技术图解,杜伟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B.艺术史(通史)

1.艺术的故事,[英]贡布里希,广西美术出版社或:艺术发展史,[英]贡布里希,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必)

2.ART HISTORY,Marilyin.Stokstad,Pearson Prentuce Hall(这个建议有一定英语水平的同学一定要读一下,这是目前英语版本的美术史中资料最齐全的一本,但是有些贵,最便宜也需要$100以上)

3.西方美术风格演变史,[美]萨拉·柯耐尔,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4.文艺复兴(西方艺术的伟大时代),[英]贡布里希,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5.西洋美术史,丰子恺,上海古籍出版社

6.中国美术史百题,谭天,中国青年出版社

7.希腊艺术史,F·B·塔贝尔,格致出版社

8.罗马艺术(它的基本原理及其在早期基督教绘画中的运用),[奥]维克霍夫,北京大学出版社

9.中国建筑史,梁思成,百花文艺出版社

10.包豪斯理想,[美]威廉·斯莫克,山东画报出版社

11.Leonardo's Writings and Theory of Art (Leonardo da Vinci),Claire Farago,Routledge

12.古代艺术与仪式,[英]简·艾伦·哈里森,三联书店

13.美术考古导论,刘凤君,山东大学出版社

C.艺术理论

1.艺术:让人成为人,[美]理查德·加纳罗特尔玛·阿特休勒,北京大学出版社(必)

2.论科学与艺术,[法]卢梭,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3.艺术与错觉,[英]贡布里希,浙江摄影出版社

4.艺术与科学,[英]贡布里希,浙江摄影出版社

5.象征的图像,[英]贡布里希,上海书画出版社

6.美术史十议,巫鸿,三联书店

7.艺术风格学:艺术史的基本概念,[瑞士]沃尔夫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8.美术史的形状,范景中,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9.西方美术理论文选,迟柯,江苏教育出版社(必)

10.西方艺术批评史,[意]里奥奈罗·文杜里,江苏教育出版社

11.如何撰写艺术类文章,[美]苏珊娜·赫德森南希·努南—莫里西,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必)

12.美术史的观念,邵宏,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13.艺术的终结,[美]卡斯比特,北京大学出版社

14.艺术史终结了吗?,[德]汉斯·贝尔廷,湖南美术版社

15.女性,艺术与权力,[美]琳达·诺克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6.现代生活的英雄,[美]琳达·诺克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7.女性主义与艺术历史,陈香君,遠流

18.作为精神史的美术史,[奥]德沃夏克,北京大学出版社

19.艺术人类学,[英]罗伯特·莱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必)

20.朦胧的七种类型,[英]威廉·燕卜荪,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21.谈艺录,钱钟书,三联书店

22.罗丹艺术论,[法]罗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D.文化形态

1.知识分子论,[美]爱德华·W·萨义德,三联书店

2.文化与帝国主义,[美]爱德华·W·萨义德,三联书店(必)

3.文化与抵抗,[美]爱德华·萨义德戴维·巴萨米安,上海译文出版社

4,知识考古学,[法]米歇尔·福柯,三联书店

5.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英]约翰·斯道雷,南京大学出版社

6.中国文化要义,梁漱溟,上海人民出版社

7.这个世界会好吗,[美] 艾恺 采访 / 梁漱溟口,东方出版中心

8.萨特论艺术,[法]萨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第二性,[法]西蒙·波伏娃,西苑出版社(必)

10.女权主义理论读本,[美] 佩吉·麦克拉肯 主编 / 艾晓明 柯倩婷副主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社会形态

1.论法的精神,[法]孟德斯鸠,商务印书馆(必)

2.万物简史,[美]肯·威尔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德]马克思,人民出版社

4.历史与社会中的信仰,[德]J·B·默茨(法)S·薇依

5.法国1968:终结的开始,安琪楼·夸特罗其汤姆·耐仁,三联书店

6.性经验史,[法]米歇尔·福柯,上海世纪出版社(必)

7.欧洲同性恋史,[法]弗洛朗斯·塔马涅,商务印书馆

8.活在语言中的爱情,艾晓明,浙江人民出版社

9.结构人类学,[法]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马丁·盖尔归来,[美]娜塔莉·戴维斯,北京大学出版社

F.哲 学

1.中国哲学史大纲,胡适,东方出版社(必)

2.西方哲学史,[英]罗素,商务印书馆(必)

3.作为表现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理论,[意]克罗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4.开放的作品,[意]安伯托·艾柯

5.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德]尼采,商务印书馆

6.哲学研究,[奥]维特根斯坦,商务印书馆

7.时间—影像,[法]德勒兹,湖南美术出版社

8.理论之后,[英]特里·伊格尔顿,商务印书馆

9.跨越后现代的分界线,[美]艾尔伯特·鲍尔格曼,商务印书馆

10.猜想与反驳,[英]卡尔·波普尔,上海译文出版

G.文学与传记

1.围城,钱钟书,人民文学出版社

2.灵山,高行健,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3.战争,[法]勒·克莱奇奥,译林出版社

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捷克]米兰昆德拉,上海译文出版社

5.副领事,[法]玛格丽特·杜拉斯,上海译文出版社

6.高大的金发女郎,[法]让·艾什诺兹,湖南文艺出版社

7.海子的诗,海子,人民文学出版社

8.让·艾什诺兹,[法]让-克洛德·勒布伦,湖南美术出版社

9.此前此后,[法]保罗·高更,新星出版社

10.亲爱的提奥,[荷]文森特·梵高,海南出版社

11.横站生涯五十年,吴冠中,文汇出版社

12.甘地自传,[印]甘地,长江文艺出版社

13.我的俄国母亲,[法]阿兰·博思凯,译林出版社

14.杜尚访谈录,[法]皮埃尔·卡巴纳,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5.我的努力与反省,梁漱溟,老古文化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读书节时

杨振宇老师的推荐的100本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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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方哲学史》[英]罗素著,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2. 《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3.《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英]阿伦·布洛克著,董乐山译,三联书店出版社

4. 《中国美术史》,洪再新著,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5.《中国艺术精神》,徐复观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 《国学概论》,钱穆著,商务印书馆

7.《艺术的故事》[英]贡布里希著,杨成凯、范景中译,三联书店出版社

8. "剑桥艺术史"系列丛书,译林出版社

9.《西方艺术批评史》,[意大利]文杜里著,迟轲译,江苏教育出版社

10.《西方音乐史》,保·朗多尔米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11.《电光幻影100年》,[法]《电影手册》策划,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2.《视觉文化》,[英]理查德·豪厄尔斯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3.《西方正典》,[美]布罗姆著,译林出版社

14.《艺术史的视野》,曹意强主编,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15.《教育的目的》,[英]怀特海著,三联书店出版社

16. 《论语新解》,钱穆,三联出版社

17. 《老子》

18. 《庄子》

19. 《诗经选》,余冠英注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20. 《离骚》

21. 《世说新语笺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22. 《史记》

23. 《金刚经·坛经直解》,颜洽茂注释,浙江文艺出版社

24. 《唐诗三百首》

25. 《诗品集解》,司空图著,郭绍虞集解,人民文学出版社

26. 《宋词》

27. 《红楼梦》,曹雪芹著

28. 《石涛画语录》

29. 《黄宾虹话语录》

30. 《人间词话》,王国维著,

31. 《鲁迅全集》(1、2),人民文学出版社

32. 《李叔同》,钱君匋主编,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93年版

33. 《美学散步》,宗白华著

34.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

35. 《穆旦诗全集》,穆旦著,中国文学出版社

36. 《潘天寿画语录》

37. 《傅雷家书》傅雷著,三联书店,1981年

38. 《顾准文集》,顾准著,贵州人民出版社

39. 《思辨随笔》,王元化著,上海文艺出版社

40. 《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林毓生著,三联书店出版社

41. 《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余英时著,江苏人民出版社

42. 《陈寅恪的最后20年》,陆键东著,三联书店出版社

43. 《南山肖像》,许江著,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44. 《文艺对话录》,柏拉图著,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45. 《理想国》,柏拉图著,商务印书馆

46. 《诗学》,亚里士多德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47. 《思想录》,帕斯卡尔著,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48. 《拉奥孔》,莱辛,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49. 《论优美感和崇高感》,康德,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50. 《审美教育书简》,席勒著,冯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51. 《论文学艺术》,歌德著,范大灿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52. 《美学》,黑格尔著,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

53. 《悲剧的诞生》,尼采著

54. 《现代生活的画家》,波德莱尔著,郭宏安译,浙江文艺出版社

55.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

56. 《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马克思

57. 《文艺复兴》,瓦尔特·佩特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58.《技术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本雅明著,胡不适译,浙江文艺出版社

59. 《人生的亲证》,泰戈尔著,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60.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 雅各布·布克哈特著,商务印书馆

61. 《艺术哲学》,丹纳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62. 《艺术风格学》,沃尔夫林著,潘耀昌译,人民大学出版社

63. 《萨特论艺术》,萨特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64. 《人论》,恩斯特·卡西尔,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65. 《哲学研究》,维特根斯坦著,陈嘉映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66. 《林中路》,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67. 《美学理论》,阿多诺著,四川人民出版社

68. 《艺术与错觉》[贡布里希著,杨成凯等译,浙江摄影出版社

69. 《浪漫主义的根源》,以赛亚·伯林著,译林出版社

70.《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马克斯·韦伯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71、 《东方学》,萨义德著,三联书店出版社

72. 《理解媒介》,麦克卢汉著,商务印书馆

73. 《观看之道》,约翰·伯格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74. 《景观社会》,居伊·德波尔著,王昭凤译,南京大学出版社

75. 《新艺术的震撼》,罗伯特·休斯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76. 《反对阐释》,桑塔格著,上海译文出版社

77. 《理想与偶像》,贡布里希著,范景中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78.《通过知识获得解放》波普尔著,范景中、李本正译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79. 《莱奥纳尔多·达·芬奇笔记》,三联书店出版社

80. 《米开朗基罗诗全集》,辽宁教育出版社

81. 《凡·高自传》,湖南文艺出版社

82. 《德罗克洛瓦日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83. 《罗丹艺术论》,人民美术出版社

84. 《马蒂斯论艺术》,河南美术出版社

85. 《康定斯基回忆录》,康定斯基著,浙江文艺出版社

86. 《达利谈话录》,江苏美术出版社

87. 《艺术·自然·自我——克利日记选》,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88. 《歌德谈话录》,艾克曼著,洪天富译,译林出版社

89. 《给青年诗人的十封信》,里尔克著,冯至译,三联书店出版社

90. 《伊利亚特·奥德赛》,荷马著,上海译文出版社

91. 《圣经新旧约》

92. 《神曲》,但丁著,朱维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93. 《莎士比亚全集》,莎士比亚著,朱生豪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94. 《浮士德》,歌德著,钱春绮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95. 《王尔德作品集》,奥斯卡·王尔德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96. 《四个四重奏》,T.S.艾略特著,裘小龙等译,漓江出版社

97. 《变形记》,卡夫卡著

98. 《虚构集》,豪·路·博尔赫斯著,王永年译,浙江文艺出版社

99. 《百年孤独》,加西亚·马尔克斯著,浙江文艺出版社

100. 《麦田里的守望者》,塞林格著,浙江文艺出版社

记:杨老师您好,您为我们美院即将到来的读书节推荐了一百本图书,您能为我们谈一下推荐给我们这些图书目的与想法吗?

杨:在学院中,书籍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古人所谓"至道无言,非立言无以明其理;大象无形,非立象无以测其奥。道象之妙,非言不津;津言之妙,非学不传。"大师和图书,是一个学院的真正灵魂。书籍,是无声之师,图书馆推荐的百册书单,应该能够给莘莘学子们提供一个最低限度的目录,但又不偏于任何一个专业。

我个人认为,书单宜从三方面予以考虑:

第一,"我们都是人",书单应该考虑人之所必需修习的常规性经典读物,所谓的普通知识的传统,我认为可以选择既具经典性,又富于可读性乃至趣味性的作品,如关于西方思想史的,仍然推荐罗素的《西方哲学史》,而中国思想史方面,则推荐钱穆的《国学概论》等;

第二,作为艺术专业的学院,书单要具有艺术,尤其是美术的倾向性,我推荐了《艺术的故事》、"剑桥艺术史"系列,《西方艺术批评史》、《中国艺术的精神》等著作;

第三,我们还生活和学习在一个具有自身传统的中国美术学院中,比如黄宾虹的谈艺录,潘天寿的谈艺录等,乃至于曾在美专上过课的傅雷先生,他的家书显然也是我们因此感到格外亲切的著作。许江教授对美院的历代先贤和人文传承有着生花妙笔的动情描述,他的《南山肖像》一册在手,也大可领略这方山水人文的魅力。我们的学院,尤其还有重视人文思想史的传统,于是我特意选择了从鲁迅到顾准,从傅雷到王元化、林毓生先生等人。这些人的文字,尤其契合我院独有的思想情境,和我院有着各种的因缘,需要格外珍惜。我们的学院,艺术创造力丰富,同时,有着内在深刻的思想人文力量。一份好书单,显然要全面体现出这些元素来。

整理后精华版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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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读书与写作

1.莫提默·J. 艾德勒 / 查尔斯·范多伦《如何阅读一本书》商务印书馆

2、苏珊娜·赫德森南希·努南—莫里西《 如何撰写艺术类文章》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3.拉尔夫·迈耶《最新美术名词与技法辞典》中央编译出版社

B. 造 型

1.乔治·伯里曼《人体结构绘画教学》广西美术出版社2004年第1版

2.萨拉·西蒙伯尔特《艺用人体解剖》浙江摄影出版社2004年版

3.黑尔 《向大师学绘画 艺用解剖》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8年第1版

4.黑尔 《向大师学绘画 人体素描》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8年第1版

5.菲利普·罗森《素描艺术》河北美术出版社 1991年版

6.斯图瓦特·帕塞《现代素描技法》湖南美术出版社 1993年版

7.尼尔莱代斯《素描进阶教程》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2004年第1版

C. 色 彩

1.约翰内斯·伊顿《色彩艺术》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78年版

2.冯健亲 邬烈炎 《色彩》 江苏美术出版社 2008年版

3.李广元 《绘画色彩体系》 北京工艺出版社 2000年版

4.姚尔畅 《绘画颜料与色彩指南》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2004年第1版

D. 材料与技法

(这部分主要为绘画材料技法研究方向硕士生的必读和选读书)

1.拉尔夫·梅耶 《美术家手册》 广西美术出版社 2002年第2版

2.马克斯·多奈尔《欧洲绘画大师技法和材料》 重庆出版社 2004年第1版

3.雷.史密斯 《美术家手册》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2000年5月第1版

4.潘世勋 《 欧洲传统绘画技法演进300图 》广西美术出版社1992年第1版

5.张元 赵扬 《艺术材料的遐想;绘画应用的结与解》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第1版

6.陈心懋 《综合绘画材料与媒介》 上海书画出版社 2005年第1版

7.刘孔喜 《坦培拉绘画技法》 西苑出版社 1999年第1版

8.张国龙 《当代·艺术·材料·空间》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第1版

9、玛格丽特·克鲁格 《西方绘画材料技法手册》安微美术出版社2008年1月

10、姚尔畅 《美术家实用手册·油画》 上海书画出版社 2000年第1版

E. 艺术史

1.洪再新《中国美术史》 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2.梁思成《中国建筑史》 百花文艺出版社

3.贡布里希《艺术的故事》 广西美术出版社

4.贡布里希《文艺复兴(西方艺术的伟大时代)》 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5.萨拉·柯耐尔《西方美术风格演变史》 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6.阿纳森 《西方现代艺术史》 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1986年第1版

7.葛鹏仁 《西方现代后现代艺术》 吉林美术出版社 2000年第1版

8.威廉·斯莫克《包豪斯理想》 山东画报出版社

9.巫鸿 《美术史十议》 三联书店

F. 艺术理论

1.李泽厚 《美的历程》 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 2001年版

2.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迟柯《西方美术理论文选》 江苏教育出版社

4.邵宏《美术史的观念》 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5.孔新苗《中西美术比较》 山东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

6.丹纳 《艺术哲学》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7年版

7.罗丹《罗丹艺术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8.贡布里希《艺术与错觉》 浙江摄影出版社

9.贡布里希《艺术与科学》 浙江摄影出版社

10.贡布里希《象征的图像》 上海书画出版社

11.克莱夫·贝尔 《艺术》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12.理查德·加纳罗特尔玛·阿特休勒《艺术:让人成为人》北京大学出版社

13.理查德·豪厄尔斯《视觉文化》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4.约翰·伯格 《观看之道》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5.沃尔夫林 《艺术风格学:艺术史的基本概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6.德沃夏克《作为精神史的美术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

17.罗伯特·莱顿《艺术人类学》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8.詹姆斯.埃尔金《视觉品味》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 2006年版

-完-

Saturday, June 28, 2014

张洁平 - 摊牌(二):通向普选的巴别塔

"欢迎来到香港的心脏。"

蔡东豪一个箭步跨到马路中央。红灯亮起的时候,这里有几秒钟的静止。就在这几秒钟里,这个50岁的精电国际行政总裁完成了对身处之地最贴切的描述:"中环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地方,你站在马路中间,前后左右十分钟的步行半径,就可以迅速找齐一个投资公司所需的全部人马。"

这样的效率不仅确保了香港作为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不可撼动的地位,也营造出一个功能复合与密集程度堪称举世无双的城市空间。

香港中环是跨国银行和金融机构首选的地区总部所在地,平均每一秒钟就​​有350万美元的外汇交易在这个全球密度最高、租金最贵的摩天大楼群中发生;这里是香港的政治中心,政府总部、立法会、终审法院、解放军驻港部队的所在地;这里也是公共交通的中心枢纽,有4条地铁线、142条巴士线、9条渡轮航线一刻不停从这里出发或者穿过,去往包括机场在内的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

然而,密集的高效也往往意味着脆弱。封住几个交通要塞,就可能令这区区几平方公里的"心脏"瘫痪。这正是最近几年在香港流行的意象:"占领中环"。

作为政治与商业权力的中心​​,抗议运动对于中环而言,本不是陌生事。从60年代反天星小轮加价、70年代保钓运动,一直到1989年,香港百万人上街声援天安门学生的示威游行,都在中环的各个广场发生。2011年10月,香港左翼人士受"占领华尔街"启发,发起反资本主义的"占领中环"行动,他们在汇丰银行总行楼下的公共空间安营扎寨了11个月,直至被警方清场。尽管这场行动的诉求在香港极为小众,但"占领中环"的意象却由此深入人心。

反资本主义的左翼青年被赶走半年之后,另一场截然不同的"占领中环"运动拉开序幕。这次"占领中环"以民主普选为核心诉求,发起人强调,​​如果北京不让香港落实一个"符合国际标准"的"真普选",就发动占领中环。与此前所有在中环发生的游行示威不同,这一场"占中"不只是要占据具有象征性的局部空间,彰显群体意志;更首次提出要阻塞交通要道、令空间运转瘫痪,进而对整个中环区域实现真正的"占领"。

一、

"在香港,只要有近1万人聚集在中环,即使纯是静坐,阻塞交通要道,就足以瘫痪香港。"早在2010年4月14日,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已经在报章专栏中构想了这样的图景。当时,这只是他理论推演的一部分。

这个构想的背景是2010年的香港政改商讨。这一年,在争取民主普选的道路上走了近30年的香港民主派,正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与分裂。

回归之后,受制于基本法的政制安排,香港民主派尽管在体制外占据主流,却无法在体制内赢得多数议席。十多年下来,"永远的反对派"身份既给了他们在体制外运作的道德光环,也消耗着他们实际的政治实力。2007年,全国人大决定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可以首次由代议制选举改为一人一票普选制。这个在民主派看来"迟到"了10年的承诺,却带给他们更大的分化。

可以相信北京吗?北京有诚意带给香港"真普选"吗?还只是按照他们的喜好筛选过候选人之后,再让香港市民一人一票的"假普选"?或者,问得再直接一点,北京一向不喜欢的民主派人士,能够不受制度性排挤,有平等入闸参选的机会吗?

这些问题成了通向2017普选道路上,每一轮政改讨论都必然争拗的焦点。而北京从不清楚表态。2012年的特首和立法会改选,是2017前最后一次面对争拗的机会。根据全国人大的规定,普选的具体方案在程序上需要由特区政府提出,立法会2/3票数通过,报全国人大批准。因此,2012年选出的特首,将直接负责带领特区政府提出2017普选方案,2012年选出的的第五届立法会,则对这一普选方案有直接的表决权。因此2012的两次选举格外引人注目,而启动这一年选举咨询的2010年,香港政​​府则称之为政改的"起锚期"。

以争普选为最重要目标的民主派,到了2010年的"起锚期",意见已经分化为相当典型的两派:一派认为,没有北京对2017是"没有筛选"的"真普选"的最终承诺,一切所谓"循序渐进"的"改革"都是妥协、背叛;另一派则认为,在争取对"真普选"终极承诺的同时,也必须珍视每一次阶段性改革的机会,给普选铺一条"改良"之路。前者被视为"激进民主派",典型的政党代表如2006年成立的社会民主连线;后者则被视为"温和民主派",典型代表如最老牌的民主党。

面向2012选举,这两派采取的也是截然不同的应对。激进派不追求2012选举的细节设计,而将全部能量投入在逼迫北京承诺未来的"真普选"。他们的方式是发起立法会"五区总辞",即在议会内每个选区派出一名议员辞职而后重新参加补选,在民间则以"实现真普选"为议题号召市民投票支持,试图造成"变相公投"的效果,向中央宣示民意。此法在民间引起巨大争议,不光招致建制派与北京的严厉抨击,也遭到"温和民主派"的杯葛,最终效果冷淡。而另一方面,温和派的民主党则在关键时刻选择了谈判。他们自1989年与北京决裂以来,首次愿意与京官在中联办"闭门会谈",游说北京接受民主派提出的改良方案,最终收获阶段性成果──在2012的选举中改良了港府提案,增加了立法会民主直选的议席;但2017年香港是否能最终走向无筛选的"真普选",北京却不置可否。

按理来说,这已经是香港政改路上难得的进步——水火不容的双方愿意各让一步,求得共识,促成进展;但吊诡的是,这"进步"却没有给民主派加分,反而令它元气大伤。一方面,力主谈判的民主党被部分激进派强烈指责为"背叛"、"卖港",激进派甚至为此专门成立政治团体"人民力量",四处狙击民主党,造成民主派空前的大分裂;另一方面,民主派内讧不断,但无论激进或者温和路线,都未能争取到北京对"真普选"的实质承诺或表态,令支持者普遍感到失望。

其结果是,2012年的立法会选举虽然增加了直选成份,但民主派的议席比例却并没有增加,只是勉强保住了1/3议席。从直选议席的得票来看,民主派的支持率亦首次跌破多年来稳定的六成。

对民主派来说,这一役无疑是惨痛的教训。回归之后15年,他们的政治实力和威望已经下滑到无法消化与北京的"妥协",同时也缺乏创意和足够的支持讲"抗争"。而2012一过,下一站,便是2017。

到此刻,局势已经变得清楚: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方案,民主派握有立法会中三分之一的否决票数,北京则有最终不批准方案的权力。如果民主派与北京无法达成共识,那普选便无路可走。然而,经过2010,民主派与北京之间的博弈空间已消耗殆尽,民主派的支持者不会再买"妥协"的账,而无所顾忌的"抗争"又可能葬送唯一的机会。

在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副教授罗永生看来,民主派面前已经没有"改良"的空间:"以前争普选被否决,可以说我们退后,我们等,但没人会说民主已经失败。可是2017说了要有'普选',这次就是要出来给一个方案,说这个就是我理解的、我要的民主,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不成,就是失败。"正是这"最后一战"的死局,把所有人的神经都绷到最紧张而又无力的状态。

还有什么路可以走?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在"拉倒"之前,重新造出谈判的空间?和很多学者、评论人一样,戴耀廷也在报章专栏里给出自己的分析和提议。在写于2010年的两篇专栏文章《社会行动的八种方法》、《下一波社会行动:胁之以势》中,他认为,香港当下的政治生态,旧有的"温和"或者"激进"行动模式都已失效,需要更进一步的"胁之以势":即用更有破坏性的行动对执政者产生真实威胁,在这个基础上,重新获得"谈判"或"说理"的筹码。什么样的行动才能构成"威胁"呢?他受2010年泰国红衫军在曼谷市中心静坐抗议的启发,产生了前述的构想:"10000人聚集中环"的非暴力行动。

接受采访时他对我说:"最初就是想要划一条底线,这个底线要比普选'拉倒'更低,要是一个更加无法收场的局面。谁也不想这件事发生,那么理性的各方应该做的,就是比底线好,而不是向着底线去。在这个过程里逼着大家去找到共识。"

谁也没想到,这在当时看来是狂想、也完全无人问津的言论,三年后,竟成了这座城市的中心意象。

二、

在香港,如果你关心公共事务,也许会在各类公众论坛中见过戴教授。这是个温吞到不太容易被记住的形象:圆圆的脸,随意的西装衬衫,说话时身体前倾,眼睛在圆圆的镜片后闪光,耐心而腼腆的表情,是再典型不过的大学老师模样。他的发言条理清晰,但少有警句或生动故事,不温不火,听久了也容易困倦。

戴耀廷的专业成绩很好。80年代末在香港大学法律系就读时,他曾是基本法起草咨询委员会里两名学生代表之一;1989年毕业后,他做过民主派大佬李柱铭的议员助理。无论是早期参与议会实践,或是后来回到学院教书,香港与中国的宪政改革、参与式民主一直是他研究的核心议题,学术成果亦普遍受认可。香港中学教材中,关于"法治"的十六字定义便来自戴耀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权﹑以法达义"。除了定期撰写评论专栏、参加一些松散的支持普选的学者联盟,他并不常出现在行动者的队伍里,即使有,也是在后排。

所以2013年1月16日,他在《信报》发表《公民抗命的最大杀伤力武器》,着实让很多人跌破眼镜。相比三年前提出"万人聚集中环"的"非暴力行动",戴耀廷在这篇文章里更进一步提出"公民抗命",他称之为"杀伤力更大的武器",并详细列出计划:"以现在的形式看,北京政府会让香港有真普选的机会并不大"……到争取真普选的"最后时刻",要有"包括意见领袖在内"的"一万人以上","违法"、"非暴力"、"长期"地"占领中环要道","瘫痪香港的政经中心,迫使北京政府改变立场"。行动违法,行动者明了这一点仍坚持进行,以贯彻法治的最高理念"以法达义";但如果被捕,不抗辩,甘愿坐牢,是为"公民抗命"。

"这就是'占领中环',"他说。

整篇文章几乎没有使用修饰性词语,读来却惊心动魄、图穷匕现。与三年前相比,这已经不只是理论推演,而更像是吹响号角的行动宣言了。

仿佛是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舆论静默了整整一个星期。

一星期后,戴耀廷的电话突然频繁响起,从此再没有安静过。采访邀约如雪片纷至,旧雨新知也络绎登门,他们说,戴耀廷在香港抛出了一枚"深水炸弹"。

戴耀廷却对这炸了锅的反响有点懵:"我完全没想过会有这么大反应,两三年前我就说了中环的事,一直都是没人理的……"在两个星期后的又一篇专栏中(2013年1月30日《非暴力公民抗命"占领中环"》),他甚至写:"很对不起,写了'占领中环'一文,令大家都不能再回避香港民主宪政转型的问题,谨此致歉。但我也是在博弈中,别无选择。"他坦言自己是学者,不是社会活动家,运动究竟应该怎样搞并不很清楚,更希望有"具公信力和组织力的领袖带领这个运动"。

走上门来的记者,问题步步紧逼:怎么"占领"?谁来领导?在2013年2月3日的《明报》上,戴耀廷被"逼"出了这样的回答:理想的领袖应该德高望​​重,可以缩小民主派内部的分歧,又不要太有明星光环,以免参加者激情多于理性,"比如朱耀明牧师、陈健民教授都是理想人选",自己会参与,但"一定不是组织者"。

朱耀明是在看报纸时,见到自己名字的。"啊?我一看,有没有搞错?戴耀廷没给我打电话啊。我明明已经退休了。"去年5月在接受采访时他又气又笑地对我说。雪白的头发在风里扬起来,线条硬朗的脸上依然能看到年轻时的英俊。

香港人都亲切地叫他"朱牧"。作为一名数十年来一直走在民主、​​人权行动第一线的基督教牧师,朱耀明在民主派中备受尊敬。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朱耀明曾参与策划营救中国民主运动人士的"黄雀行动",协助超过400名流亡者经香港获得欧美国家政治庇护;他也一直积极于香港本地的民主运动,在港英时期争取在立法局引入直选议席的"八八直选",回归后创立泛民主派的"民主发展网络"……30年下来,用他的话说,"真是什么都做过了",却又是"一事无成":六四事件看不到平反的希望,香港的民主之路也从来不由港人说了算……谈不上心灰意懒,但08年一场大病之后,朱耀明终于决定退休。谁知偏在此刻,碰上晚辈点将——戴耀廷结婚时,朱耀明还是他的证婚人——偏偏还用了"公民抗命"这四个字。

"什么都试过了,唯有这个还没做过,"70岁的朱耀明笑起来,他的嗓音深沉而充满蛊惑力,现在又添了些伤感:"在我的年纪,这可能是最后一次争民主的运动。公民抗命是我唯一还没有做过的事。陈健民和戴耀廷我都熟悉,作为他们的长辈,我想我愿意陪他们走这段路。"

尽管在戴耀廷这里,"占领中环"作为一场运动的开始充满巧合,用他自己的话说:"完全不是一种有计划的情况下出现的,可以说是政治的意外情况";但对于被他点名的朱耀明和陈健民来说,决定加入则来自更主动​​而清晰的人生选择。

朱耀明在参与社会运动、政治运动的个人生命史中看到了"公民抗命"的意义所在;而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的副教授陈健民,则以社会学者的眼光,在"一国两制"与民主香港的历史棋盘中看到"占领中环"的位置,进而定位了自己的角色。

"2010年你已经可以看到整个社会激进化的趋势了,如果这次政改失败,下一次改革的时间就要等到2022年——按照我理解,这代人,不可能等到2022年,"陈健民讲起自己的焦虑时说,"接下来会怎样?中间人的声音越来越弱,极左和极右都是一些法西斯的声音在斗。你要看到自己的家这样撕裂吗?到了这点,我一下子有很清楚的这种感觉,觉得不能看着我住的这个家,下一步走向我不想看到的方向。我作为一个社会学者,是往前看的,我看到未来让我担心的状态,所以现在就要选择,在这个时候,我应该做什么事情。"

最初在报纸上看到戴耀廷的"檄文",陈健民也被这认识了十年的老友吓了一跳:"戴耀廷一向温和到极点,想不到会提出这么有冲击性的方案,完全超乎我想像。"在巴黎出差时,他接到朱耀明的电话,才得知自己被点了名做"占中"召集人。"在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我已经决定了加入,"陈健民接受采访时说,"仿佛听到召唤。"他并未怎么犹豫的决定,反倒让朱耀明有些惊讶了。

在香港,和朱耀明死硬抗争派的形象不同,陈健民一向是民主派里坚持与北京沟通与商谈的代表。2010年他是和民主党一起与北京谈判的主力成员,也曾在报纸上与"激进派"论战,并因此不被许多社会运动的中坚分子信任。

他从不讳言,2003年之后,每个月都有"北方来的人"向他收风(探听香港的局势消息),官员也好、学者也罢,他几乎是来者不拒。"我不想北京听到的全都是传统左派的声音,说民主派勾结境外势力这种,这不是事实,只会加深双方的不信任,我才一直努力去说,为什么香港需要民主改革,为什么让香港民主也不会威胁到中国……"

在香港的民主派中,恐怕少有人比陈健民更了解中国大陆。作为耶鲁大学著名转型民主研究学者Juan Linz的门徒,他从90年代开始在广东研究公民社会,做民间组织调研与培训,熟悉最草根状态的中国;他也曾做过中国民政部的高级顾问,深谙"体制"的含义,善于在游戏规则之内争得最多的空间。他的普通话说得非常好,除了几年一度回身参与香港政改的讨论,十多年来,他主要的学术精力都放在大陆:"我的研究都在大陆,花时间建立中心,培训的对象也是大陆NGO,用微博比用Facebook都多……我以为自己怎么样也不会舍下在大陆的工作。"

但也就是2010年之后,令戴耀廷焦虑的快速变化的香港时局,同样困扰着陈健民。就在2013年戴耀廷发出"占领中环"倡议之前,陈健民和他的香港朋友们也公开宣布,不再接待来自北京的"中间人",全面停止与中央对话。"谈了10年,口都干了,没有什么好谈的了。"而直至他决定加入"占领中环",在大陆的工作也逐渐切割和一一移交,以免给同事带来麻烦。"就是一下子的决定。我一下子知道我的家,现在面临最关键的时候。我什么都可以放弃,"陈健民说。

他明白"占中"需要在此时此刻发生,而对自己角色的选择,则异常冷静:"今天的香港仍然同时需要温和路线和激进路线,两条路线都需要的时候,我只会考虑,自己在某个环境下做什么产生的影响最大。今天我跳进戴耀廷这个'激进'计划中,以我以前那么温和主张对话的形象(突然改变)一定会产生很大影响,会造成一种压力,帮助这条路线建立得更好。我还是期待有人去谈判,可是这次我不能做了。"戴耀廷和陈健民都深知,温和的人走出来,站在激进一边,才可以让原本温和、激进相对立的光谱重新洗牌,形成新的政治空间。"我们守住这个激进的位置,可以让更激进的人变得边缘。而我们和他们不同的是,即便我们不谈判,也至少不会去攻击谈判的温和派……"陈健民说。

"公民抗命"、自我牺牲的激进定位,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非就势而为——这正是"占领中环"运动从一开始,就不同于其它街头运动的地方。而这种策略理性和运动本身召唤出的激情所形成的内在张力,贯穿了整场运动始终。

2013年3月27日,在《公民抗命的最大杀伤力武器》发表两个多月后,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个人首次以"占中三子"的身份,宣布共同发起"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让爱与和平"五个字是陈健民提议加上的,他说:"对不起,我们一定要用这个很肉麻的字眼。我们就是那么土,主流社会才觉得我们这群人不是乱来的。我们最后一定要占领的不只是中环,是占领整个主流社会,整个主流社会支持我们才有意义。这也真的是这场运动的起点:对香港的爱。"

2013年4月开始至2014年5月,香港大学民意研究中心所做的五次调查显示,支持以"占领中环"手段追求真普选的民意稳定在25%左右,而香港浸会大学政改调查所得的支持率数字则在38%(两个调查所得的反对"占领中环"的比率均超过50%)。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陈韬文接受采访时认为:"占中牵涉到一种非法的手段,非法之后又接受法律惩罚的公民抗命,在香港政治文化里算是非常激进。这种情况下,超过25%甚至30%的支持率已经相当高,反映出香港人对民主的诉求是很心急,或许已经到了最后的阶段。"

三、

然而,来自两边的抨击从未停止。以北京控制的《文汇报》与《大公报》为阵地,连篇累牍的社论批评占中是"假和平、真暴力","境外势力资金支持"、"勾结台独势力",要将香港"引向动乱"。保守派成立民间团体"帮港出声",认为占中教唆青年人犯罪,牺牲香港法治精神,是疯狂的举动,要替"沉默的大多数"出声反对。另一边,更激进的立场则从一开始就攻击"占中"是"投降主义"、"只想谈判,没有打算真的占领"……有激进派成立"占中后援会",称"会全力参与占中","怕占中运动当中有人会受了不应该接受的妥协,出卖港人,中止行动",更要"监察占中"。

"到底什么时候占领啊?"过去这一年半时间里,几乎每一个来访的人都会问戴耀廷这问题。到后来,甚至发展成打招呼的开场白。

戴耀廷的标准答案有两个,一个是"占中是为了不占中":是要透过对抗产生未来的紧张,让大家回到谈判桌上,一旦中央、特区政府和香港人达成共识,在2017实行真普选,占中便无须进行;而如若真要发生,答案则是:当"最后时刻"到来,如果没有"真普选",我们就占领中环。

这句好像法庭戏对白的话,结论清晰,但两个前提都暧昧不明。

第一个前提"最后时刻","占中三子"认为,是香港政府拿出最终普选方案交给立法会表决的时刻。但这个时间并不确定,可能是2014年底,也可能是2015年初。而现实中,随着北京与香港之间的摩擦越来越大,社会情绪愈演愈烈,是否一定要以此作为运动的起点,占中的组织者内部也存在巨大争议。

前提二更值得深究。界定一个普选方案是"真"是"假"并不像PX项目开工还是停工、服贸协定通过还是撤回这么直接明确。在没有普选的时候,上街游行喊出"我们要普选"很简单;而到了真正要一条一条设计普选方案时,"真普选"就无法只停留在政治口号,而必须落实在方案的每一个细节,作为具体的判断准则:普选"真"或者"假"的标准是什么?谁说了算?其中有没有模糊的空间?如果有的话,有多少?最终承受这个结果的人,又可以接受多少?

正是这些问题,具体化了"占领中环"运动的细节——"占领"之前,必须先"商讨"。

发起人戴耀廷强调,"占领中环"不是目的,而是最终万不得已的选择,反而是决定要不要占领的前提——这些不确定的因素,才是运动存在的意义:香港该不该有民主?该有什么样的民主?这民主应该落实为什么样的普选方案?而如果争取民主的过程要付出代价,你愿不愿意?愿意付出多少?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而要每个人为自己做出思考和选择。戴耀廷说:"不同的人在'占中'看到不同的事情,有人只有兴趣讨论怎样占领,催促占领,但对我来说,前期去做一个公民教育、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才是更重要的。让大家在这个过程里更深地去想我们要一个什么样的香港,让人民的运动在这个环境自发地产生,或者不需要出现……这本身正是一个'民主文化'建立的过程。到最后无论'占领'本身成功与否,其实香港已经因其而改变。"

民众要怎样集体讨论复杂的普选方案问题,并形成一定的民意共识?借用自己喜欢的美国学者Bruce Ackerman和James Fishkin提出的"商讨日"(Deliberation Day)概念,戴耀廷给"占中"的开头与结局之间,设计出一整套环节,就叫"商讨日"(简称D-Day)。

两位美国学者所针对的问题是,在不少现行的民主体制中,公民对于重要的公共议题通常缺乏全面了解,只凭借对政客的大致印象投票,以致选举很容易被媒体宣传左右。他们引入民主协商的环节,设计一整套严格的商讨方法,令参与者在获得均衡全面资讯的基础上讨论议题,从而形成经过深思熟虑的民意,并将这种改善后的民主形式称为deliberative democracy(商讨式民主)。

戴耀廷将这套方法借用到孕育民主过程中的香港,希望民众透过理性讨论,首先对普选议题全面了解,进而共同参与制定2017年特首选举的方案。

在跨度一年的时间中,"占领中环"运动分别在2013年6月、9月和2014年5月举办了三次大型商讨。三次商讨日的讨论主题循序递进,由"占领中环运动的核心议题是什么?"进入到"如何令占中运动有效达成争普选目标?你心目中特首选举方案的原则是什么?"再到最后一次,"选出你心目中的普选方案"。每次商讨都持续4-5个小时,讨论前会分发参考资料,讨论开始时先邀请中立人士在大会阐述议题、简介资讯、明确目标,而后以10至15人为单位分小组讨论,最后聚合意见。

在商讨的基础原则上,戴耀廷也邀请了学术机构做出设定。比如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通过民调,发现市民对普选应该"符合国际标准"的认可度远远高于《基本法》(满分10分中,前者为8.4分,后者为4.6分);这令占中运动确认:普选"符合国际标准"将是他们的底线诉求。2014年3月,香港大学法学院召集世界各国的法学专家,共同对普选的"国际标准"做了具体的界定,并据此对已在香港社会公开发表的29个普选建议方案公开审议,选出其中"符合国际标准"的15个。"占领中环"的第三次商讨日便以这15个方案做基础讨论,并当场票选出支持率最高的前三名。

戴耀廷希望以"占中商讨"为平台,可以得出有共识、有说服力的民间版普选方案,并交由整个社会公投,获得民意授权,作为最终与北京抗争或是谈判的基础。为此,他对程序的逻辑孜孜以求。然而,一个动态的、高度政治化的、正被巨大焦虑笼罩着的社会毕竟不是无菌环境的实验室。具体实践下来,现实与理想的实际差距之大,令"占中"饱受争议,几乎陷入要收官的境地。

"占中"的初衷是尽力弥合民主派中温和力量与激进力量的矛盾:一边以"公民抗命"的底牌吸纳激进派,一边以理性商讨的过程团结温和派,同时争取主流社会支持。来自主流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越大,"占中"平台所选出的民间普选方案就越温和,和北京越有谈判的空间,而不致于让普选进入彻底的死胡同──与彻底的"激进派"不同,"占中三子"从来就没有放弃谈判的可能。

然而,在全力动员之下,三次商讨日的出席人数却从来没有达到戴耀廷的预期。第一次700人,第二次1500人,第三次2500人,与戴耀廷"万人商讨"的计划相去甚远。而且商讨日的参与者绝大部份是占中运动的坚定支持者,而不是戴耀廷最初设想的,可以尽可能包容不同光谱与立场的人参与讨论。商讨者的均质化可能导致商讨结果的均质化——问题在2014年5月6日的第三次商讨日后爆发了。

这一次商讨日的参加者经过讨论,初选出3个普选方案,在6月22日交由全港市民公投,三者选其一,使之成为谈判桌上"占领中环"运动向北京的最终开价。而"3个普选方案出线"的设置,是经过精心计划的。陈健民解释:"各派别提出五花八门的普选方案,其实主要就是三大类,公民提名、多轨制提名,以及扩大提名委员会的民主成份;我们本来希望各类方案都可入选到最后三强,让光谱阔一点,有更强代表性,也可以令622有更好投票率。"

在3类普选方案中,公民直接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是最激进的一种,不仅中联办主任张晓明等官员多次明确表态"公民提名不可接受",且香港大律师公会也在政改咨询意见书中反对该类方案,认为它违反基本法中要求"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的规定;多轨制提名的激进程度次之,扩大提委会民主成份的方案则是民主派中最温和的提案,被认为是走"中间路线",亦是民主派与北京可以谈判的底线,代表性的方案有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所提的"香港2020",以及公民党汤家骅方案。

然而5月6日初选结果,前3名出线的方案都是"公民提名"。温和方案无一例外落选,且票数很低。这一结果再次引爆了温和派与激进派的分裂,温和派质疑"占中"运动被激进派绑架,要把政制发展推向死胡同,陈方安生公开表示:"投票非香港全部市民的合理缩影,亦不能反映社会各种不同政治取向";激进派则攻击温和派不尊重民意,拒绝认清现实。

争扰之中,6月22日的公投显得前景黯淡。试图通天的巴别塔,最后倒塌于修建者自己的无法交流、分崩离析。这个寓言随时可能发生在筹备了一年多的"占领中环"身上。

5月28日,陈健民在接受电台访问时甚至表示,做好了失败的准备:"我们三个人讨论过,如果622投票连10万人都没有,我觉得是失败。我们应该出来向社会道歉,承认我们对这个运动没有领导力,大家要重新想想下一步怎样走下去。"

四、

谁也没有想到,两个星期后,国务院发布了对香港问题的白皮书。

白皮书对"全面管治权"、"维护国家安全"的强硬表态激起了香港社会巨大的反弹。其中针对2017普选,白皮书首次将"爱国者治港"的要求写入正式文件,明确了在普选的谈判桌上,北京的底线就是候选人必须"爱国爱港"。至于"爱国爱港"的具体意涵,参与白皮书起草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认为,可以参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的说法:"不与中央对抗"。这依然是个含糊的概念,但民主派人士均相信,这一条"底线",足以将北京通过制度设置,将不喜欢的人排除在候选人的门槛之外,而违背了普选应该"普及"、"平等"的国际标准。

接近四分五裂的民主派立刻团结在了来自北京的压力之下,而原本不被看好的622投票,则成了在阴影之中港人表达不满的重要象征。

天主教香港教区枢机陈日君6月14日至20日发起了"毅行争普选"的活动,82岁高龄的他由每天早上8点走到晚上8点,行遍香港角落,走足7天84小时,呼吁市民支持普选及622投票。陈日君的义举引起社会震动,"占领中环"等37个民间团体随即加入,将白天的行程扩展到晚上,变为7天7夜不间断毅行争普选。与此同时,设在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的电子投票系统从6月15日测试期间就开始受到黑客强力攻击,一度彻底瘫痪,"占中"只得紧急筹款,在全港各地区增设实体票站,并将投票日期设置为从6月20日延长至6月29日。

白皮书的强硬、黑客攻击的傲慢与曾被誉为"香港良心"的陈日君的坚持,刺激了许多一直以来的沉默者。

Doris是在企业工作的普通职员,平时很少关心政治,"你知不知道,政治、宗教、足球,这三样东西在香港是朋友聚会的话题毒药,都不讲的,讲了容易吵架。香港人每天很累啦,上班要讨好老板,OT没有人工,回家要凑仔功课,好不容易聚会,当然不会聊政治!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白皮书的嘴脸,好难看。我好担心香港。"她几乎没有参加过什么游行,而第一次参加,就是通宵的毅行争普选队伍。凌晨1点在深水埗她跟我讲这些话,说6月22日,一定会带全家人出来投票。

6月20日当天,电子公投系统恢复,开放投票仅12小时,就有超过40万人投票,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截至6月23日,已经有超过70万香港市民参与了投票。

国务院港澳办、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香港特区政府分别发表声明,强调投票没有法律基础,是完全无效的。

而民间流传最广的回应,来自香港著名音乐人、作家林夕。他在报纸专栏中写道:"既然不可能通过,去投票,有意思吗?有,预知被宰的羊,临刑前也要大声喊救命,才死得有尊严,才能向世界警告豺狼有多恐怖。那一票,是要表白冤情:'我是被谋杀,不是自杀,我死不甘心。'"

投票结果将在6月30日最后出炉。无论结果如何,超过70万人对一个中央不可能接受的方案给予民意授权,这已经将北京与香港民主派之间的压力逼至顶点。


-完-

张洁平 - 摊牌(一):一国两制与民主香港

一、

三十年前,香港漫画家尊子画过一幅漫画:盛装的新娘蒙着头巾,正在大婚的仪式中叩拜父母。父亲的样子是邓小平,母亲是撒切尔夫人,而她身边的新郎只是一卷纸,纸上写着《中英联合声明》。

一场新娘做不得主的盲婚哑嫁。

与中国熟悉的"孩子回到亲生母亲怀抱"、以及西方常说的"东方明珠落入共产政权"都不同,这是香港人眼中的"回归"故事,留下不少香港人对那命运改写时刻的真实记忆:惊慌、茫然、还有隐隐的屈辱。

那是1982年到1984年的中英谈判,前途问题有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起在每个人头顶,而530万香港人坐在家里,等待宣判。他们甚至没有资格说点什么。有香港代表去到北京,希望向邓小平当面表达港人的意愿。1984年6月,邓小平回应了他们那句著名的话:"中英谈判不是三角凳。"

"三角凳"一度在香港成为流行词。人们反覆咀嚼它的意思:香港要认清楚自己的位置。回归与否、怎么回归是中国和英国之间的事,是两个国家的主权谈判,跟香港民意无关,香港人根本没有资格上谈判桌。

在中方看来,这是外交上果决的大智慧;而对没来得及有真正"解殖"过程的香港来说,则划下一道隐秘伤口。"这伤口至今还在,没有好,甚至刚刚开始被意识到,"香港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副教授罗永生说。

三十年后的今天,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讲了另一个故事,几乎像是当年尊子漫画的平行版本:

女儿18岁前,父母说不能谈恋爱。18岁生日那天,父母又说,时机还不成熟,5年后才考虑让她自由恋爱,女儿默默接受。23岁生日前夕,父母说在考虑了"循序渐进"和"实际情况"两大因素后,决定女儿可在28岁自由恋爱……万万没想到,当她28岁生日快要来临时,父母突然对"自由恋爱"作出解释:你的恋爱对象需要让我们先挑,他必须不与我们对抗。一直沉默的女儿听后,问道:自由恋爱,难道不就是全凭个人意志去选择吗?

这是陈健民对1997回归以来,香港人争取《基本法》中所承诺的民主之路的比喻。"女儿"是香港,"父母"是北京,"自由恋爱"是民主普选,从2003年开始,每一年"女儿"和"父母"之间都因为争取"自由恋爱"爆发激烈争吵;而如今,正是"28岁生日快要来临时"。

根据2007年12月全国人大的决议,香港可以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怎么选?谁说了算?公开的激烈争论从去年开始,席卷全城。

民主派人士和他们的支持者(根据历年立法会中直选议席的得票统计,约占选民6成)坚持,香港要的是"符合国际标准"的"真普选";而北京主管港澳问题的各级官员则明确表态,邓小平早在中英谈判期间就提出的"候选人必须爱国爱港"以及遵守《基本法》才是谈普选的基础。《基本法》与国际标准未必矛盾,但"爱国爱港"的政治表述,则令民主派强烈担心会成为筛选候选人的门槛,让北京不喜欢的人物无法参选行政长官。他们担心,争取了十几年的"普选",最后只有"假普选"。

时隔三十年,香港再次走到了政治上命运攸关的时刻。这一次,很多香港人不甘心呆在谈判桌外了。

一场可能是回归以来香港最大规模的激进社会运动"占领中环"正在酝酿。运动的方式很直接──如果没有"真普选",就"公民抗命",不惜以违法(而后伏法)的牺牲手段"占领中环",瘫痪政经中心;试图凭这张蓄势未发的底牌强行登上谈判桌,逼迫中央妥协,落实"真普选"。

而另一边,一直通过港澳事务官员"放风"的北京,则直接摊牌。6月10日,国务院首次发布针对香港问题的白皮书,全面宣示中央政府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内涵与边界的立场。

像是三十年前那句针对主权谈判的"三角凳",2014年的白皮书,针对民主治权,字字句句仿佛又在提示香港人:认清自己的位置。

二、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这份《"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长达2.3万字的文件,系统回顾了"一国两制"的诞生过程、回归17年以来它在香港各个领域的实践,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宣示了北京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立场。

作为官方正式文件,白皮书虽没有法律效力,但常被中国政府用于发布重要政策或权威表态。1992年至今,在"地区"问题上,国务院发布过关于西藏的白皮书9次,台湾的2次,新疆的2次。而此次,是国务院首次针对香港问题发布白皮书,并同时翻译成七国文字,向国际社会发送。

白皮书提出,目前,"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出现一些"在经济社会和政制发展问题上的不正确观点",而这些观点与"一些人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有关,因此,是时候"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

白皮书起草的主要参与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白皮书的起草开始于一年多前,选择此时发布,不可回避的正是目前争议激烈的行政长官普选问题。

强世功说,跟以往北京对"一国两制"的表述明显不同的是,白皮书还"特别强调了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白皮书中写:"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并详细列出了"全面管治权"所包括的内容。在强世功看来,用"全面管治权"这个概念概括基本法赋予中央在香港实行的权力,"强化了中央治港的理论基础"。

自2003年北京在香港强推涉及"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立法,引爆了回归以来香港最大规模的抗议、50万人上街游行之后,强世功认为,中央治港政策一直在不断微调,从过去"井水不犯河水"的放任不干预政策,调整至重视"沟通"、"对话"的话语权,再到普选前夜,强调全面管治权,白皮书展现了这种思路的调整。

更引人注目的是,白皮书首次提出"一国两制"的根本原则和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个表述在白皮书文本中反覆出现达6次之多,并放置在传统的"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之前,声明这是对"包括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等在内的治港者"的基本要求。

这个表述最早来自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上所做的报告。报告中提到:"中国大陆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这一提法亦是之后习近平提出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要依据。然而,压力"内"、"外"有别,白皮书首次将香港问题放在"对外"的"国家安全"层面阐述,令不少港人愕然。

在白皮书发布之前,曾有两个以上接近中央与香港高层的消息源向笔者透露,随着2017年普选的临近,香港问题更倾向于被放进"国家安全"的框架处理,而不仅仅是"一国两制"框架。这一转变让北京的知港派忧虑,也令部分开放的香港亲中派政治家感到前所未有的担忧。强世功回应这一点时十分谨慎,他承认"一派人确实更关心国家安全的问题","鹰派"与"鸽派"正在治港问题上博弈,但也强调中央政府到目前的取态仍然是"平衡木"。

对普选问题,白皮书的表态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制度必须符合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

"爱国者治港",这个30年来一直以领导人讲话与党报文章的形式存在的中央治港"潜规则",至此作为普选的条件,首次正式写进官方文件。

在白皮书发表之前,香港民间社会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已经降至1997年以来的最低点。据2014年上半年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调查,随机抽样的人士中有48%对一国两制"有信心",45%"没信心",净值仅有3%,是回归以来最低位。

白皮书的发表令局势雪上加霜,犹如在香港舆论投下一枚炸弹,引发社会的强烈不安与反弹。香港网友Alex Fan在主场新闻形容:"开着电视见到中国政府公布了白皮书,震撼程度可相比25年前我在电视镜头看到北京六四事件。"感叹"一国两制已死"、"假面舞会提前结束"、"唯有占领中环"之声更是不绝于耳。泛民主派的公民党党魁梁家杰甚至表示,如果白皮书的论述是在1990年颁布《基本法》时发表,香港就不会在1997年7月1日顺利回归。"占领中环"运动的发起人之一陈健民对媒体回应称:"香港人要求的是最基本的尊重。其实北京越是尊重两制,香港人就越是尊重一国,但不断用一国压两制,反抗一国的力度就会越大。如果'高度自治'受到威胁,我相信会有更多的香港人支持民主运动。"

不过,也有不同看法。曾任律政司司长的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在接受采访时便回应表示,白皮书并没有什么逾矩之处,香港社会反应过度是因为部分人过去对"一国两制"有误解,"这次中央只是系统地讲清楚"。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接受传媒集体采访时亦表示留意到关于"国家安全"的新提法,但认为在香港正进入激烈争议普选议题的时期,"中央透过白皮书讲清楚坚持的原则、忧虑、和希望的发展方向,对香港是好事。"

三、

香港的民主化问题,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始终绷紧着香港和北京的神经。是否及怎样达至"普选"是基本法起草过程中争议最大的地方,也是后来遵照邓小平指示加入"循序渐进"原则,走到没有退路的今天,悬在眼前的最大难题。

研究了全世界15个国家民主转型经验的耶鲁大学教授林茨(Juan J. Linz)曾在1996年出版的名著《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中断言了这个难题的结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终完成民主化之前,香港不可能变成一个民主政体,无论那里的民主运动范围和力量有多大。"

去年10月刚刚去世的这位著名社会学家认为,香港正好代表了民主转型经验的特殊案例:"在非民主化的国家之中是否可能产生一个有效运行的民主政治亚体制?"他经过分析后判断,无论政治上还是主权结构上,都不可能做到。

这也正是香港当下困境的核心来源。

对香港来说,现实政治中,民主的发生并不像民主派所期待的那样顺理成章:公民社会、言论自由、法治完善、行政高效、经济富足……种种社会基础都已具备,民主转型理应水到渠成。可惜上述只是充分条件,最重要的必要条件却是:香港有完全的能力决定自己可以怎样做。

但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决定将香港的立宪权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换言之,"自治"并不是本质性的,《基本法》的框架决定了香港特区的所有权力来自中央下放及授予。1997回归以来的政治实践,让香港人大致摸清了"一国两制"的底线,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教授马岳总结为:"一般社会和经济事务决策,中央绝少干预,但在政制发展问题上,中央会毫不犹豫地行使其最终决定权。"尤其在民主化的问题上,实际上中央从没有放松过主导角色。白皮书的发布,也是例证之一。

回归以来,民主派人士在谋求香港民主化改革时,反覆重申着同一个道理:如不尽早建立民主制度,香港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曾在2004年的《明报》上发表文章,认为"香港已是一个多元复杂的社会,活跃的公民社会、批判性强的传媒和议会内外的政党政治令管治日趋困难。在这环境下必须建立民主,才能驾驭政治局势。若不建立民主制度,就会出现政治滞差,即政治制度无法应付社会的政治诉求……民众或者变得犬儒冷漠,或者就容易走向民粹主义,各方利用群众运动及情绪来支持其政治路线,社会会更不稳定。"十年过去了,每一年,每一个月,都有人在发表早日落实普选的拳拳之言。

基本法中规定,1997到2007香港实行代议制选举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同时定下"最终达至普选"为宪制目标。因此从2003年开始,香港民主派人士就开始争取2007年实现普选。但全国人大三次针对《基本法》释法,将落实普选的时间表从2007年推到2012,最后推到2017。学者们眼看着理论推演中的代价在自己生活的土地上逐一变成现实,却无能为力。

对北京而言,"民主香港"同样是个意料之外的难题。

它并非"一国两制"最初的本意。无论是邓小平最初的"一国两制"构想,还是白皮书中提到的,1983年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形成的十二条基本方针,"一国两制"的要义均指向经济制度,是为了保障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在马岳看来,"一国两制"的基本构思是"在主权统一的情况下,透过政治制度安排,赋予香港特殊的地位,在回归后继续以资本主义都会的角色来贡献国家经济发展",其实是49年中共建政之初,对香港"长期打算、充份利用"政策的延续。而基本法中关于司法独立、社会自由等安排也是为了让资本主义在这些配件下继续茁壮成长。换言之,北京需要,且只需要香港"马照跑、舞照跳",而不是什么政治民主。

此外,在中英谈判一直到基本法起草之前的香港,主流社会也确实没有表现出"民主"意识的集体自觉。当时香港的大多数民意既不求民主,也不愿回归,而是希望继续成为英国殖民地,即"维持现状";或者主权回归中国,治权留给英国。只有很少一部份知识精英与进步学生提出"民主回归",更少数的人提议公投式的"命运自决"。

四、

在香港和北京之间,有过短暂的一瞬,"民主香港"引发了共鸣。虽然三十年后回看,这段共鸣几乎像是错置了历史时空,尽是美丽的误会与一厢情愿的天真。

那是1983年,中英就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陷入僵局,港元暴跌,市民到超市抢购日用品,人心惶惶。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鉴于事态严重,先后致函当时的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在信中,他们反驳主流社会对殖民统治的眷恋,支持"民族回归",同时要求给予香港"民主自治",来稳定香港局势。港大学生会的去信中这样表述"民主治港"的诉求:"坚持港人民主治港的原则,而中国不干涉香港内部事务,将来香港地方政府及其最高行政首长应由市民普选产生。"

学生会给赵的信件其实难以代表多数学生的意见,此事曾在港大及中大学生内部分别引起极大争议。但以论政团体"汇点"为代表的本地知识精英与"进步学生"站在同一立场,表态支持民族立场的回归,同时向中共换取港人自治的民主制度,形成"民主回归"派,与社会主流的"维持现状"选择相抗衡。(注:"汇点"即是民主党的前身。)

谁也没想到,四个多月后,学生们竟然收到赵的回信。

1984年3月,赵紫阳覆信中大学生会,承诺:"中国政府在解决香港问题过程中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一定会符合香港同胞的愿望和利益";5月,覆信给港大学生会:"将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民主化的政治制度,即你们所说的'民主治港',是理所当然的。"

赵紫阳的信函在本地传媒引起轰动,"民主治港,理所当然"被视为中国政府首次以书面方式表明对香港民主化的肯定态度──英国给不了的,我们可以给──这种表态,为当时在舆论上处于劣势的中方,开创出有利的局面;另一方面,在大陆,"香港大学生支持回归"则被官方媒体《人民日报》等作为港人渴盼回归的代表声音广泛报道,亦在本港亲中媒体刊登,成了抗衡主流保守舆论的重要旗帜。

"民主"承诺所换来的舆论支持,就这样给了"回归"最后一把推力。

1984年12月19日,持续了两年、长达22轮的中英谈判落幕,中国总理赵紫阳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

五、

关于这份受国际法约束、决定香港命运的最重要文件,英方谈判小组成员卫奕信(David Wilson)有个有趣的回忆:"我们希望制定出犹如《大英百科全书》般详尽的协议,但中方想要的,却是一份两三页A4纸大小的文件。"

最终出台的联合声明正文部份,的确只有1536个字,恰好两页A4纸。其中,关于政治体制只有两句话:"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

从《中英联合声明》1984年公布,到《基本法》1990年最终出台,期间经历了六年的时间。这六年,国际局势风云变幻,中国大陆亦经历了八十年代从最激昂到最保守的转折。关于"一国两制"与香港政体,北京和香港各自有了更深刻、也更警醒的理解;而《联合声明》的笼统含糊,给这些新的理解在《基本法》的最终定案,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强世功发表在《读书》杂志中的专文《基本法之谜》,记录了这段诡谲的历史。

"在基本法起草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陆政治民主化讨论也如火如荼,民主普选,三权分立学说尘嚣云上。本来《联合声明》中只规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由选举产生,并没有规定普选产生。可在这种政治氛围中,普选概念很容易引入基本法。"然而,1986年的北京学潮触发了邓小平的担忧,他在大陆推行"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同时,开始担心香港。"对香港而言,这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窗口会不会成为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基地?会不会在回归之后成为导致中国政治动荡之源?……邓小平清醒地认识到,香港民主化的关键是香港管治权是否能够掌握在爱国爱港阵营手中的问题……问题在于:'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为此,小平主张循序渐进,不能很快普选。同时,他明确提出基本法中要赋予中央干预香港的必要权力,防止香港出现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

1987年4月邓小平接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表达指导性意见。此后,《基本法》中关于普选的条文加入"循序渐进"等限定条件,最终定为:

第45条: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第68条: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同一时期,港英政府一反常态大力进行民主化改革:1982年区议会引入选举、1983年市政局选民资格扩充至全港市民、1984年发布香港代议政制发展绿皮书、1985年立法局引入间接选举……民间涌现大量议政团体,连同最早支持"民主回归"的本地知识份子发展为香港的民主派。他们一面热切关注中国的变化,一面在香港民间推动民主启蒙,为97后的"港人治港"做准备。

没有人想到,更大的变数还未到来。

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是中国当代史的一次急转弯,也急煞车般地中断了香港对于回归的浪漫想像。承诺"民主治港理所当然"的赵紫阳被迫下台;而发生在北京的杀戮,通过电视画面一帧一帧钻进港人心里。在这之前,他们在香港游行、捐款、唱歌,热切地支持天安门广场的学生,前所未有地认同这个青春呼唤变革的祖国;这之后,他们悲愤交加,捐血、捐款给受伤、逃亡的学生,从国语学校退学,去中国银行大规模提款希望它垮掉,然后集体移民……

八九事件让香港人明白,回归中国不只是中央领导人笑谈的"换旗换督",在一个政治独裁的中国,必须有更具批判性的民主自觉与行动,才可能尽力维护"港人治港"。80年代"民主回归"的主要倡导者、学者罗永生回忆:"八九事件把整个香港社会都动员起来了,香港人到那时才真的知道专制是什么,通过看到民主的反面,才真的去想民主是什么,然后才大规模地去思考什么是政治。八九之后,'民主'脱离了'爱国',变成了一种对中国、中共更强的批判。"

而此时,正是《基本法》草案出炉后的第二次公众咨询期(1989年2月﹣7月)。六四事件之后,排山倒海的批评投向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明报》创办人查良镛和圣公会大主教邝广杰退出起草委员会。民主化最积极的倡导者、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创办人李柱铭和司徒华,则被中国政府撤除草委会的职务。

而北京仍然力排众议,在草案中加入新的条文:第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在多数条文称得上显示了足够诚意的《基本法》里,第23条却如同埋进美丽肌肤的定时炸弹,不断刺痛着港人的神经。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一国两制"承诺兑现,除了尚无民主选举之外,香港的司法独立、言论及媒体自由、游行及集会自由均得到保障。香港市民对中国政府及"一国两制"的信心也不断升高。"五十年不变",在大多数香港人看来,邓小平这句承诺如果可以实现,五十年之后也许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然而远远没有等足50年。不过5年之后,2002年底,北京提出希望香港尽快落实第23条立法,这条明显危及到香港社会自由的法令唤醒了自1989以来深藏在港人心中的焦虑。2003年的7月1日,回归纪念日,超过50万港人走上街头,抗议23条立法为《国家安全条例》,并同时提出争普选、保自治的民主诉求。

这场回归以来最大规模的抗议游行,改变了香港的政治乃至文化生态。本土意识的苏醒、回归后民主运动的起点,都从这里开始。而中央治港政策的演变,北京在香港事务、包括在媒体言论自由中的现形,也从这里开始加码。为庆祝回归而特别在香港设立的公众假期7月1日,从此反而成了各界团体集体游行示威的日子,而他们共识度最高的核心诉求便是:"尽快落实真普选"。

2014年,不论有多大的争议之声,港府将就2017普选出具草案。十几天后的七月一日,恐怕是这句口号可以最后一次用上的日子。白皮书在此时出台,加之"占领中环"运动此前宣布将在7.1"誓师",香港可能迎来97之后最愤怒躁动的"回归日"。


-完-

Thursday, June 12, 2014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

目录

  前言

  一、香港顺利回归祖国的历程

  二、特别行政区制度在香港的确立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四、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繁荣发展

  五、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

  结束语

  附录

  前言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中国政府通过与英国政府的外交谈判成功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香港从此摆脱殖民统治,回到祖国怀抱,走上了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

  香港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成生动现实。中央政府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办事,认真履行宪制责任,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继续保持繁荣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一国两制"在香港日益深入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一国两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前进。回顾总结"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历程,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继续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

  一、香港顺利回归祖国的历程

  20世纪80年代初,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并首先用于解决香港问题。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体现了"一国两制"构想,为中国政府在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时,在某些区域设立实行不同于内地的制度和政策的特别行政区提供了直接的宪法依据。在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后,1983年初,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形成了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十二条"包括:1.中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地区恢复行使主权。2.恢复行使主权后,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3.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法令、条例基本不变。4.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主要官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原香港政府各部门的公务、警务人员可予留任。特别行政区各机构也可聘请英国及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顾问。5.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保障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私人财产、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以及外来投资均受法律保护。6.香港特别行政区仍为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7.保持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照常流通,自由兑换。8.特别行政区财政保持独立。9.特别行政区可同英国建立互惠经济关系。英国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10.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签订协议。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自行签发出入香港的旅行证件。11.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12.上述方针政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50年不变。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会见来访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阐明了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在这个前提下,中英两国磋商解决香港如何过渡得好以及15年后香港怎么办的问题。这标志着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拉开序幕。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经过22轮谈判后,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政府还在联合声明中阐明以"十二条"为核心内容的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标志着香港进入回归祖国前的过渡期。在13年的过渡期内,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遵循"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紧紧依靠香港同胞,坚决排除各种干扰,有条不紊地推进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各项准备工作。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香港基本法。同年7月起草委员会开始工作,1990年2月完成起草任务,历时四年零八个月。香港基本法的起草过程高度民主、开放,广大香港同胞积极参与起草工作。在起草委员会59名委员中,来自香港各方面的人士有23名。起草委员会还委托香港委员在香港成立由180位各界人士组成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广泛收集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1988年4月,起草委员会公布香港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198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香港基本法(草案),先后两次在香港和内地广泛征求意见。香港和内地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讨论,其中,仅香港人士就提出近8万份意见和建议。香港基本法体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了广大中华儿女的集体智慧。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同时作出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香港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邓小平高度评价香港基本法,称它是"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是"具有创造性的杰作"。

  香港基本法颁布后,中国政府着手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工作。1993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预委会);1996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筹委会)成立。预委会和筹委会为实现香港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做了大量工作。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作为祖国大家庭的一分子,香港同胞与内地民众共享伟大祖国的尊严与荣耀,共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和使命。

  二、特别行政区制度在香港的确立

  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对某些区域采取的特殊管理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一)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权

  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中央直接行使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的权力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全国人大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制定香港基本法以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并拥有基本法的修改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的决定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监督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以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新授权的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中央人民政府拥有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依法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的权力。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香港驻军,履行防务职责,等等。中央依法履行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全面管治权和宪制责任,有效管治香港特别行政区。

  ——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回归前夕,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完成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随后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其为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推选委员会还选举产生临时立法会议员;首任行政长官董建华任命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上述工作的完成,确保了中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即实施有效管治。香港回归后,中央人民政府先后任命经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为第二至第四任行政长官,还任免了历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国家领导人出席行政长官和政府主要官员就职典礼并监督他们宣誓。

  ——支持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行政长官每年向中央政府述职,报告基本法贯彻执行情况等须向中央政府负责的事项,国家领导人就贯彻落实基本法的重大事项对行政长官予以指导。中央政府设立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处理港澳事务的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中央的有关指示,承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联系等职责;设立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作为中央政府驻港机构,履行联系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和香港驻军、促进香港与内地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处理有关涉台事务等职责。

  ——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第一,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支持和协助香港以适当身份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协助香港申办各类重要国际会议,支持香港发展国际会展中心、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支持推荐香港人士到国际组织任职,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获得免签待遇,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外经贸办事处开展工作。第二,妥善处理国际条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等条约法律问题。办理香港新适用的多边条约及修正案超过170项。授权香港对外缔结投资保护、民航、税收、司法协助类协定338项。协助香港接受国际公约履约审议。支持香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授权和协助香港对外开展司法合作。第三,审批外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领事机构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目前,外国在香港协议设立的总领事馆达66个、名誉领事73位。第四,全力维护香港同胞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涉港领事保护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中国驻外使领馆共处理万余起涉港领保案。第五,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针对个别国家的干预言行,中央政府及时通过外交渠道进行交涉。外交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特派员公署,处理外交事务。

  ——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经中央决定并于1996年1月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1996年12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7年7月1日零时,香港驻军进驻香港,依法履行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担负防卫勤务,管理军事设施,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等防务职责。香港驻军坚持依法驻军、依法治军,认真完成各项防务任务,组织海空巡逻、海空难搜救演习、诸军兵种联合演习、跨营区机动演练等军事行动,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提供了有力保障。香港驻军还踊跃参加香港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军营开放、举办香港青少年军事夏令营等活动,加强军地互访联系,增进香港驻军与香港居民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充分展现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行使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第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予以备案审查。截至201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报请备案的法律共570件。第二,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作出增减决定。目前,共有12部全国性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并在香港实施。第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新的授权。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即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指定其入境事务处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根据国籍法及其解释规定对所有国籍申请事宜作出处理。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依照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第四,对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于1999年、2004年、2005年、2011年分别就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中国籍子女等的居留权问题、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的法律程序问题、补选产生的行政长官的任期问题和国家豁免原则等问题,对基本法及其附件的有关条款作出解释。第五,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问题作出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作出决定;2007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作出决定。第六,批准和备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2010年,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同意将2012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予以备案。第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进行备案,等等。此外,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1997年7月1日香港基本法实施时设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由内地和香港人士共同组成,负责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对附件三所列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的增减以及基本法的解释或修改等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意见。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保持自由港和单独关税区地位、保持财政独立,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自行制定经贸、金融和教科文卫体政策,等等。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充分行使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既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行政长官还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依法履行基本法授予的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执行基本法以及其他各项职权。行政长官在行使职权时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基本法有关事项发出的指令。特别行政区政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组成,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行使基本法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等职权。特别行政区享有的行政管理权极为广泛,涵盖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社会服务、社会治安、出入境管理等领域。此外,根据中央政府的授权,特别行政区还享有一定的对外事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经选举产生并根据基本法行使职权,包括根据基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特别行政区享有的立法权也极为广泛,可以依照基本法制定民事、刑事、商事和诉讼程序等各方面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询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特别行政区成立后,设立终审法院行使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终审法院而产生变化外,予以保留。原在香港实施的普通法及相关的司法原则和制度,包括独立审判原则、遵循先例原则、陪审制度原则等延续实行。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除继续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特别行政区法院审判案件时可参考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司法判例,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特别行政区政府团结带领香港各界人士,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保持香港社会经济政治大局稳定,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新进步。

  ——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受到宪法、香港基本法以及香港本地法律的充分保障。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从宪制层面确保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还通过实施《性别歧视条例》、《种族歧视条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最低工资条例》等法例,为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提供进一步保障。特别行政区政府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申诉专员公署、法律援助署、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法律援助服务局、妇女委员会、扶贫委员会等多个机构,协助推广、保护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此外,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根据全国人大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先后举行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每届均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选举产生36名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历来重视吸收香港同胞参加,除特邀香港人士界别外,其他一些界别也吸收香港社会代表性人士。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特邀香港人士界别有香港地区委员124人,其他16个界别有香港地区委员82人。

  ——民主政制依法稳步推进。香港回归前,英国委派总督在香港实行了150多年的殖民统治。回归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立法机关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最终由普选产生,使之成为法定目标。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坚定不移地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推动以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政制循序渐进向前发展。

  行政长官选举的民主程度不断提高。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经400人组成的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二任至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经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由800人增至1200人。选举委员会由"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以及"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的代表、乡议局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四大界别人士按相同比例组成,体现了均衡参与,具有广泛代表性。

  立法会选举的直选因素不断增加。1998年选举产生的第一届立法会包括20名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30名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和10名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2000年选举产生的第二届立法会包括24名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30名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和6名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2004年选举产生的第三届立法会和2008年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立法会,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和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各为30名。2012年第五届立法会选举时,立法会议员人数增加至70人,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和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各为35名,其中新增加的5个功能团体选举议席由区议会议员提名、并经全港原来没有功能团体选举权的选民一人一票选举产生。

  设定普选时间表。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普选设定了时间表。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进行为期5个月的公众咨询,启动了实现普选的有关程序。

  ——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整体经济保持增长。1997年至2013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年均实质增长3.4%,人均本地生产总值按美元累计增长39.3%。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3年数据,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香港本地生产总值位居全球第35位,人均本地生产总值位居全球第7位。

  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得以保持和提升。香港是重要的国际银行中心、全球第六大证券市场和第五大外汇市场。在多项国际金融中心的世界排名中,香港位居前列。香港是全球第九大贸易经济体,与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保持贸易联系。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口之一和第四大船舶注册中心。香港国际机场是世界最繁忙的航空港之一,客运量位居全球第五位,货运量多年高居全球首位。

  传统优势产业不断巩固和发展。贸易及物流、旅游、金融、专业服务及其他工商业支援服务四大支柱产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2012年,四大产业增加值共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58%,吸纳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47.2%。香港还着力培育和发展文化及创意、创新及科技、检测认证、环保等产业。

  营商环境保持良好。香港是全球公认的最自由经济体之一。在世界银行对全球185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的排名中,香港多年位居前列。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13年世界投资报告》,香港在吸收外来直接投资方面位居全球第三位。在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世界竞争力年报》排名中,香港多年来都被评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经济体之一。

  ——各项社会事业迈上新台阶。教育事业在亚太地区保持领先地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持续加大对教育投入,2014-2015财政年度教育总支出预算为753.7亿港元,是政府开支的第一大项目。2008-2009学年开始在公营学校实施十二年免费教育。根据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公布的2013年亚洲大学排行榜,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进入前十名;2013-201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香港大学名列第43位。在反映基础教育水平的"国际学生评估(PISA)"2012年全球测试中,香港继续名列前茅。

  医疗卫生事业不断进步。2014-2015财政年度用于医疗服务的财政预算支出524亿港元,占政府经常开支的17%。香港居民可平等享受价格低廉的公立医院服务。截至2012年底,香港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病床3.55万张。香港婴儿死亡率由1997年的4‰下降至2013年的1.6‰,是全球婴儿死亡率最低的地方之一。2013年香港男性与女性的预期寿命分别为80.9岁及86.6岁,是全球预期寿命最高的地方之一。

  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香港中外文化荟萃,特别行政区政府鼓励文化艺术多元发展,促进相互交流。香港已有潮人盂兰胜会、大坑舞火龙、大澳端午龙舟游涌、长洲太平清醮等4个独有项目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香港2008年协办北京奥运会马术比赛项目,2009年主办第五届东亚运动会。帆板、乒乓球、自行车、武术等项目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锦赛、亚锦赛等国际赛场上屡创佳绩。

  社会保障逐步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的开支总额由1997-1998财政年度的204亿港元增长到2014-2015财政年度预算的619亿港元,增长了2.03倍。香港已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服务体系。社会服务机构共有400多家,注册社工从1998年底的8300名发展到目前的1.8万多名。特别行政区政府还积极推动公共房屋建设,协助基层市民入住公共房屋,资助市民自置居所。香港约有一半市民居住在政府提供或资助的房屋,其中超过200万人租住公共房屋,100多万人居住在政府资助的自置房屋。

  ——对外交往和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对外联系更加广泛。截至2013年6月,香港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或其他适当身份参与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共41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关活动,参加不限主权国家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37个。香港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身份或其他适当身份参加有关国际会议1400多次,以"中国香港"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会议2万余次,共举办或协办国际会议1000多次。香港特别行政区已与42个国家签署互免签证协议,150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给予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或落地签待遇。香港特别行政区还与多个国家签署了民用航空运输、避免双重征税、促进和保护投资、刑事司法协助等协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日内瓦、伦敦、东京、纽约、柏林等11个地方设立了驻外经济贸易办事处。欧盟委员会等6个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代表机构。

  杰出专业人士担任国际组织重要职位。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原署长陈冯富珍女士2006年11月当选为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并于2012年5月成功连任,是联合国成立以来第一位担任政府间国际组织最高负责人的中国人;香港天文台台长岑智明先生2010年2月当选为世界气象组织航空气象学委员会主席。

  四、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繁荣发展

  中央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香港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全力支持香港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在谋划和推进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时充分发挥香港的作用,积极推动香港与内地开展交流合作,为香港保持繁荣稳定提供坚强后盾。

  (一)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对风险和挑战

  ——支持香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并迅速蔓延,港元受到国际投机势力狙击,香港金融市场动荡,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遭受冲击,金融体系的稳定受到严重威胁。中央政府郑重宣布,将不惜一切代价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坚决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维护联系汇率制度,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维护了金融和社会的稳定。

  ——支持香港抗击非典。2003年上半年,非典疫情肆虐香港,不仅危及香港同胞的生命健康,而且使尚未完全摆脱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的香港经济雪上加霜,通货紧缩,市场萧条,失业率上升至8.7%。为保障香港同胞生命安全,帮助香港经济走出低迷,中央政府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在内地同样急需抗疫医药物资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无偿向香港提供大批抗疫药品和器材。国家领导人亲赴香港疫情重灾区和医院视察慰问。当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确定了两地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领域的开放措施和实施目标。随后又实施内地居民赴香港"个人游"政策。这些都为香港摆脱非典冲击、恢复经济增长注入"强心剂"。

  ——支持香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政府高度关注香港受到的影响,当年12月即推出支持香港经济金融稳定发展的14项政策措施。2009年1月,中央政府再次推出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2000亿元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此后,国家领导人在访问香港期间又先后宣布多项支持香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与内地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这对提振港人信心、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刺激香港经济复苏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

  ——支持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发展。支持香港开展个人人民币业务、发行人民币债券、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等,奠定了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先发优势。继续鼓励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融资,并推出其他支持香港金融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香港人民币清算平台参加行共有216家;经香港处理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为3.84万亿人民币,占全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的82.9%;香港人民币客户存款及存款证余额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香港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继2003年签署CEPA并于2004年1月实施后,内地与香港陆续签署和实施了10个补充协议。内地对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全部实行零关税。截至2013年底,在货物贸易方面,CEPA项下内地自香港进口商品额为71.61亿美元,关税优惠39.83亿元人民币;在服务贸易方面,共采取403项开放措施。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贸易分类标准,通过CEPA及其补充协议,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的部门达到149个,涉及目前服务贸易部门总数的93.1%,这是目前内地商签的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此外,广东服务业对香港开放的先行先试措施达82项。中央政府在编制《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规划时,均考虑了巩固和发展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需要。

  ——支持香港旅游、零售业及内地港资企业发展。中央政府应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请求,逐步扩大"个人游"试点城市,目前已达49个城市,超过3亿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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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3年底,内地共有1.29亿人次的游客通过"个人游"方式到香港旅游。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测算,2012年"个人游"为香港带来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1.3%的增加值,创造了超过11万个职位,占本地整体就业的3.1%。为更多地惠及香港中小商户和基层市民,中央政府还允许香港居民在内地开办个体工商户。截至2013年底,内地共注册香港个体工商户5982户,从业人员16476人。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在内地的香港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积极支持和帮助内地港资企业转型升级。2009年,广东省出台了30条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2011年12月,中央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在苏州、东莞等地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和试点城市建设,并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建设44个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三)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加强各领域的交流合作

  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把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作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十五"、"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巩固和加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将涉港澳内容单独成章,并进一步明确香港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强调国家支持香港巩固提升竞争力、支持香港培育新兴产业、深化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

  ——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深化经贸合作。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实施,有力消除香港与内地在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深化了两地经贸关系,拓宽了两地合作领域,实现了两地互利共赢。目前,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2013年,据香港统计,香港与内地的贸易额38913亿港元,比1997年增长2.49倍,占香港对外贸易总额的51.1%。同时,香港是内地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和主要出口市场之一。香港还是内地最大的境外融资中心。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797家,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48.5%;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总市值13.7万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56.9%。此外,内地与香港还互为外来直接投资的最大来源地。截至2013年底,内地对香港直接投资超过3588亿美元,占内地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近六成;内地累计批准港商投资项目近36万个,实际使用港资累计6656.7亿美元,占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的47.7%。

  ——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广东省加强区域合作。中央政府批准设立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批准广东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粤港合作的重点领域,构建珠海横琴新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三大合作平台,促进粤港两地共同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和世界先进制造业、先进服务业基地。还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北京市、上海市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内地设立办事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除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外,还先后在广州、上海、成都、武汉设立经济贸易办事处,在深圳、重庆、福州设立联络处,促进了香港与内地有关地方的经贸合作以及其他方面的交流。

  ——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货物通关便利化。深圳湾公路大桥于2007年建成通车,成为内地与香港间第4条陆路通道。2009年开工、预计2016年建成的港珠澳大桥,东接香港、西接珠海和澳门,将成为连接珠江东西两岸新的公路运输通道。广深港高速铁路全线建成通车后,香港将与全国高速铁路网对接。内地与香港的所有水、陆货运口岸均已实现查验结果完全互认。2013年内地访港旅客4075万人次,比1997年增长16.3倍。香港同胞进入内地人数也从1997年的3977万人次增至2013年的7688万人次。

  ——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加强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支持香港与内地高校开展跨地招收学生;支持香港与内地高校合作办学;支持两地教师、学生开展交流。支持香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香港科技园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支持香港高校在深圳设立研究院;支持香港科技工作者和机构申请国家科技研发项目、推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向香港开放。2005年,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更紧密文化关系安排协议书》,在文化保育、产业发展和交流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支持香港、澳门与广东共同申报并成功将粤剧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支持香港西贡地质公园成功申报为世界地质公园;支持香港与内地合拍电影,自CEPA签署以来香港与内地合拍影片共322部,占内地与境外合拍影片总量的70%。支持两地在体育人才交流、培养、训练等方面展开合作,邀请香港运动员参加全国运动会等赛事。支持香港与内地在中医中药发展、医疗卫生管理、传染病疫情通报和防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和紧急合作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交流合作机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交流合作机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比如,设立CEPA联合指导委员会,监督CEPA的执行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拟定CEPA内容的补充及修订等;在出入境管理、海关、检验检疫、金融、公共卫生、旅游等领域建立合作机制,相互沟通情况,共同处置突发事件,打击违法行为等。此外,为加强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开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中央政府还建立了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成员单位之一。这些机制为促进香港与内地的互利合作、处理共同关注的区域发展和治理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确保对香港基本生活物资的安全稳定供应

  受自然环境限制,香港所需的淡水、蔬菜、肉禽等基本生活物资主要由内地供应。自20世纪60年代初内地开通供应香港鲜活冷冻商品的"三趟快车"并建设东深供水工程以来,中央政府和有关地方全力保障对香港食品、农副产品、水、电、天然气等的供应。截至2013年底,香港市场活猪95%、活牛100%、活鸡33%、河鲜产品100%、蔬菜90%、面粉70%以上由内地供应,供港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13年,广东按照与香港新修订的协议对香港供应淡水6.06亿立方米。自1994年起,大亚湾核电站向香港供电,每年供电量占全港电力总消耗的四分之一。2013年,内地向香港供应天然气25.31亿立方米。

  五、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

  "一国两制"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对中央来说是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对香港和香港同胞来说是重大历史转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的同时,"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也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香港社会还有一些人没有完全适应这一重大历史转折,特别是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现的一些在经济社会和政制发展问题上的不正确观点都与此有关。因此,要把"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继续推向前进,必须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宗旨出发,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一)全面准确把握"一国两制"的含义

  "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同时,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并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等制度和原则。坚持一国原则,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国家实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

  "两制"是指在"一国"之内,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等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之内的"两制"并非等量齐观,国家的主体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不会改变的。在这个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照顾到香港等某些区域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允许其保持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因此,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依照基本法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必须在坚持一国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尊重国家实行的政治体制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内地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要尊重和包容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还可以借鉴香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在"一国"之内,"两种制度"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借鉴,才能和谐并存,共同发展。

  (二)坚决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权威

  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香港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均以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个人以及一切组织和团体都必须以香港基本法为活动准则。同时,香港基本法作为全国性法律,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全面把握、整体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各项规定。香港基本法的所有规定都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条文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必须把香港基本法的每个条文放在整体规定中来理解,放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体系中来把握。香港基本法实施的实践说明,孤立地理解香港基本法的个别条文,强调一个方面而忽略另一个方面,就会产生歧义甚至认识上的偏差,香港基本法的实施就会受到严重冲击;全面地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各项规定,就会看到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各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有机整体,对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对香港的繁荣稳定发挥着保障作用。

  尊重和维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的修改权和解释权。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基本法同时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基本法中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也可对其他条款解释。这种解释权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如果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香港基本法关于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而该条款的解释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引用该条款时,须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这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是一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基本法解释权是维护"一国两制"和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既是对特别行政区执行基本法的监督,也是对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的保障。

  完善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有利于更好地维护香港基本法的权威。香港基本法实施以来,已经建立完善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包括在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方面,确立了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的"五步曲"法律程序;在基本法解释方面,建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行政长官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并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以及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等有关程序和工作机制;在特别行政区立法方面,明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的工作程序;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司法协助方面,达成了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和部分民商事判决等一系列安排;在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负责方面,形成了行政长官向中央述职的制度安排。随着"一国两制"实践不断发展,香港基本法实施不断深入,必然要求继续完善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特别是要着眼香港的长治久安,把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属于中央的权力行使好,使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切实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

  (三)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

  "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标准的,这就是邓小平所强调的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对国家效忠是从政者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伦理。在"一国两制"之下,包括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等在内的治港者,肩负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职责。爱国是对治港者主体的基本政治要求。如果治港者不是以爱国者为主体,或者说治港者主体不能效忠于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就会偏离正确方向,不仅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难以得到切实维护,而且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广大港人的福祉也将受到威胁和损害。

  爱国者治港也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因此,香港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主席及立法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议员、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都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就执行基本法向中央和特别行政区负责。这是体现国家主权的需要,确保治港者主体效忠国家,并使其接受中央政府和香港社会的监督,切实对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香港居民负起责任。

  (四)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

  作为特别行政区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双首长",行政长官是香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的第一责任人。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团结带领香港社会各界人士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

  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广大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大局稳定的重要基础,是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的主要任务。当前,香港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挑战和机遇并存。香港需要抓住机遇,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增进香港居民民生福祉。祖国内地始终是香港的坚强后盾。

  中央政府继续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政制。行政长官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立法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这是中央政府作出的庄重承诺,并体现在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中。中央政府真诚地支持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发展。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制度必须符合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符合香港实际,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体现均衡参与的原则,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特别是要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只要香港社会各界按照上述原则务实讨论,凝聚共识,就一定能够实现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最终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香港是一个自由开放多元的社会,也是中外交融的国际商业都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仅符合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以及外来投资者的共同利益,也是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的重要条件。中央政府将继续鼓励和支持香港社会各界发扬包容共济、尊重法治、维护秩序的优良传统,以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香港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为依归,求同存异、互谅互助,在爱国爱港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不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

  (五)继续推动内地与香港交流合作

  香港与内地日益紧密的交流合作,拓宽了香港与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道路。香港可以充分利用内地广阔的市场腹地和丰富的要素资源,把握国家快速发展的机遇,从中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和不竭的发展动力。香港通过继续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可以进一步发挥作为国家引进外资、人才,吸收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窗口作用,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桥梁作用,对内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助推作用,以及对内地创新经济社会管理方式的借鉴作用。

  随着香港与内地交往的密切,两地民众之间的相互了解逐渐加深,香港同胞对国家的认同和向心力不断增强。香港同胞更加关心国家发展,在积极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同时,热心投入内地扶贫、教育、妇女儿童保护等公益事业。当内地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时,香港同胞慷慨相助,大力支援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与内地民众共克时艰。这充分显示出香港同胞与内地民众血浓于水的亲情。

  中央政府将继续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内地有关地方建立更加密切的工作联系,支持香港同胞与内地民众开展更加紧密的交往,支持香港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发挥独特作用,推动香港与内地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齐心协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结束语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一国两制"不仅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坚定不移地推进"一国两制"事业,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也符合外来投资者的利益。

  在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新征程上,既要坚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确保"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又要积极有效应对香港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面对内外经济环境的深刻调整和变化,香港需要不断提升竞争力;香港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需要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共同化解;香港与内地交流合作不断深入,需要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民众关切。同时,还要始终警惕外部势力利用香港干预中国内政的图谋,防范和遏制极少数人勾结外部势力干扰破坏"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研究解决好这些问题,深化"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必将进一步彰显"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

  当前,全国人民正满怀信心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不断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央政府将一如既往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同胞一道,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香港基本法,进一步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我们坚信,香港特别行政区必将继续沿着"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稳步前进,与祖国内地共同开创中华民族更加美好的明天。

  附录

  (一)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1.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37万亿港元增长至2013年的2.12万亿港元,年均实质增长3.4%。

  2.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储备由1997年底的4575亿港元增长至2014年3月底的7557亿港元,增长65.2%。

  3.香港外汇储备由1997年底的928亿美元增长至2013年底的3112亿美元,增长了2.35倍。

  4.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3年数据,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香港本地生产总值位居全球第35位,人均本地生产总值位居全球第七位。

  5.香港是重要的国际银行中心,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银行中有73家在香港营业。

  6.香港是亚洲第二大和全球第六大证券市场,2013年底香港股市总市值达24.04万亿港元,在香港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集资总额达1665亿港元,居全球第二位。

  7.香港是全球第五大外汇市场,2013年外汇市场日均成交额2746亿美元。

  8.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2年10月发布的《2012年金融发展报告》,香港金融业发展指数位居全球首位;在英国伦敦金融城公司2013年9月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香港位居全球第三位。

  9.香港是全球第九大贸易经济体。香港有约10万家专业进出口公司,与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保持贸易联系。

  10.2013年香港对外商品贸易总额达7.62万亿港元,比1997年的3.07万亿港元增长1.48倍。

  11.香港是全球最重要的外来直接投资目的地之一。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13年世界投资报告》,香港在吸收外来直接投资方面位居全球第三位。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注册的海外公司有9258家,比1997年底增加83%;截至2013年6月,外资驻港地区总部有1379家,比1997年增加52.7%;截至2013年6月,外资驻港地区办事处有2456家,比1997年增加52.5%。

  12.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运输港口之一,2013年共处理标准集装箱2228.8万个,比1997年增长52.9%。

  13.香港是全球第四大船舶注册中心,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注册的船舶有2327艘,总吨位达8643万吨。

  14.香港国际机场是世界最繁忙的航空港之一,全球超过100家航空公司在此运营,客运量位居全球第五位,货运量多年高居全球首位,2013年航空货运、客运量分别比1998年增长1.53倍和1.18倍。

  15.根据2013年"全球国际航运中心竞争力指数",香港在660多个港口城市(区域)中排在第三位。

  16.香港特别行政区2014-2015财政年度用于教育的经常开支预算为671.3亿港元,占政府经常开支总额的21.8%,教育总支出预算为753.7亿港元,占政府开支总额的18.3%,是政府开支的第一大项目。2008-2009学年,香港已在公营学校实施十二年免费教育。

  17.香港颁授本地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由回归前的12所增加至17所,其中8所大学接受政府财政资助。根据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公布的2013年亚洲大学排行榜,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进入前十名;2013-201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香港大学名列第43位。

  18.从2000年第二季度到2013年第三季度,香港拥有专上教育程度的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重从23.7%提高到35.1%,其中,拥有大学学位的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比重从14.5%提升至26%。反映基础教育水平的"国际学生评估(PISA)"公布2012年全球测试排名,香港继续名列前茅;在英国培生集团2012年公布的全球教育系统排名中,香港位居全球第三位。

  19.2014-2015财政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用于医疗服务的财政预算支出524亿港元,占政府经常开支的17%。

  20.截至2012年底,香港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病床3.55万张。其中,90%以上的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的公营医疗系统现有包括38间公立医院和医疗机构、48间专科门诊及73间普通科门诊,共有6.4万名雇员、2.7万张病床,提供约占全港九成的住院医疗服务和三成门诊医疗服务。

  21.香港婴儿夭折率由1997年的4‰下降至2013年的1.6‰,是全球婴儿夭折率最低的地方之一。2013年香港男性与女性的预期寿命分别为80.9岁及86.6岁,是全球预期寿命最高的地方之一。

  22.截至2013年6月,香港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或其他适当身份参与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共41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关活动,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等;参加不限主权国家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37个,包括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香港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身份或其他适当身份参加有关国际会议1400多次,以"中国香港"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会议2万余次。

  23.香港特别行政区平均每年接待外国政要和学术界、智库等有影响人士来访上百次。许多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曾访问香港或在香港出席国际会议。香港共举办或协办国际会议1000多次,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年会、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国际电信联盟世界电信展、国际海事组织外交大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区域研讨会和亚洲太平洋邮政联盟执行理事会年会等。

  24.香港特别行政区已与42个国家签署互免签证协议,150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给予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或落地签待遇。

  25.香港特别行政区与67个国家签署了民用航空运输及民用航空运输过境协定,与3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17个国家签署了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等,与30个国家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与19个国家签署了移交逃犯协定,与13个国家签署了移交被判刑人协定。

  26.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旧金山、柏林等地设立了11个驻外经济贸易办事处,促进香港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投资利益及公共关系。

  27.外国在香港协议设立的总领事馆达66个、名誉领事73位。欧盟委员会、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国际金融公司、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6个代表机构。

  (二)内地与香港交流合作有关情况

  1.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据香港统计,2013年,香港与内地的贸易额达38913亿港元,比1997年增长2.49倍,占香港对外贸易总额的51.1%。

  2.香港是内地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和主要出口市场之一。据海关总署统计,2013年,内地对香港出口额达3847.9亿美元,占内地出口总额的17.4%。

  3.内地是香港外来直接投资的最大来源地。据香港统计,截至2013年底,内地对香港直接投资超过3588亿美元,占内地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近六成。

  4.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3年底,内地累计批准港商投资项目近36万个,实际使用港资累计6656.7亿美元,占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的47.7%。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境外投资目的地和融资中心。截至2013年底,内地对香港非金融类累计直接投资为3386.69亿美元,占内地对外非金融类累计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59%。

  5.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达797家,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48.5%;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总市值达13.7万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56.9%。

  6.2013年底,香港人民币客户存款及存证余额达1.0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人民币贷款余额1156亿元人民币,未偿还的人民币债券余额3100亿元人民币。

  7.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依托香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香港科技园,分别建立了1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和2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支持香港高校在深圳设立研究院,推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向香港开放。

  8.2010年以来,香港科技工作者和机构已成功申请国家973计划项目4项,获得研发资助1.6亿元人民币。

  9.2013年12月,搭乘"嫦娥三号"月球探测器成功登月的"玉兔月球车",使用了香港理工大学专家研发的相机指向系统。

  10.截至2013年底,香港共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9人(包括外籍院士),88位香港科学家作为主要人员分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发明奖等44个国家科技奖项。

  11.2012-2013学年,在香港高校就读的内地学生约2.2万人;截至2013年10月,在内地高校就读的香港学生逾1.4万人。

  12.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分别与内地高校联合办学或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与香港建立了400余对姊妹学校。

  13.2009年,香港、澳门与广东共同申报并成功将粤剧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14.2011年9月,在中央政府支持下,香港西贡地质公园成功申报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的世界地质公园。

  15.自CEPA签署以来,香港与内地合拍影片共322部,占内地与境外合拍影片总量的70%,其中票房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影片共有61部。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出处:http://news.sina.com.cn/o/2014-06-11/065030335708.shtml

-完-

Thursday, May 15, 2014

官民争夺网络空间又一年----中国网络监控与反监控年度报告(2007)

(2008年7月10日发布)

目录

导言

一、新出台的监控法规和网警网监的扩展

  1. 网络杂志需要获得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2. 网络110虚拟警察上岗监控网络
  3. 官方网络监督员与网络评论员
  4. 网址注册服务自律公约和对BBS的整顿
  5. 博客服务商签订自律公约
  6. 对视频网站进行监控

二、强化监管方式

  1. "记分制"管理
  2. 规范"稿源"
  3. 网站内部第三方监督机制

三、商业网站沦为官方宣传工具和2007年的三大监控任务

  1. 商业网站被"和谐"
  2. "十七大"
  3. 筹办奥运

四、新增"关键词"

五、处罚商业网站

  1. TOM编辑被开除
  2. 搜狐被罚款
  3. 新浪编辑被降级
  4. 网易主编被撤换
  5. 和讯、搜狐、新浪三大网站被处罚
  6. 西陆大国民论坛被关闭
  7. 凤凰网自己开除台湾频道主编
  8. 千龙被罚款

六、关闭网站

  1. 紫丁香网站管理员集体辞职
  2. 博易网被关闭
  3. 牛博网被关闭
  4. YouTube被封杀
  5. 《民间》网站被屏蔽
  6. 上万个网站被封
  7. 大量论坛博客被关闭

七、拘捕网络独立人士

  1. 网上留言遭拘留调查
  2. 转贴网文被关押
  3. 县委书记抓记者
  4. 海外发文被判刑
  5. 发布"色情小说"被捕
  6. 博客荐股被判刑
  7. 讨论暴雨死人被拘留
  8. 曝光政府大楼被判刑
  9. 博主反对奥运被国安警告
  10. 网民发帖号召游行被拘留
  11. 短信"讽贪"被逮捕

八、突破网络封锁、推动公民运动

  1. 两万网民倡议除夕放假
  2. 重庆"钉子户"事件
  3. 厦门PX事件
  4. 山西黑砖窑
  5. 华南虎照片

九、争取网络自由行动

  1. 贺卫方等人质问新浪博客删帖
  2. 刘晓原状告搜狐删除博客
  3. 杜冬劲起诉中国电信
  4. 315ts要求对关站行为举行听证会
  5. 雅虎成立人权基金
  6. 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
  7. "高莺莺之死"引发首起涉及网警监管案件

结语

附件一:北京网管办发布10批有关"十七大"的"关键词"

附件二:"十七大"期间网管的监控、宣传指令

附件三:2007年官方网管新增关键词("十七大"关键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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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互联网进入中国20周年。[] 截至2008年4月,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2.2亿,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在中国这样一个严格控制新闻自由的国家,互联网使中国普通民众第一次拥有一个 发表言论、表达意见的平台。没有互联网之前,传统三大媒体(报纸、电台、电视)被紧紧控制在官方手中,普通民众没有机会利用这些媒体发表任何独立见解。互 联网的出现,使普通公民获得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与平台。 互联网也因此成为许多中国人获取信息、接受启蒙的最有效方式,使许多有独立思想的人得以表达观念,使拥有信息来源的人得以独立报道非官方消息,使不能自由 结社集会的公民能够聚集起来探讨共同关心的公益课题,从而推动了中国由一个独裁专制、信息封闭的社会开始转向信息多元的开放社会。

,中国因特网用户有了自己的名字--"网民"。 如果说1999年是网民力量开始凸现、2003年是网民开始影响中国的话,那么2007年则是网民踊跃介入社会公共事务、改变中国的一年。2007年的一 连串社会公共事件,网民在其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乃至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著名评论家、《南方周末》编辑笑蜀把2007年称为"公共事件元年",标志着中国网 民开始担当起介入公共事务和监督政府的公民责任。

2007年这样一个网络公共事件众多、公民开始利用互联网改变中国的年份值得记录、反思与借鉴。[]本 报告为一份网络自由年度报告,主要描述了中国官方监管部门在2007年如何通过新出台的法规和新扩充的网警网监队伍、以新的管理方式(如"新添过滤词") 监控网络媒体信息流通、惩罚违规网商、关闭网站、拘捕活跃公益网民等方式监控网络,来压制网络自由、监控网民。本报告揭露了许多官方监管部门的运作细节, 希望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中国的网络监控机制。同时,本报告也探讨了2007年网民们如何应对这种紧收局面、巧妙地利用网络工具捍卫新闻和表达自由、推动公 民运动的发展。

一、新出台的监控法规和网警网监的扩展

1、网络杂志需要获得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官员在"2007首届中国网络杂志出版业论坛"上明确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将对互联网出版服务实行前置审批管理,即 在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前,要先经过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核同意,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在此之前,依据2000年公布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2002年公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只有取得相应的ICP(经营许可权)的网站,才可制作和发行网上杂志,而 毋须传统纸质杂志出版所需要的"刊号"。这个规定的出台无疑将进一步限制网民的言论自由。

2、网络110虚拟警察上岗监控网络

,北京推出"首都网络110虚拟警察",首先在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上岗,到同年12月底覆盖北京所有网站。网民对此发出质疑:认为这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而《南方都市报》也发出《网络虚拟警察的隐忧》,认为这会限制言论自由与宗教信仰自由。

3、官方网络监督员与网络评论员

在中国,除了存在大量众所周知的安全部门的网络监控人员外,还存在一些其他的网络监控人员。据《北京日报》 报道,目前全市共有181名"网络义务监督志愿者"在岗工作。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网民和网络监督志愿者的支持是政府部门进行有效 管理的坚强后盾。"北京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自去年4月10日开通以来,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举报电话、电子邮件4.7万条,其中有1.2万条 来自这些所谓的"网络监督志愿者"。

这批"网络义务监督志愿者"是从 开始上岗的,是北京市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以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的名义招聘的,要求每人每月举报50条"有害"信息,不仅要举报网页链接地址,还要递送截屏图 像,经协会确认核实方为有效。《北京日报》自豪的报道说:"通过网监志愿者和举报热线收集有害信息等,一套全国首创、行之有效的网络信息管理监控社会机制 已经初步形成。" 实际上,这里所谓的"有害"信息就是那些对官方来说"敏感"的信息。这批"网络义务监督志愿者"的存在极大地限制了网民的言论自由。

坊间也一直有存在网络评论员(俗称"五毛党")的流传。 关于这一点,需要提及的是,为了网络监控,北京网管办曾在2006年末以北京市网络媒体协会的名义,增聘了许多网络媒体内容监看人员,并在其"监看中心" 的大办公室工作,按照门户、论坛、博客等网络类型的不同,分别进行监看,对应各大商业网站有一至三人,实行"两班倒"的工作流程,"非常"时期实行"三班 倒"。

我们也可以从中共台州市委互联网管理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在 联合转发《台州市网络评论员队伍组建工作方案》中一窥究竟,得到某种证实。这个方案要求"在5月底完成市、县两级网络评论员组建,市里计划在6月初组织学 习培训。"方案要求中国台州网作为市级网络媒体,要重点建立一支网络评论员队伍,并主要以中国台州网(www.taizhou.com.cn)为阵地开展 网络舆论引导。报社编委会要求日报采访中心、编辑中心、专副刊中心各推荐2名,晚报、商报各推荐3名,组成中国台州网骨干评论员队伍,网站同时面向全市在 优秀通讯员、各单位宣传理论骨干中聘任一批人员担任评论员,总人数约30人左右。网络评论员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重大部署,开展正面 评论,唱响主旋律;围绕网络热点,组织有说服力的评论文章,解疑释惑,维护网络正面导向;围绕突发性事件,及时披露权威信息,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传播空 间,争取主动应对;针对敌对势力的恶意歪曲,开展有针对性的反击,反驳谣言,澄清事实,提高网民明辨是非能力,抵御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网络评论员的基本素 质是:政治立场坚定,了解党与国家的大政方针;掌握区域、部门的工作情况与相关政策、法规;熟悉网络基本操作技术,了解网络传播特点、规律;有一定的文字 表达能力,善于运用网络语言;中国台州网评论员的要求:以"为党宣传、为民说话"为已任,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网上开设新闻评论专栏,公布真实个人身份并 树立良好形象;在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中,接受市委宣传部、报社统一领导;队伍建设与管理:中国台州网评论员由报社发给聘书,每次聘期为1年;评论员 在专栏上发表的文章,参照网站通讯员稿费标准发放;评论员发表的稿费分值,纳入年度评先、评优依据之一。

上述信息具体披露出官方网络评论员的组织和功能,而在中共十七大宣传中,北京网管办曾要求各商业网站尽快放出网络评论员的跟帖。 ,《青岛晚报》刊发的一条不甚起眼的消息,披露说该市教体局组建了多达百余人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网络评论员将主动发帖、积极跟帖,维护正面的评论、正面的 声音,减小乃至消除负面舆论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还有多篇新闻报道都证实,这一网络队伍在全国广泛存在。

4、网址注册服务自律公约和对BBS的整顿

,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要求下,中企动力、万网、新网、广东互易、厦门中资源和铭万公司等六家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机构发起,40余家互联网地址注册机 构共同签署了《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随后又有第二批54家、第三批139家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机构签署了自律公约。随后各互联网地址注册服 务机都主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关闭了大量未经专项审批的个人或企业网络论坛。

从7月开始,官方发起了"严查BBS域名备案"、"严查BBS专项备案"、"严查BBS服务器和网站",要求所有论坛必须备案。其对备案的要求具体是:独 立服务器,一台服务器上只能有一个BBS网站。服务器必须在正规的、获得通信管理局认证的公司机房。首先通过信产部的网站域名备案。要专人管理论坛,24 小时电话和手机开机。所有板块都要有版主,而且要有一定的在线管理时间。版主也要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和联系电话等。所有会员都必须实名制。个人论坛可以申请 专项备案,要求提供个人详细资料,但通过可能性很少。其它手续同公司申请BBS专项备案。这场被网民成为"血雨腥风"BBS整顿行动,导致大量BBS被关 闭。网民说有上千BBS被关闭,而据中新网 传述中央电视台报道,2007年8月至10月,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三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在此行动期间,共 办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01件,关闭了339个"非法"网站。

5、博客服务商签订自律公约

,人民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MSN中国、千龙网、和讯网等14家博客服务商签署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制定的《博客服务自律公约》。这个中国互联网协会 并不是真正的民间行业协会,而是由中国网络监控部门组织的。《公约》第三条称,"博客服务应当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 则。"这是官方对博客服务商的要求。第九条称:"博客用户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文明使用网络,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 法和不良信息。"问题就在"不良"信息这里,因为官方可以把任何信息当作 "不良"信息进行处理。第十条称:"博客用户违反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改正,直接删除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或停止为其提供博客服 务。"这条规定极其恶劣!新浪、搜狐等因删除文章早已引起公愤,甚至被律师状告到法院,但《公约》完全不考虑这些,不考虑网民的利益与言论自由。第十一条 说:"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对博客用户实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用户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鼓励"这个用词算是此前那场火热的博客实名制争论的成果。

6、对视频网站进行监控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只有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才能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而且须取得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随后,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央视国际、中青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等8家 官方网络媒体签署《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实行自我阉割。

早在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的年度第一次评议会议时,就针对视频网站进行警告,认为视频网站对网民上传的"有害"节目内容不加限制和处理,于是要求视频 网站进行整改。这标志着官方正式开始对视频网站进行监控。4月,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就要求各视频网站集中清理视频信息。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责成"悠视网"、"中关村在线"两家视频网站就所谓的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开道歉。

由于视频网站与文字性的网站不同,如果对视频进行监控的话,管理员必须把每一个视频从头看到尾,这对视频网站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不少视频网站的编 辑,别的任何事不做,每天只能盯着视频看。加上对YOUTUBE封锁,导致风险投资商大量从视频网站撤资,这彻底断绝了中国视频网站行业发展潜力。但对官 方而言,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压制影像信息对政权稳定的"威胁"。

二、强化监管方式

2007这一年,对中共网络控制部门来说,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确保"十七大"召开、"奥运会"筹备、以及所谓的"构建和谐社会",不出现官方不希望看到 的状况。 ,北京市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下面简称北京网管办,下设有网管处与网宣处)网管处副处长范涛,在新浪、网易、搜狐、凤凰等19家商业网站与会的北京网管办 每周五例会上说:"今年工作重点:第一是北京奥运冲刺期,舆论要配合好;第二是党的十七大,候选人的推荐考核,选举落实,各个方面报道上要严格规范稿源; 第三是构建和谐社会。"

为了确保中共政权的"稳定",严密对"负面或敏感信息"进行控制,中共主要领导人胡锦涛亲自出马,在 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的"世界网络技术发展和中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集体学习会上提出控制网络的要求。虽然胡锦涛滔滔不绝说了五条,但其关键的就是第三条: "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讲求引导艺术,积极运用新技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主流舆论。"

中共中央政治局 召开会议,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和网络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强调,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

既然最高领导人发话,网络管理部门就积极行动起来,要求各个网站做到"指令畅通"。北京网管办响应最快,在胡锦涛话音刚落的第三天,其常务副主任席伟航就在例会上说:"自网管办成立 []并 行使对在京注册网络媒体行政管辖权以来,与大家的互动一直很好,各网络媒体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与大量的合作,互相理解,十分和谐。网管办在 管理的同时,也给大家承担了不少的风险,为的是保证网络媒体的发展空间。但近一段时间以来,可以不客气地说,这种合作、和谐的基础与气氛遭到了很大的破 坏,诸如拒不执行指令、不遵守规定等,'文明办网'活动遇到了阻力,问题十分严重,网管办已不能再容忍下去了。"

实际上,在此之前的 ,北京网管办网管处副处长范涛在说了2007年的三大任务之后,就要求:"各个网站执行宣传指令的速度又开始缓慢,要求说不下去,迟迟不能到位,严重耗费效率,要求回去保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求第一通知人 [各个网站专门接收网管办指令的人员,通常由副总编担任] 在MSN上线的同时,也要求登陆RTX,充分利用好管理平台,及时接收指令。"

不仅如此, ,北京网管办网管处处长陈华在例会上又再次强调说:"对第一通知人的要求,网管办发布的指示,宏观导向可以不必回复,对于明确要求删除的内容指令,需要反馈是否删除;明确要求发布新闻的,最好贴出所发布新闻的URL。"

同时,官方还加强了对如何进行网络控制的研究。北京网管办常务副主任席伟航在 ,以"十一五规划"的名义,申请了相信研究经费数不小的《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对策研究》课题,包括由席伟航、彭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费学 刚(北京市网管办网络宣传处处长)、王强(北京市网管办网络宣传处副处长)负责完成的《北京市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对策研究》;由席伟航、陈华(北京市网管 办网络管理处处长)、范涛(北京市网管办网络管理处副处长)、霍志静(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干部)负责完成的《北京市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门户 网站新闻信息运作管理体系调研》;由席伟航、钱毅(北京市网管办处长)、侯振威(北京晚报楼宇周刊主任、北京市委宣传部干部)负责完成的《网络评论对网民 的影响及网民心理研究》;席伟航、王强负责完成的《北京市互联网发展情况调研》;席伟航、费学刚、卜秀均(北京市网管办综合处处长)、王强负责完成的《北 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席伟航、卜秀均、陈华、范涛负责完成的《〈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法〉(暂定名)立法工作调研》;席伟航、费 学刚、霍志静负责完成的《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调研》等七大子课题。这个课题的完成时间是 ,其主要目的就是"本课题调研的重点是北京市网站基础数据,北京市主要商业门户网站新闻信息登载、发布、管理和人员培训制度,互联网宣传管理地方性法规的 可行性研究等。研究的难点主要在于北京市互联网发展迅速、统计数据相对比较苦难,同时由于网站主要是商业性质、其核心内容如涉及商业机密恐难以获取。但是 由于网络宣传管理本身是一项全新的、日益重要的工作,所以课题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特别是对于北京市互联网站基础数据、对商业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模式的调研等 具有开创性。"

2007年"两会"期间,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建议"除媒体内容另有监管部门外,我国应统一网络的监管机构,电信与广电网络应由一个机构统一实施监管 "。在此之前,坊间传言,政府预备成立一家专门机构对网络事务独立决策。这个机构,一般猜测是一个类似银监会、证监会的全新网络主管机构--网监会。

的《大公报》报道说"国务院澄清无意设网监会"。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记者郭全中仍在《人民日报》旗下的《青年记者》杂志2007年12月号撰文《我国网络 媒体的问题与对策》,呼吁"成立网监会,促进网络媒体的快速发"。这位记者是否真的不了解,成立"网监会"真能促进网络发展吗?可以肯定地说,不但不能, 反而会使网民的言论自由受到进一步的限制。

以下就2007年已经在运行的官方网监办法做些介绍。

1、"记分制"管理

面对各个商业网站不能快速执行指令的情况,北京网管办通过《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对策研究》的课题研究,决定采取"记分制",对商业网站进行奖励和处罚:对那些积极执行网管办指令的网站给予"加分"奖励,对那些拒不执行网管办指令的网站则给予"扣分"处罚。

在1月26日例会上,席伟航说了"不能再容忍下去"之后,接着决定:"以后网管办将强化考核,记录指令执行情况,不再一遍一遍地通知、督促你们该做什么。 我们要有自己的小帐本,错一次扣一分,比如从考核的第一天起,给你们网站100的满分,当被扣到只剩30分的时候,那这家网站就关门停业,咱们来一个秋后 算帐。并且,网管办将指定违规网站撤换总编、总监、副总监、主编等,建立名册,通报各家网站以后不得聘用这些被网管办指定撤换的人从业。"

于是, ,这个被称为"互联网网站管理评价体系"的"网站记分制"就开始试运行:每年100总分为基础,按互联网的宣传管理情况进行加减分。

在"记分制"执行的第一周( -8日),北京网管办所管理的21家大型商业网站,中华(www.china.com)、西陆(www.xilu.com)、西祠(www.xici.net)、奇虎(www.qihoo.com)、搜房(www.soufun.com)、网易(www.163.com)、新浪(www.sina.com.cn)、搜狐(www.sohu.com)、TOM (www.tom.com)、大旗(www.daqi.com)、千龙(www.qianlong.com)、百度(www.baidu.com)、雅虎中国(www.yahoo.com.cn)、博客(www.bokee.com)、空中网(www.kong.net)、天天在线(www.116.com.cn)、猫扑(www.mop.com)、凤凰网(www.ifeng.com)、和讯(www.hexun.com)、金融界(www.jrj.com.cn)、中国搜索(www.zhongsou.com), 除了千龙网未被扣分外,其他网站都被扣分。实际上,千龙网也有轻微的犯规动作,只因它由北京市委宣传部主办,网管办对其手下留情。TOM被扣6分,其原因 是"转载了《人大议会化与中国政改》、《四川大竹事件原因》、《党委换届无人管终酿悲剧》等三篇文章";大旗被扣3分,其原因是"内容低俗,存在大量情色 内容、情色链接";搜狐被扣7分,其原因是"指令不落实,稿源不规范,仍在引用《第一财经日报》的文章";新浪被扣4分,其原因与搜狐一样,也是"指令不 落实,稿源不规范,仍在引用《第一财经日报》的文章";凤凰被扣1分,其原因是"违反稿源规定,明目张胆使用德国之声来源的内容,内容低俗"。

这套考评体系在 至6月30日试行,可以有上报、申诉、免除、加权等机制,奖惩在一个季度完成后做出。在 试行结束后,北京网管办觉得效果不错,于是在7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只是原定是一年100分,现改为一个季度100分。也就是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奖惩。

能够得到加分的情况:一是配合网管办作宣传、出宣传专题;一是提供的舆情报告被采用,采用一条加0.1分。被扣分的情况是,在网管办指令下达后,拖延甚至拒绝执行,或者没有按网管办要求执行。

为了使指令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网管办发出《宣传提示分级处置的时间要求》,对指令分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要求5分钟内执行;二级,要求10分钟内执行;三级,要求30分钟内执行。

这个指令执行机制运行半个月后,他们发现这个时间安排在有些时候网站不太好执行,于是发出《宣传提示分级处置(一级)时间的调整说明》,将一级规定从"发 布稿件5分钟,删除稿件5分钟,调整位置10分钟"调整为"1、我们提供明确链接的情况下:删除稿件5分钟;2、我们提供大致的标题和稿源的情况下,删除 稿件10分钟;3、发布稿件:依然5分钟;4、调整位置:依然10分钟。"

2、规范"稿源"

新浪、搜狐、凤凰等网站被扣分的同时,新浪、搜狐、和讯三家网站还分别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其主要原因就是"稿源"问题。实际上,早在07年1月初,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曾开会强调规范"稿源"的问题。

然而,哪些稿源是规范的,哪些不是?北京网管办曾多次强调,在3月9日的例会上又再次重申:"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第一财经日报、《财经》杂志的内容, 不许引用。"后来北京市网管办又把《民主与法制时报》、《华夏时报》等比较大胆的媒体规定为"非规范稿源",禁止各大网站转载。2007年,北京网管办对 "稿源"的"规范化"下达了如下指令:

,北京网管办副处长范涛:"党的十七大,候选人的推荐考核,选举落实,各个方面报道上要严格规范稿源。""时政题材用非规范稿源,将实行罚款政策。""财 经杂志是非规范稿源,好几起要求删除稿件的稿源都是来自财经杂志,关于重大案件的报道,深度回放追踪都不能转,再转将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

,北京网管办副处长范涛:"中石油尼日利亚工人走失事件,要求用新华社稿件。非规范稿源的引用可能会影响解决事件的进展。""群体性事件的报道要用规范稿 源,做一般事件处理即可,不要强调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尤其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结果的报道,不要不说结果而一再回顾事件本身,要强调处理的决定和政府是如何解 决事件的。"北京网管办副处长陈华:"规范稿源,在此不再多谈了,希望大家明白。"

,北京网管办副处长陈华:"韩国运动员亚冬会的事件,要求北京媒体不报道,网络上不形成热点。稿源必须用新华社通稿,通稿不发在要闻区,不发在网站首页, 不开跟帖等。在论坛上没有要求,跟帖控制在对事情本身的批判上,不要形成热点,不推荐,保持论坛民间声音的存在,不放大即可。""各网站的评论频道,选择 评论性文章的,在话题和人物的选择上要慎重,一定要保持敏感度。虽然新华网、人民网有时也转载一些《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的稿源(网管办一直在与上级主管 机构交涉,因为这对商业网站是不公平的),但商业网站不要转载,尤其是记述者或被记述者是李锐、贺卫方等人物的。"

,北京网管办副处长陈华:"关于纪念邓公逝世十周年的专题,各网要规范稿源,不设调查、评论,不借题发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辩论等。""

,北京网管办副处长陈华:"领导人两会活动报道,必须是新华社通稿。""从今天开始,《第一财经日报》稿子一律不允许转发,东方网转发也不许转。"

13时59分第一财经和南方都市报为非规范稿源,再次强调,从即日起,不得转载,包括不得转载国际在线或东方网等重点新闻网站转的第一财经稿件、南方新闻网或南方报业网转的南方都市报稿件。有关全国两会的稿件,如已转载,请删除。

,北京网管办副处长范涛:"高耀洁的事件不要炒作,昨天《南方周末》的《光荣属于说出真相的人》一文,不转载。"

,北京网管办副处长范涛:"通报:中新网因误报美国弗州校园枪击案凶手为中国人而受到中宣部、国新办的批语和处罚。网易直接把播客内容的挂在后面,短信也 违规发布中新网内容。对于此事的后续报道,要用新华网的稿源,不要进行自采。" 北京网管办副处长陈华:"稿源不规范的现象,本周也较多,尤其是重大话题上。美国校园枪击事件的报道上,中新社为此收到了国务院新闻办的罚单。""辽宁钢 厂的事件,跟贴控制在3页以内。对于灾难性事故的报道,要管理好,事件中权威新闻一定要规范好稿源,不要出现重大失实;要管理跟贴,上升到制度层面实行。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向各个网站发布了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规范稿源内的媒体》名单,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传统媒体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67家 中央新闻单位名单、136家省级直属新闻单位(就是各个省级以及省级或副省级城市的日报、电视台、电台,如北京日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与今 晚报、燕赵晚报、太原晚报等76家各地省会城市新闻单位和省级晚报。第二类为官方网络媒体,包括人民网、新华网等11家中央新闻单位网站、外交部、卫生 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家部委网站与北方网、吉林网、东方网等31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新闻网站。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开始执行,其第六条明确规定:"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这是中共政府为 了在奥运会期间,兑现其申办奥运的人权承偌。但北京市网管办却以"中国入世并没有承诺舆论开放"为由,在新规定刚开始执行十多天时,就公开要求各个网站: "外国记者来华采访的规定更自由,如果有外国记者要求采访网站,有必要与网管办沟通后再决定。""无论哪个网站,都不能擅自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且要及时 跟网管办沟通,对于不能避免的问题,统一口径后再说。"在2007年"两会"召开之前,在其《关于对全国两会及期间的报道十四点提示》中,要求各个网站: "不接受两会境外记者的采访。实在绕不过,可以和网管办沟通。"

3、网站内部第三方监督机制

北京网管办自 成立以后,要求各个网站内部设立专门的网站监管部门。只是各个网站的称谓不一样,比如博客网叫"监管部",而凤凰网叫"质检部"。其主要工作就如陶西喆在 其《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的内幕》中描述的"监管人员负责监督网民发布的帖子、博文、评论、留言等互动信息。如果发现有敏感信息就屏蔽、删除、封ID、封 IP。"

但北京网管办为了进一步方便其控制,打着"推动网站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自我管理水平"的幌子,在 向各大商业网站发布了《网站内部第三方监督机制工作说明》,要求"各网站在新闻中心之外,另行设立与新闻中心平行的部门或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监级或部门主 管担任负责人,并直接向总编辑汇报工作。"其具有七大主要职能:

  1. 负责与第一通知人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管理要求的接收与执行;第一通知人仍为市网管办通知事项的第一接口人。
  2. 负责在网站内部监督各相关频道是否第一时间接收到由第一通知人传达的管理要求。
  3. 负责在网站内部监督各相关频道是否按要求执行了第一通知人传达的管理要求。
  4. 对网站内部超出第一通知人职责范围的相关频道进行协调沟通。
  5. 在北京市重点网站宣传考评体系中增加各网站第三方监督机制的考评内容,奖优罚劣。
  6. 参加市网管办组织的相关培训。
  7. 7、随时向市网管办提出管理建议。

这个机制本是为"十七大"的网络宣传与控制设置的。但在"十七大"结束之后,网管办仍要求这个机制继续存在,并在 召开"网站第三方监督机制负责人会议",要求"这一机制应成为各网站的一种长效机制"。其具体要求如下:

  1. 第三方监督机制切担负得起监督的作用,不能放松或形同虚设。不论是在日常工作中,还是在"两会"期间,都要管好自己的各类内容;
  2. 要强化、明确第三方监督机制的结构、人员,不能一人身兼数职;
  3. 要消化、理解指令精神(很多指导性指令都来自中央高层领导或部门),尤其是对话题类、趋势类的内容调控,要持续执行;
  4. 互动环节要实行实名制,要让用户认识到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5. 第三方监督机制的工作应主动与一线业务部门发布的热点内容同步起来,及时发出指导,并争取做出预测;
  6. 第三方监督机制监督本网认真清理低俗的内容,比如什么辣MM、露底裤、买性药等等;"如果发现纯黄色的内容好办,公安部门连窝儿端就是了。"
  7. 第三方监督机制应积极与本网一线业务等其他部门加强沟通与了解;
  8. 第三方监督机制还要为本网的指令保密工作负责,要准确确定指令的传达路径、接受层级,以防泄密。

这里所建立的第三方监督机制是为国务院新闻办系统下的网管办服务的。虽然目前对网络的控制主要由网管办负责,其职责一方面是责令各个商业网站删除或屏蔽"敏感"信息,另一方面则是指令各个商业网站发布宣传信息。

但上面第六条也提到"如果发现纯黄色的内容好办,公安部门连窝儿端就是了。"这说明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的是控制"黄色"信息。在陶西喆撰写的《揭开中国网络 监控机制的内幕》中也说:"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只是管理色情、暴力、诈骗等信息。"但实际上,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简称网监局)也 负责监控"敏感"信息。北京各大商业网站每天都有大量"敏感"信息,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简称北京网监处)删除。

而且,如上所说,北京网管办在2006年末以北京市网络媒体协会的名义,增聘了许多网络媒体内容监看人员并在其"监看中心"大办公室工作,按照门户、论 坛、博客等网络类型的不同分别进行监看,对应各个大商业网站有一至三人,实行"两班倒"的工作流程,非常时期实行"三班倒"。

三、商业网站沦为官方宣传工具和2007年的三大监控任务

"记分制"管理、规范"稿源"、第三方监督机制,这三大网管办2007年控制商业网站的"法宝"建立起来以及其建立的过程中,就开始为其2007年的三大网络监控任务服务。下面我们来分析这三大任务(和谐社会、"十七大"、奥运会)的网络监控过程。

1、商业网站被"和谐"

对国内网站,网管办希望的是,到处莺歌燕舞、艳阳高照。但由于中共政权体制不断地制造问题,每天都有大量的负面消息出现。为了不让民众知道真实信息,于是 网管办一会儿是"负面新闻扎堆现象又出现,请注意。"一会儿又是"两会期间,常是受侵害群体上访时间。论坛等互动环节注意删除极端信息,合理表达诉求。"

网管办明确规定:"在各网互动版块中,如发现有致某某省长、部长的公开信等内容,不宜传播;至于'给胡总书记的一封信'、'给温总理的一封信'等内容,一律禁发。"

网管办最怕商业网站成为媒体,以独立媒体的姿态出现。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副局长彭波曾说:"网络不是媒体,你们没有新闻采访权"。当TOM与中国消费者协 会合办一个有关"十大维权人物评选"的活动时,北京网管办觉得不妥,认为"网络媒体不宜以合办方的身分出现"。随后,北京网管办对商业网站与传统媒体的合 作做出明确规定:"各商业网站和传统媒体合作时,要定位在'网络支持'、'技术支持'或者'网络平台'上,不要彰显商业网站的独立媒体的角色。"实际上, 商业网站是否拥有采访权不应该是国务院新闻办可以规定的,而是商业网站本身就拥有的。但中国的商业网站不仅没有新闻采访权,甚至连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都需 要向国务院新闻办申请所谓的"新闻资质"。这实在是荒唐透顶![㈣]

在中国,网管办利用商业网站来构建其所谓的"和谐社会"。2007年,它利用商业网站做"网上大讲堂"、"奥运大讲堂"、"两会"等宣传活动,但其最醒目 的尝试可能就是"2007年新春祝福短信推荐评选活动"。这次活动从 持续到 。早在 ,北京网管办就向各商业网站发布《"福宝宝"助阵新春祝福短信评选》要求各网站在"短信活动"专题页面的宣传区内转载此篇稿件。同日又发出了《新春祝福短 信的几点要求》:1、对于上榜短信一律使用三位数编码,如001等,不要自行修改。2、各网要设置短信投票数的实时显示,随时可以看到每条短信的投票数。 3、在奖项设置中,同时请在推荐奖和投票奖中再加一个五等奖30名,新华创意"福宝宝"纪念册各一本。4、每一条短信开设一个评论入口,让网民只对该条短 信评论。 5、每天上午推荐短信的报送时间,由每天中午12点增加为2次:早上一上班报一次,是前一天下午、晚上到当天早上的推荐短信内容,中午12点报第二次,是 当天上午的推荐短信内容。

要求各网在"2007年新春祝福短信推荐评选活动"活动细则中的增加一条说明:手机用户和网民推荐截止时间为 ;投票截止时间为 24时。同日又要求各网在活动专题页面开辟"下榜短信展示区",文字表述要求如下:下榜短信展示区(您可以继续推荐下榜短信参加评选,如果下榜短信推荐次 数位居当日前20名之内,并通过评委评审,则下榜短信可以复活!!再次上榜打榜!!!)这一天晚上19点,网管办向各商业网站发出《 上榜短信》:

021 金猪送福送吉祥,奥运福娃来帮忙:贝贝送你谷满仓,晶晶送你亲满堂,欢欢送你事如意,迎迎送你身安康,妮妮送你福寿长。祝你新春快乐,好运无限!

031 祝你在新的一阎崇年中:人开致富董路,财来燕迎春妮,福如高潮东海,寿比司马南山,下金钱余秋雨,聚财源汇徐滔,天天胡歌报凯,日日伍洲彤庆。

002 聚珠穆朗玛之阳光,拢天涯海角之清风,竭冈底斯山之祝福,吸比尔盖茨之财气,作为礼物,送给您,恭祝春节快乐,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

2月9 日19点又向各商业网站发出《 上榜短信》:

029 脑袋摇摇,大路条条;耳朵扇扇,阳光灿灿;屁股拱拱,幸福统统;尾巴翘翘,开心笑笑;金猪哼哼,脚步铿铿;烟花晃晃,钟声朗朗。祝你除夕快乐!

005 平安是福,平和得福,平静有福,平顺聚福,平实显福,平步升福,平淡见福,平衡满福,平稳保福,平生幸福,祝福天天快乐!

……

2月13日,北京网管办通知各商业网站在当天14点统一关闭推荐短信的窗口,只保留投票的窗口。 又要求商业网站继续保留短信评比活动的专题:每天挂在网站首页二条位置,挂在新闻中心要闻区三、四条的位置,一定要等到明确通知后再撤。 ,又要求各网站在首页以《"2007年新春祝福短信推荐评选活动抽奖仪式"今日15时举行》(http://live.qianlong.com/live/news/2007/3/1920/2@1920.htm)为标题(套红)推荐,并在15时准时开始转播抽奖仪式。至此,持续一个月的短信评选活动才结束。

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其设立的宗旨应该是为民众服务。但北京网管办这样的政府部门不仅不为民众服务,反而去限制民众的言论自由,本身就很荒唐。但在中国这个 荒唐的国度,也许大家都见怪不怪了。但现在你会觉得更荒诞的是,一个政府部门去组织本应该是商业网站自己组织的"短信评选活动"。其目的显然在于营造官方 所需要的所谓的社会"和谐"氛围,为官方政治服务。虽然民众不知道这个活动是北京网管办组织的,但它还是害怕民众知道真相。于是严令各网站:"不要转载有 关短信评比活动的负面报道;有关短信评比活动的负面言论不要在论坛、博客中传播;管理好相关报道的跟帖,不要出现负面言论。"这么严密的控制,事情的真相 也就被遮蔽了。

北京网管办通过这种活动,从以往的"禁止报什么",到前不久的"你还得报什么",到现在的直接组织、介入新春短信推荐评选活动,显示出新的管理逻辑,使人 感觉其管理者的角色、管理手段正在发生某种变化;正在使商业网站成为网管办的工具。网管办在不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却可以调动这些网站为其服务,这充分 显示出"中国特色"的网络管理。

2、"十七大"

"十七大"是2007年中共的一件大事,围绕"十七大"的网络监控,在2007年"两会"一结束就开始了。 ,北京网管办网管处处长陈华在例会上说:"'十七大'的相关内容要清查:大量涉及'十七大'人事安排的内容--'十七大'将产生新的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 如果任由民间来安排座次职位,任由西方媒体、境外敌对势力制造舆论、矛盾、挑拨关系。如果这些情况发生,'十七大'将不能顺利召开,谣言小道消息绝对不能 在网上出现。作为网上重要的政治防线,布置到每个人。不允许任何相关的帖文博客在网上出现。关于任何人事性猜测,第一时间拿下相关文章。同时要做好技术应 对。出现情况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网管办也要追究对应网站的责任。要有效封堵境外网站的文章,系统不要去抓取。""不要设置敏感话题的投票,十七大的人 选,选举制度,人事相关等等,都是敏感话题。"

随后,北京网管办副主任席伟航在《关于中共十七大的几点要求》讲话中,做出了三条要求:1、人事变动话题禁发;2、各互动环节严格封堵海外媒体关于十七大 的信息;3、加强技术方面的应用,及时处理有害信息。就这样,对"十七大"的网络监控正式开始了,当时距离中共"十七大"在10月15日整整还有七个月。

8月14日,北京网管办召开了"十七大"网站管理动员会,各大商业网站的总编辑和第一通知人参加。会议结束后,离"十七大"召开还有整整两个月,但北京网 管办却宣布:开始进入"战时管理状态",其工作人员停止休假、一切普通的出差等事务,全力关注十七大的"有害"信息。随后又叮嘱各个网站管理好"十七大" 相关内容,并规定只用新华网或人民网的稿件,不得制作歧义标题,对互动环节(博客或论坛),一定要加强管理。

到距离"十七大"召开还有半个多月的 ,网管办又召集各网站总编开会,会上网管办传达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管理局的《关于党的"十七大"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意见》,席伟航也做了《关于"十七 大"网络宣传的十二点要求》。随后要求各网站根据《关于党的"十七大"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意见》与《关于"十七大"网络宣传的十二点要求》上报《"十七大 "宣传管理方案》和《"十七大"期间(10月9日-10月30日)网站值班表》。对值班表,要求明确到规定:是谁值班,联系方式是什么,值班员应当具有一 定权限,不能出现因为权限不够影响指令执行的情况,17大期间各网站总编辑的手机请确保24小时开机,并同时报送总编辑和第一通知人的联系方式。

网管办为确保"十七大"召开,一方面控制负面信息出现,通过直接删除或者设置"关键词"来屏蔽负面信息;另一方面强令各个网站发布"宣传"性的信息。

A、对负面信息的控制:对各个网站而言,每天都有大量的平面媒体报道文章、博客文章、论坛帖子被删除,甚至在文章、博文、帖子后面的网友负面评论也被大量删除,这方面就不多说。

有关"十七大"的"关键词",早在2007年3月,网管办发现有关"十七大"人事的信息在搜索引擎中能够搜索到,博客中也不断转载这方面的信息。于是,他 们组织召开了"关于博客、搜索管理的专项工作会",研讨有关十七大"有害"信息的处理,明确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对搜索的要求:对于一些比较常见的名词,领导人名字等,清除"有害"信息,并指向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对于一些特别明显的专属名词,如团派政治明星、十七大新常委等,搜索无结果;

(2)对博客的要求:博主的文章中含有一些敏感词的,有能力的可以先审后发,若再出问题要负责;做不到先审后发,就全部截下。如果发现贴发"十七大"政治谣言的博主,请单独与博主联系,监控部门不要向所有注册用户群发关于的"十七大"报道要求的事情;

(3)海外媒体等对于"十七大"的猜测信息,都属于政治谣言,为一级有害信息,各个环节都要封堵好。境外媒体对"十七大"的人事猜测,很少一部分为制造热 点吸引读者,其余的则是要分化中共中央政治团队,蛊惑民众内心,迟滞中国经济发展,挑拨地方关系,导致社会不稳以及各种理念的渗透等。网站不要去抓取与转 载这些内容,如果哪个网站在这方面出了问题,就可能面临被迫关闭或停止服务的处罚。

不仅如此,北京网管办还曾分别在 、 、 、 、 、 、 、 发布10批有关"十七大"的"关键词"。(见附件一:北京网管办发布10批有关"十七大"的"关键词"

虽然有直接删除"负面"信息和"关键词"屏蔽"负面"信息两道关卡,但网管办还不放心,在"十七大"即将召开的前几天对各个网站进行威胁说:如果哪个网站 的编辑不听指令,犯了错误,不仅要将其直接开除,还要断绝其职业生涯。断绝一个编辑的职业生涯,这不仅仅是威胁,对中共这样的专制政体而言,是完全可以做 到的,任何编辑听到这句话都会感到"心惊肉跳"。

不仅如此,"十七大"召开期间( - ),北京网管办为便于直接控制以及直接执行指令,让各个网站各派一名网络监管人员到网管办办公室上班,这些网络监管人员在接到指令信息后,要么直接执行,要么传回网站执行。

,也就是"十七大"开幕当天,TOM编辑在其新闻中心首页要闻推荐了下列文章:

头条:17大开幕 胡锦涛作报告

全体与会同志为革命先烈默哀 [党建:腐败现

象仍然比较严重] 国防: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

·台海:呼吁在一中基础上达成和平协议][反台独]

·政治: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贯彻科学发展观]

·经济:中国实力大幅提升][完善人民币汇率机制]

·社会:全面小康社会新要求][改善民生六大任务]

·十七大开幕速写:中国"政治周"七天影响世界

这样的"新闻"也触动了网管办的紧张神经,他们气急败坏地对当时在网管办办公室上班的各网监管人员说:"以上是TOM的编辑干的,尤其头条:[党建: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并当即勒令TOM网将这名编辑开除。

B、利用各大商业网站进行宣传: 早在 ,就要求各商业网站在首页和新闻中心首页、专题区第一条或第二条,开喜迎十七大专题,并要求有醒目标识,加红推荐,突出报道筹备工作情况,全国各地迎接十 七大消息,着重转载人民日报/网、新华社/网刊发的党建巡礼、新的伟大的工程的系列报道文章,要大力宣传中央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措施、决议。要求到这么具 体的方面:如具体页面、第几条、标红,实在是前所未有。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官方对商业网站控制程度之深。有关 "十七大"期间这类控制宣传的网管指令,见"附件二:'十七大'期间网管的监控、宣传指令"。

直到 ,也就是"十七大"闭幕一个月之后,北京网管办举行《2007年第十三期办内学习讲座--党的十七大精神系列学习讲座之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邀请北京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军事科学院军队政治工作研究所副所长 公方彬 教授主讲,要求各网站派一人参加。此后关于"十七大"的网络控制与宣传才基本结束。

北京网管办这次利用商业网站进行网络宣传的成功,得到了中共高层的肯定,用网管办的话来说,就是"中央领导对此次商业网站做的17大报道非常满意,称各网'规模空前',并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让人感觉'眼前一亮,令人振奋'。"

这当然令人振奋,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这是谁都会振奋的。如果说"新春祝福短信"只使商业网站沦为中共营造社会氛围的工具的话,那么"十七大"宣传就使 商业网站完全彻底沦为中共的宣传工具。标志中共在严密掌控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三大传统媒体之后,完全掌控了网络这第四大媒体。相信2008年奥运会,中 共也会采用这样的宣传方式。

3、筹办奥运

对于筹办奥运这一2007年的主要任务,网管办主要采取的是控制,即在有关奥运会的负面消息出现时就发出指令进行删除或屏蔽。其具体指令如下:

:近日,有境外媒体污蔑我奥运工程钢材质量的报道,相关信息均不得报道,如有转载马上删除,论坛、博客等互动栏目也不转贴、不讨论。并且不得对奥运工程做任何负面报道。

:各网:近日,北京顺义区农民郭宝顺就所谓"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建设占地合法性问题"在网站上发表不符合实际的言论。请各网不要转载对此事的报道,互动环节不传播、不讨论此事,并删除相关内容。

各网:本月15日,北京奥组委将就奥运会门票发售事宜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各网务必认真管理相关消息的新闻跟帖、及论坛帖文、博客文章等互动环节,删除对门票发售的负面言论。

:(一级)各网:请马上删除中新社《北京奥运安保实行场馆负责制 将审查参赛者背景》一稿。各搜索引擎:请马上将"北京奥运安保实行场馆负责制 将审查参赛者背景"、"北京奥运将审查参赛者背景"、"奥运会将严审参赛者背景"设为无结果搜索。

一级:请各网不要转载中青在线的《北京面临后奥运经济风险》一文及相关文章,已经转载的马上删除、互动环节不讨论。

:一级:有关方寿威起诉北京奥组委,称"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为其原创一事,各网不要转载相关报道和评论;已经转载的,请立即删除;互动环节不传播,不讨论。

6月27日:各网:请尽快删除"2008奥运性感泳装 显示国人开放的尺度"的相关报道和评论,论坛、博客等互动环节的相关内容和图片也请删除。我们会在30分钟后开始复查。

:各网不要转北大奥运乒乓球馆着火的新闻,已经转载的请删除。请各网将以下关键词设为搜索无结果:"北京大学体育馆大火"、"奥运乒乓球馆着火"、"北大 奥运乒乓球馆 失火"、"北京奥运会乒乓球馆着火"、"08奥运乒乓球馆 大火"、"北京大学乒乓球馆着火"、"北京奥运乒乓球馆着火"、"乒乓球馆着火"、"北大乒乓球馆着火"。删除北大奥运乒乓球馆着火的相关新闻报道,论 坛、博客、跟帖等互动环节中不传播、不讨论。已有相关内容一律删除。

:请各网将"北京下月预演奥运交通限行 缩减百万车辆"一事的相关新闻删除,请立即查删落实。

:(三级)各网:请立即清理并删除本网站中恶搞奥运吉祥物的图片、文字,比如将奥运福娃篡改为8个,连起来意为"北京欢迎你丫挺的",还有将北京奥运会徽改成男女厕所的标志等信息。

三级:各位,关于奥运宣传的事,提示一下:1、奥运宣传靠大家。2、要在现有中国法律法规,国际惯例的框架 下活动。3、要维护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合作伙伴的权益,树立中国诚信守诺的良好国际形象。4、不得互相攻击给外人看笑话。5、宣传中不得引用AC尼尔森的 统计数据。6、请将上述内容传递到总编辑知道。

:关于奥运场馆的相关报道请等候北京市和奥组委有关的统一报道安排其他一切报道都要删除的。

:一级:近日,朝阳区原大屯乡部分村民因不满乡集体资产分配,到华汇亚辰房地产开发公司门前聚集。请各网务必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不转载相关报道及评 论;2、论坛、博客等互动环节不传播有关此事件的文字、图片信息;3、网站互动环节今晚开展自查,删除相关内容;4、各互动环节请将"大屯街道办事处 失地农民"、""鸟巢" 失地农民"、"大屯乡失地农民"、"大屯 失地农民"、"华汇房地产开发中心"、"华汇房地产开发"、"华汇亚辰房地产开发公司"、"华汇亚辰"、"阿波罗大酒店"、"鸿华高尔夫球场"、"奥运工 程安置房 黑楼"、"大屯乡奥运工程所在地"、"大屯街道办事处 失地农民"设为过滤词,严格审查带有以上关键词的帖文;5、各搜索引擎请将以下关键词搜索结果指向重点新闻网站:"华汇房地产开发中心"、"华汇房地产开 发"、"华汇亚辰房地产开发公司"、"华汇亚辰"、"阿波罗大洒店"、"鸿华高尔夫球场"、"大屯乡奥运工程所在地"、"大屯乡村民"、"大屯乡居民"、 "大屯街道办事处"、"大屯乡奥运工程";6、各搜索引擎请将以下关键词设为搜索无结果,并保持至 :"大屯乡失地农民"、"大屯街道办事处失地农民"、"奥运工程 失地农民"、"鸟巢" 失地农民"、"大屯失地农民"、"大屯失地农民要讨回公道"、"大屯失地农民 讨公道"、"奥运工程安置房黑楼"、"大屯土地补偿款"、"大屯居民静坐"、"大屯居民抗议"、"办奥运两个月牺牲百姓一世家产"、"办奥运牺牲百姓家产 "。

:二级,关于今天下午部分外国人在奥组委办公地前闹事不报道,互动环节不讨论。

:"好运北京"综合测试赛将于本月17日至20日举行,相关环境测试交通保障工作方案今日公布。请各网从今天开始至测试赛结果,认真执行以下要求:1、不 转载市民因乘坐公交出行造成的拥挤及交通事故等报道及评论;2、持续关注、认真管理有关测试赛各类消息、评论的跟帖,严格封堵攻击交通保障工作、抵制奥运 会的有害信息;3、论坛、博客等互动环节不传播、不讨论市民因乘坐公交出行造成的拥挤及交通事故等文字、图片信息。

各网站:《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梦想 同样的人权--我们对北京奥运的呼吁与建议》此文请清查、删除。

8-27日:一级:中石化北京公司一奥运储油库发生轻微泄露,各网一律不报道,论坛、博客等互动环节不传播、不讨论。

请各网删除"加盟天娱明星奥运助威团 小贝国庆来华一展歌喉"一稿。

:各网不要转发关于"奥运猪 奥运苹果"的文章,此类新闻是某些公司借奥运炒做自己的商品。

各网站:请马上在要闻区中部转载《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奥运会门票第二阶段销售公告》(http://www.beijing2008.cn/tickets/ticketsnews/n214189705.shtml)请管好跟帖,确保正面声音占主流,删除攻击漫骂的跟帖。

:各位,此条新闻请都撤后台,大家参照执行。《奥组委:北京奥运纯利可能达3000万美元》(http://news.sina.com.cn/c/2007-11-16/030514316764.shtml)请撤后台。《北京奥组委官员:北京奥运纯利可能达3000万美元》(http://news.qianlong.com/28874/2007/11/16/1060@4167363.htm)要闻撤后台。

对于准备奥运会,官方当然也利用商业网站进行宣传。如奥运倒计时500天时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专题报道与"我参与 我奉献 我快乐"庆祝会的专题报道,"好运北京"的专题报道,以及"人文奥运"大讲堂等宣传活动,要求各商业网站在这些活动制作专题进行宣传。

虽然官方一直批评国际人权组织把2008年北京奥运会政治化,但实际上中国政府自身的做法就是使奥运高度泛政治化。从中央到地方,宣传机器全部开动。连白发 苍苍的老 太太、幼儿园的小孩子也被动员穿着红衣绿裤上街宣传。对于奥运会,不允许任何人表达异议,甚至连在博客中发表文章表示批评奥运筹办过程中的误差,也会被国安人员找去谈话警告。

太原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曾在 发布《关于查处非法传播〈奥你妈的运〉歌曲的通知》,要求查处一首由"盘古乐队"演唱、太原底层音乐工作室制作的网络歌曲《奥你妈的运》以及包含该歌曲的 专辑《一个理想十块钱》等,理由是该首歌曲严重违反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的规定,"造成极 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新增"关键词"

这一部分所提到在2007年中国网络监管新增的"关键词",不包括前面关于"十七大"部分已列出的十批关键词。见"附件三:2007 年官方网管新增关键词('十七大'关键词除外)"

五、处罚商业网站

1TOM编辑被开除

,广电总局要求卫视黄金段播出主旋律。对此,TOM在"新闻辩论会"栏目组织辩论。于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明确要求TOM进行调查并处罚。TOM因此被严肃 批评,责令关闭"新闻辩论会"栏目,并对相关人员做出罚款、行政降级、降薪处理。 ,TOM因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合办有关十大维权人物的评选活动,被北京网管办批评。网管办认为,在这种合作中,网络媒体不宜与合办方的身分出现。商业网站与 传统媒体合作时,要定位在"网络支持"、"技术支持"或者"网络平台"上,不要彰显商业网站的独立媒体的角色。在十七大期间,TOM编辑因推荐一条《党 建: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的新闻,当即被北京网管办责令开除。

2、搜狐被罚款

,搜狐转载《东南早报》的《被拐女子当地从教自曝丑闻》文章,并做了一个"被拐女子当地从教自曝丑闻"的专题。遭到北京网管办下令撤稿令,当值编辑拒绝执 行。北京市网管办为此批评搜狐:"其值班的态度要加强改进,不要拿宣传提示开玩笑,拖延时间,这是非常不妥当的。"网管办还认为,"搜狐的评论入口(设在 摘要/导读内)也非常不当,其很多专题依然还在搞调查,且还有网友评论。如果继续这样,可能将停掉搜狐的专题制作。"这也许就是北京市网管办副主任席伟航 的"秋后算帐"吧。同日,搜狐因"真接引读外电头条,引用外电(法新社)回顾2006年的图片。"被罚款5000元,并关闭"天下头条"、"地球365" 两个栏目,其相关编辑也被罚款、行政降级。

3、新浪编辑被降级

,新浪因"多次引用外电回顾2006年的图片",被严肃批评。新浪网新闻中心总监陈志华做检查,相关编辑被罚款、行政降级、降薪。

4、网易主编被撤换

,网易因"将人民网论坛内容作为新闻刊发",被严肃批评,其军事频道负责人(主编)被撤换,相关编辑被罚款、降级、降薪。 ,网易因"将国家领导人的报道,与强暴案等社会负面新闻摆放在一起"而被批评。 ,网易论坛版主贴文:《如果你与胡锦涛总书记见面,你会问什么?》,网易因此被扣5分,当值编辑被辞退。北京网管办副处长陈华说:"网易玩这个,说起来就三个字:缺心眼。"

5、和讯搜狐、新浪三大网站被罚款

,和讯因存在"支持崔英杰的律师信"而被批评。 ,和讯、搜狐、新浪三家网站因转载关于全国人大的负面新闻,全国人大新闻处质询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于是网络局要求北京网管办对三家网站严肃处理。三家网站被以"违反稿源规定、指令落实不到位"分别罚款5000元。

6、西陆大国民论坛被关闭

,西陆(www.xilu.com)的大国民论坛因"几大版主发大量外媒稿件"被关闭。

7、凤凰网自己开除台湾频道主编

,凤凰网因"外媒出现在新闻里面,超范围转载",以及存在《两会观察:主席台政治学》和《中国议会制度走向成熟》两篇文章。北京市网管办认为这是"导向错 误",于是凤凰网被罚款一万元人民币,扣掉4.5分。北京市网管办处罚凤凰网时称:"凤凰卫视属于外媒,但对凤凰网的管理没有特殊之处。" 晚19点,凤凰卫视报道了"黄菊逝世"消息,但随后又道歉说是错误报道。实际上,在此之前,各个网站就收到信息,要求"关于黄菊逝世,一律只能采用新华社 通稿,互动环节不得讨论",但在搜狐、博客网等4家网站仍能找到黄菊逝世的相关新闻,因此搜狐被罚了2万元人民币,博客网被罚了1万元人民币。 ,凤凰网宽频主编因在首页"免费视频"推荐了《中联办急通知"重要消息"震撼香港传媒》。这篇文章因:一、内容与视频内容不符,视频内容为凤凰报道的《温 家宝回信香港小学生》;二、文章内容擅自选用香港《明报》文章,虽经过改写处理,但内容极不友善。三、标题导向错误。宽频主编被凤凰网罚款2000元。在 此之前,凤凰网台湾频道主编也因未作任何修改转载了《明报》一篇文章而被凤凰网当即开除。

8、千龙被罚款

,千龙因转发北京晨报关于成立网监会的报道,被罚款3000元人民币。

六、关闭网站

1、紫丁香站管理员集体辞职

,哈尔滨工业大学发了一个通知,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网络实名制管理的规定,紫丁香BBS执行完全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不仅包括原来的实名制注册,也包 括实名制发表文章。在前一天,无力改变此现状的包括站长周楠在内的站务组成人员集体辞去了紫丁香站的职务,连岳在《南方周末》发表的评论称:"公民监督的 紫丁香凋谢,官员作恶的罂粟花盛开"。 ,中国首度发布《博客服务自律公约》,鼓励BSP建立实名博客空间,但没有提出关闭非实名博客的要求。

2、博易网被关闭

,博易网(www.booyi.net)发布了最新的公告,否认网站被关闭传。公告称,"博易现由于个别站点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按上级部门要求进行全面的内容审查,在此期间暂停对外服务。",并且博易"寻求通过第三方服务商接手的方式来尽快恢复服务,同时也在努力争取博易本身直接恢复服务"。而在 ,博易网的创始人张静君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消息称,博易由于内容方面的原因博易被取消运营博客服务的资质。直到现在博易网还是没有恢复,应该是被关闭了。

3、牛博网被关闭

14时,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闭了牛博网(www.bullog.com),关闭的理由是牛博网未通过电子公告板业务的前置审批及没有取得电子公告板业务的许可证。

在牛博网被关闭一个月之后, ,牛博国际(www.bullog.cn) 上线。除了域名发生变更之外,网站看起与牛博网没什么不同。牛博国际首页的公告显示,牛博网申办ICP证的手续并不顺利,于是"不得不提前开放了原计划针 对海外用户提供服务的分站'牛博国际'来应急。"牛博网的公告栏表示,之前用于过渡的牛博国际将暂时跳转回Bullog.cn,在多国语言版系统制作完 成,将交由 罗永浩 老师在美国的姑姑独立运营,供世界各地的"左中右派和谐或不和谐共处的言论平台"。牛博网创始人罗永浩以前曾就瓜尔加博客被关闭一事说过"不要老是公开问 原因,都是中国人装什么外宾?"

4YouTube被封杀

,全球最大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com)遭遇访问故障,中国大陆地区的网友无法直接访问。这已经是继blogspots.comfeedburner.com、Flickr.com、Jaiku.com后,近期第5个出现访问故障的大型网站。YouTube创建于2005年2月, 是世界上最大的网络视频分享网站,每天通过YouTube网站观看的视频数量已经超过1亿个。2006年10月Google以高达16.5亿美元的价格收 购了YouTube网站。 ,YouTube推出了香港站点,大陆地区网友同样遭遇访问故障。有网友认为,这是被中共网络封锁所致。虽然此后YouTube又再次开放,但 Youtube的被封,标志着从2005年开始崛起的web 2.0交互时代所有的国际网站巨头在中国均已全军覆灭。此后,海外风险投资商纷纷从中国视频网站撤资。

5、《民间》网站被屏蔽

,《民间》网站(因服务器在海外)被屏蔽。 ,官方以未申请刊号为由查封了《民间》杂志。《民间》杂志创办于2005年,季刊,是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民间刊物,中国第一份以公民社 会为理想,反映中国草根行动者的公益读物。《民间》被禁后,其主编翟明磊在网络上创办了"壹报"电子刊物,号称"一个人的报纸",从采访、写作、编辑、网 络上传都由他一个人完成。 ,执行主编翟明磊的家被抄、《民间》过刊和电脑硬盘被抄走。

6、上万个网站被封

,洛阳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供应商紫田网络,被信产部指其中一个网站上有"违法信息"(一网站论坛有人发布了色情网站的链接),该公司的IDC服务在无预警下突然被全部关闭,导致上万个网站被封,数以百万计网民受影响。类似的关闭IDC的事件发生了多次。

7、大量论坛博客被关闭

,北风创办了七年的网站--三十茶居(www.ss30.com)被 封,该网站累积原创文章数十万篇,近年来日均IP稳定在3000-5000。北风曾参与厦门PX事件手机短信网络直播。在此前后的一段时间,大量开设论坛 或博客服务的网站因没有电子公告板许可或存在"有害"信息的原因被监管部门关闭。广东一个动漫论坛管理员称,她在申请办理论坛备案时,信产部称欲获得论坛 备案专用号需先经省通管局前置审批;去省通管申请前置审批,省通管说前置审批需要先去属地公安局网监部门申请论坛经营备案证;去了公安局,答复她说,要申 请论坛经营备案证,要先去信息产业部申请论坛备案专用号。一句话,反正就是不可能申请到论坛备案。

七、拘捕网络独立人士

1、网上留言遭拘调查

,山东高唐网民董伟、王子峰、扈东臣三人被高唐县检察院批捕。在此之前的 左右,董伟只因为在"百度贴吧--高唐吧"看到一条"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帖子后面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 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而王子峰, 左右,王子峰也是在"高唐吧"里,发帖说:"高唐这么好,怎么搞得工资都发不出来?",还不指名地骂了县委书记一句脏话。最莫名其妙的是高唐县一中体育教 师扈东臣,至今他都不知公安人员为何突然抓他。结果是,当时有人跟帖说:"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指发帖人),速!!",随后的跟帖有"楼上真逗 ", "你没胆量,就该让别人说实话啊","发帖要慎重啊,朋友,很担心你!"。令人意外的,这"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速!!"竟然不是一个玩笑。 2006年12月底,这三人分别被高唐县警方扣留并刑事拘留。

而在这期间,他们在高唐电视台"警方在线"看到自己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该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讲话。在电视解说词中,这三位本来并不认识的人,被说成"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 ,高唐县公安局才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的案子予以撤销,他们已被羁押21天。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刑事赔偿决定书》,以该院"违法侵犯人身权"为由,决定赔偿董伟人民币1756.86元。王子峰、扈东臣也得到了大约1600元的经济赔偿。

2、转贴网文被关押

,海口一家制药企业工作人员张志坚,因在网上转帖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此时张志坚已经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羁押了8个多月。 ,张志坚在行业论坛转发了《最新消息:康力元涉嫌巨额行贿SFDA曹文庄》文章,文章中称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和原药品注册司司长 曹文庄等多名国家局工作人员保持着不正常的关系,集团下属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在新药审批方面,不仅"想要的产品都可以搞到手",而且"速度奇快"。 ,海口市保税区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将他刑事拘留。 ,郑筱萸因涉嫌受贿被"双规",在其之前,药监局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和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先后被抓。庭审后不到两个星期,检察院撤诉,理由是"证据有变化 "。张志坚在拘留所度过9个多月时间后,于 被批准取保候审。在被关押期间,原公司合同到期,他未能续签,丢掉了这份工作。

3、县委书记抓记者

,赵俊萍因其经营的加油站被强制拆迁,在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短信发出的当天,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参与发短信的赵俊萍及其二姐等人抓捕。赵俊萍到北京上访被抓,后被西丰县法院以"诽谤罪"与"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2008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对此事进行报道,发表《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 ,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后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压力,西丰县公安局不得已宣布拘传撤销。

,《法人》杂志总编王丰斌发表声明,声明对媒体同行的报道关心表示感谢,并说"舆论监督报道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察拘传,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在此,我们由衷地希望发生在朱文娜记者身上的噩梦永远成为过去。" 同一天,西丰县官方派人代表县委、县政府专程登门向《法人》杂志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

4 海外发文被判刑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原爱琴海网站总编张建红(笔名:力虹)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该爱琴海被浙江省新闻办公室和通讯管理局强行关闭。 ,有关当局以"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将其逮捕。力虹只不过仅仅写了62篇涉及法轮功问题而批评政府的文章。

一审宣判后,由新华社发出通稿。近几年来新华社统一发稿的政治个案只有4件,杜导斌案,高智晟案,萧山教案,陈光诚案,无一例外都是中共中央钦定!宣判后,张建红当庭表示上诉。但 ,浙江省高院宣布维持原判。

,陈树庆也因在"博讯"、"大纪元"、"中国事务论坛"、"议报"、"多维新闻"等网站发表文章,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5、发布"色情小说"被捕

,赛浪网(www.pksina.cn)的博主"夜色朦胧"被北京警方以发布色情、淫秽物品而拘捕,成为第一个用博客发布色情小说而遭拘捕的人。从5月起至9月,北京将推出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重点清理网上淫秽色情视听节目,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

6、博客荐股被判刑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秀杰(曾用名:王晓,网名:带头大哥777)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万余元上缴国库。

网易名博"带头大哥777"在2007年成为中国第一博客,就因为股民们指点迷津且荐股准确率高达90%而受到热捧,以其快速、极高的点击率为市场所瞩 目,开博不到3月点击就突破900万,单日点击已超过老徐,成为"中国第一博"。他以"中小投资者保护神"面目出现,却被当局认为,扰乱了证券市场的秩 序。此后,各网站荐股类帖子数量骤减。

7、讨论暴雨死人被拘留

,济南23岁女网友"红钻帝国"被警方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治安拘留。 ,济南市遭遇罕见大暴雨袭击,有34人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中遇难,还有4人下落不明。暴雨之后,"红钻帝国"在舜网论坛对暴雨进行讨论,发帖认为暴雨肯 定死人了,只不过真相没有公布出来。

8、曝光政府大楼被判刑

,山东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法制早报》山东站记者齐崇淮(网名白展堂123)批捕。齐崇淮被抓是因他在新华论坛曝光了滕州豪华政府大楼。他被当局指无记者证,并被安上"招摇撞骗"的罪名。

齐崇淮以报导山东省的腐败和社会不公、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而知名。2004年至2006年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2006年6月起受聘《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记者,《法制周报》、《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 ,山东滕州警方破门而入将齐崇淮带走。

齐关押期间曾被警方人员暴力殴打。齐崇淮妻子焦霞透露,齐崇淮揭露腐败又为营救另一揭黑记者马世平在网上引起网友对腾州市政府的腐败声讨的仗义行为,使体 制内官员恨之入骨。据称,齐崇淮的案子惊动了山东省公安厅及山东省委宣传部。某些相关领导决意要使齐崇淮身败名裂。曾在《滕州日报》担任记者工作的43岁 马世平,以自由撰稿人身份近年来一直给各大媒体做摄影记者,经常与齐崇淮合作。马世平以前的领导还评价马世平"真记者不敢写的东西他敢写,他敢说真话"、 "好写批评报导"。 ,齐崇淮和马世平路过山东滕州政府办公大楼,见其豪华,曾谈及可拍照上传网络。 ,网友"白展堂123"(马世平)将滕州市政府拖入网络世界,还在新华网发展论坛曝光了该市豪华政府大楼的照片。一时间,曝光政府豪华大楼被抓,引起10 万网友强烈关注和愤慨。

9时,齐崇淮在滕州法院开庭受审,至当天晚上9时30分庭审结束,法庭最后当庭宣判齐崇淮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9、博客反对奥运被国安叫去谈话

,"瓜尔加"(网名)在牛博网开了一个博客,名字叫"北京奥运,我不支持"。6天以后,这个博客就被关闭。又过了几天, 他出面说明"有关方面找我谈话,了解我的思想动态,社会关系,过往行迹。""有关方面于是开始苦口婆心,说你的博客被国外媒体拿来炒做,你知道不。""有关方面说你被人歪曲利用了,你成了受害者。"这里所说的有关方面显然不是国安人员,就是国保人员。

10、发帖号召游行被拘留

,北京网友"无产者联盟"(wczlm)被北京警方以"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行政拘留14天。在此之前,"无产者联盟"曾在一个房地产论坛发帖:现在 房价太高了,我倡议深受高房价压迫的同志们于X月X日在XX地区集会,共同抗议房价虚高。如果集会的人群越多,造成的影响越大,越能引起政府的重视……, 并号召网友在其他论坛、博客以及MSN、QQ群、朋友邮箱、手机短信、网络游戏中转发这个帖子。

11、短信"讽贪"被逮捕

,陕西志丹县数人因一条讽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短信遭处分,其中4名科级干部被免职;2人被逮捕,1人被刑事拘留。短信改编自民间广为流传的一个荤段子, 内容讲的是一名遭到强奸的女子在向公安机关描述作案者特征,编发短信者却张冠李戴将县上14名领导干部按照个人特点编入短信,并将该短信进行补充修改后, 发给朋友。

志丹县委、县政府对转发传播该短信的志丹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左某、旦巴镇中学原校长曹某、金丁镇农技站站长高某、志丹县信用联社副主任刘某4名科级干部予以 免职,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传播散发该短信的农行某营业所所长宋某,要求农行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纪检、组织部门同意后作出处理;一般干部和职工转发 该短信,由所在党委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监察、人事部门同意后作出处理,并由监察、人事部门备案,所在单位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实际上,据《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黄段子把联合国秘书长编进去的都有,县上的领导怎么可能针对这样一条短信大动干戈。"该案可能另有隐情,志丹 县委、政府方面真正要控制的是另一条质问"一位新任县委主要领导""是清官还是贪官"的短信。这则短信矛头直指一位新任县委主要领导。记者采访时,受访者 提供的这则短信内容并不完整,大致为:志丹有个×××,光抓卫生不抓粮;六山绿化……;改河工程铲车摆了一河滩,志丹财政全弄完;十个工程九个自己干,他 是清官还是贪官。

一位短信案涉案人士分析说,政府拿黄段子短信开刀最为合适,如果从评议政府工作的短信下手,政府就会陷入被动,甚至可能步重庆彭水诗案的覆辙。于是《南方都市报》登载文章揭露志丹"借扫黄来消灭'讽贪'短信?"

八、突破网络封锁、推动公民运动

虽然官方对网络实施严密监控,但在网络技术发达的今天,却不可能完全控制网络。于是,2007年继续出现官方与民间争夺网络空间、监控与反监控的拉锯战局面。

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不少,其中主要有这些:

(1)官方采取的多是事前与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事后控制,即事件发生后网管办才发出指令,要求各大商业网站设置"关键词"或删除、屏蔽事件信息。但毕 竟从事件发生到网监部门有一段时间差,这时有可能信息已经传播出去。对事前控制而言,虽然它采取"关键词"过滤以及各个网站监管人员"自我审查"相结合的 措施,但网友想方设法使"关键词"失效,加之还存在网站编辑有可能不认为是"敏感"信息放行。等到网络管理部门反应过来进行封杀时,事情已经闹大甚至是不 可能完全封杀掉了。

(2)信息的传播也不是完全依靠大型的商业网站与政府网站,除此之外,还存在几十万上百万的小型民间论坛,这些网站控制就没有大型商业网站那么严格,很多信息就是通过这些网站传播出去的。

(3)由于即时通讯QQ、MSN、SkYPE、手机,特别是QQ群以及MSN群、手机短信的存在,使信息能及时快捷地传播出去。这些新的信息传播渠道,官方目前还无法全部控制。

因此,尽管网络控制严厉、打击也相当严峻,但2007年网民尝试突破封锁,利用网络空间传播信息、关注公共事务,还是推动了网络公民运动的迈进。下面以几个典型事件来说明。

1、两万网民倡议除夕放假

,《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人大代表康茵蕾提交建议,希望广东省首开先河,把"大年三十"列入春节假期。在此之前,国务院公布的春节放假安排,没有把除夕列入春节假期。

于是成都《华西都市报》联合广州《信息时报》、上海《新闻晨报》、杭州《都市快报》、长沙《潇湘晨报》、南京《现代快报》,六家媒体率先呼吁将除夕列入法定假日。后来参与的媒体越来越多,一度达到22家媒体。

而新浪网做的关于"除夕该不该放假?"的调查,随后《倡议除夕放假 二十万网友齐声赞成》的报道在各个报纸与网站传播开来。这篇报道说:"截至昨日晚上8点15分,有21837名网友接受了调查。其中21567名网友认为 除夕应该放假,87人认为不该放假,其余187人认为无所谓。"这里本来只有2万多网友,但不知道各个媒体报道怎么成了20万网友?也许是记者写稿时把2 万看成了20万。更有意思的是,新浪上的"除夕该不该放假?"的调查(http://survey.news.sina.com.cn/voteresult.php?pid=14425)。

这个错误不重要,重要的是后来国务院接受了网民的意见,在2008年春节放假中就将出席纳入假期中。当然,这也有专家们的呼吁部分功劳。但两万网民对除夕放假的呼吁,成为了2007年的第一个网络事件。

而北京网管办对此事件的态度却是:对于网上流传的《倡议除夕放假 二十万网友齐声赞成》一文,放到春节专题或者位置较低的地方说说可以。对这个话题进行调控的时候,各网要听招呼,不要让这个话题成为社会事件。

2、重庆"钉子户"事件

,网上出现了一个题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帖子,帖子的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 中的一叶孤舟。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随后这个帖子开始在各大论坛流传,其后平面媒体开始介入报道后引起普遍的公众关注。而重庆市九龙坡区 人民法院在 下达限期强拆的通知,让事件进入白热化并使该话题均成为各大论坛最热门的话题。在"猫眼看人"论坛,"关于'最牛钉子户'的最新报道(组图)"一帖,一夜 之间引来近万回帖,不少网友通宵守候,等待事件的最新报道。而网民对于这一事件的关注不再是停留在简单评论上,而是用博客的形式参与到事件进展的报道中。

,26岁的博客"可爱愤青zola"(真名:周曙光)独自一人坐火车来到重庆,开始以博客的形式报道"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当日下午3点多,他在博客上 贴了第一篇报道《我在重庆九龙坡查访最牛钉子户事件》,此文受到网友欢迎,帖子在当天就达到5000多点击。在重庆的一个星期里,周曙光在其博客贴出十多 篇报道。

即使在传统媒体报道消失的时候,网络仍坚持信息传播的阵地。当"钉子户"户主吴萍与开发商达成拆迁赔偿协议后, ,周曙光开始在一个靠近被拆迁房的网吧,利用网络视频现场解说拆迁过程。而其拥有的报道工具仅是,一台已缠上胶布的IBM笔记本电脑,一台老旧的傻瓜佳能 照相机、一个二手索尼手机。他用手机上的摄像、录音功能拍摄、采访,并上传到视频网站,纯民间非职业的视角使他的报道有了更多"草根"的声音。2日晚 11:30,他在"最牛钉子户的房子终于倒下了"的网络相册里,发了81张现场拆迁照片。

"最牛钉子户"事件对中国互联网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催生了一批特殊网民:"网民记者",这些网民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以个人身份采集并发布公共事件的信息。在"最牛钉子户"事件中,大量的第一手信息,都是由这些人借助于互联网发布的。实 际上,早在 ,就有一位ID叫"裸奔的狗"的重庆网友在"钉子户"工地现场用手机向全国网友发布的现场消息。一个叫"老虎论道"的博客,从3月24日起开始报道钉子户 事件。只不过在这一事件中,他们没能像周曙光一样成为最受瞩目的博主。周曙光因此被称为"中国的公民记者第一人"。此后,周曙光还介入了国内多次新闻事件 的报道,包括厦门PX事件。

重庆"钉子户"成为2007年的"一个伟大的标志性的事件"。吴萍、杨武因其勇敢抗争而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2007年魅力中国50人。

但在重庆"钉子户"事件中,北京网管办却前后四次向网站发出:

12:关于重庆钉子户一事,商业网站不得再炒,专题要撤,不要再转发此类消息评论,论坛博客都不能推荐,论坛帖文一律锁跟贴。再次强调一下,专题要彻底删除。

14时:关于重庆钉子户一事,不要再炒作,删除专题,新稿子评论博文都不要再发了,论坛博客都不能推荐,帖文一律锁跟贴,撤后台,不做嘉宾访谈。

20:各网站转载重庆华龙网关于钉子户的最新报道:《"钉子户"事件尘埃落定 拆迁双方和解》(http://cqtoday.cqnews.net/system/2007/04/02/000777513.shtml)。

17:关于重庆钉子户拆迁事件,网站不要再转发、编发新的消息、报道、评论,不得进行追踪、回顾。博客、论坛不得推荐此类文章,帖文过于集中的要坚决删除。凡攻击此事处理结果、鼓动闹事的帖文要坚决封堵、删除。

3、厦门PX事件

,一条手机短信在厦门市民中广为传播:"翔鹭集团已在海沧区动工投资(苯)项目,这种巨毒化工品一旦生产,厦门全岛意味着放了一颗原子弹,厦门人民以后的 生活将在白血病、畸型儿中度过。我们要生活、我们要健康!国际组织规定这类项目要在距离城市100公里以外开发,我们厦门距此项目才16公里啊!为了我们 的子孙后代,见短信群发给厦门所有朋友!" 随后,南都奥一网报道了"百万短信"事件,网易、腾讯等知名网站在显著位置转载了这则新闻。

在此次事件中,厦门市民还自发组织了一次平静的"散步"游行活动,号召市民在6月1、2日上街"散步"。这次游行的组织和传播都是通过手机短信、QQ群 组、MSN和BBS等新媒体形式完成的。6月1、2日,大约分别有一万人参加游行。在游行两天中,网友北风及令狐补充,利用手机短信及网络接力,成功地在 牛博网上进行了全程的现场报道。

为了制止政府的不当决策,捍卫这一代人和子孙后代的生存权益,成千上万的厦门普通市民、公司员工站了出来,不怕政府施压,不怕秋后算账,要求政府停建而不 是缓建PX项目。"拒绝污染,保卫厦门",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可贵的公民意识。而在游行过程中,市民表现的理性和政府表现出的克制,值得人们尊重。而厦 门市政府秘书长朱子鹭的"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样一句话从一位政府官员口中说出,确实令人耳目一新。而2007年底,厦门地方 政府终于采纳民意,停止建设PX项目。正如南方人物周刊所说:"他们的行动,会帮助中国敲开现代公民社会的大门",于是《南方人物周刊》将"厦门人"评为 2007年度人物。

在厦门PX事件中,连岳通过他的博客不断对PX项目进行评论,在其《厦门人民这么办》和《厦门人民这么办?》中,他鼓励厦门人"用足"来表达"我不同意"。这特别值得厦门人记住,也是每一个中国人值得记住的。

对于这个理性表达意见的事件,北京网管办却分别在 、 两次发出通知,要求网站不转载有关此事的报道,已转载的删除,论坛、博客等互动环节不讨论。

PX事件之后,厦门曾再次进入公众视线。当地媒体报道说,厦门正在酝酿一项地方法规,要求厦门的网站取消匿名发帖,论坛贴文先审后发。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锋 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厦门市互联网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管理和处置办法》已于6月中旬开始起草并完成初稿,将于近期由厦门市政府公布实施。田锋称,处置办 法可能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网络实名制--后台实名注册,前台实名发表。正在讨论中的处置办法要求,今后在厦门的网站上发帖,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田锋说, "反对PX项目的事情出来后,政府觉得对网络内容应该管管了。"

后来,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聪明否认了处置办法与PX项目有关的这个说法,不过他说,按照这个办法,前段时间在网络上"组织、煽动反对厦门PX项目的人 ",就将受到处罚。林聪明强调,这个处置办法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下进行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则说:"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涉及公民基本权 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来立法。从这点而言,厦门是没有权利来立法禁止匿名发帖的。"厦门网友预测了规定实施后的状况:"以后厦门就没有论坛了,厦门人 都上外地论坛发牢骚啦。"

虽然林聪明对厦门实行网络实名制进行否认,但这把达摩克斯利剑还是悬在厦门网友头上,只不过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会落下而已。

4、山西黑砖窑

,网友"中原老皮"(真名:辛艳华)在河南大河论坛(http://bbs.dahe.cn/)贴出一个题为《罪恶的"黑人"之路!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随后这个帖子被多个网站转载。在天涯杂谈上,该帖仅仅6天点击率便超过58万,回帖高达3000多篇。这揭开山西黑砖窑黑幕。

实际上,早在 ,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接到未成年人失踪的第一条新闻线索开始,在一个月时间内,记者三次赴山西黑窑场暗访,见证了这群父亲们成功解救40余名落难孩子的经过。截至6月 11日晚上,河南电视台共播出了21期节目,上千名孩子的家长到都市频道寻子。面对1000多被拐卖的孩子,加上当地警方的不配合,这群父亲势单力薄只好求助于网络。

这个被网友痛斥为21世纪"包身工"、"奴隶主庄园"、"奴隶工场",一下子震惊了中国,也震惊了世界,以至于打到洪洞县委县政府的外地电话,都怒骂"洪洞县里无好人"。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那发人深省的追问:"这个世界上的人,哪儿去了?" 而对于真正的"人"而言,最重要的是面对真相。

"黑砖窑"事件中,网友发起了一场"蓝丝带"活动,以期帮助失踪人员及引起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在政府对事情的处理告一段落之后,网友Iamv发起了一场特 殊的网络寻人接力活动。他在博文中呼吁公众对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再度重视,寻找在政府打击山西黑窑行动之后获救又再度失踪的窑奴。Iamv认为:"个人的力 量是单薄的,但是传递的力量是巨大的。" Iamv成功地查找到了几个失踪窑工的线索。

对这个人神共愤的事件,北京网管部门却试图掩盖真相,控制网民的言论,妄图把坏事当作好事来宣传报道,前后五次向各商业网站发出指令:

19:一级:各网: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要多转载中央、地方政府认真查处此事件的情况,不要过分在标题渲染黑砖窑虐待工人的情节,删除过分描述惨状的图片和文章。互动环节要删除借机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信息。

23:一级: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各网站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多报道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采取的有力措施,相关报道要关闭新闻跟贴,并加大对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等互动环节、工具的管理,尽快删除借机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信息。

18时:一级:各门户网站:山西黑砖窑新闻通气会的报道,请放开新闻跟帖,并派专人管理,严格封堵删除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言论。

19: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报道,请各网在明早7点前务必按照如下要求执 行:1、已有的报道、专题撤出网站首页和新闻中心首页;2、除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发布的有关查处情况的消息可以放在网站首页和新闻中心要闻区外,其他来源的 后续报道一律放在国内栏目并自然滚动;3、转载相关消息时只转单条稿件,不开新闻跟帖,不链接以往报道和专题;3、互动环节首页不再推荐黑砖窑最新的消息 和评论;4、严格删除偏激、过激、攻击党和政府、组织群体行动的信息;

18时:三级: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报道,不再上新的稿件,不再做回顾性报道。互动环节不主动设置话题,不引导讨论、不推荐。

5、华南虎照片

,陕西林业厅公布了猎人周正龙的"华南虎"照片。当天15时46分,网友"人力车夫"率先在摄影专业论坛"色影无忌"上转载该信息以及华南虎照片。当天晚 上21时25分,质疑南虎照片的声音开始出现。网友"林中啄木"跟帖发出"照片像是PS的"的感性怀疑。第二天22时05分,"靠PS吃饭"的网友"洪都 刀客"发帖称:大家可以根据(照片中)树叶的大小,推算出老虎的大小,如果照片是真的话,老虎估计只有老鼠那么大。他们的置疑开启了网民的"打虎"浪潮, 成为2007年在中国互联网最具轰动效应的事件。在《南方周末》2007年度人物评选,"打虎网民"因400票之差败给"厦门人"。"华南虎"也因此成为 2007年排名第一的笑话新闻。

"华南虎"照片背后的实质是,国家林业局、陕西林业厅、陕西镇坪县联合准备在镇坪县搞一个开发区,国家林业局已经批准了经费,只需要镇坪县"找到"老虎照 片,开发区就可以运作起来。但不会有真老虎,于是陕西省镇坪县的负责人和陕西省林业厅出于利益驱使的动机,就让周正龙去造假拍摄"华南虎"照片。令他们没 有想到的是,造假的"照片"一出来就受到网民的质疑,引发网民"打虎"浪潮。

在这场全民网络"打虎"中,有一个网友shanghaiqc写了一篇叫《做人要学贾治邦--与华南虎事件无关》(http://sy.focus.cn/msgview/280576/110846975.html) 的文章。虽然标题说"与华南虎事件无关",但从文章中看到却是与贾治邦有关。因为他就是国家林业局局长,也曾担任过陕西省长,而陕西林业厅长张社年是他的 小弟,副厅长朱巨龙是他当省长时引进的人才。关于此点,在恭道之的《公民与官员贾治邦之间的三场网络战》之中有所论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找这篇文章看看。

对于这场网民掀起的"打虎"运动,网管办却在 发出指令:关于假华南虎的南都稿件请一律撤下,相关评论和跟帖加强管理,删除借机攻击政府的言论。《南方都市报》这篇报道说:周老虎"原型确定,只是一张年画而已。

而 ,位于陕西的华商网华南虎论坛宣布关闭,这是网上讨论虎照事件人气最旺的论坛。这个论坛与陕西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并不保持一致,坚持着相对宽松的言论尺 度,网友们在这里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对华南虎照的看法和意见,逐渐成为人气最旺、气氛最好的讨论华南虎照事件的网络空间,一度成为打虎派的主阵地。有网友 说: "华南虎论坛守住了陕西"。

这个论坛在两会开始之后被关闭,网友猜测与两会上华南虎受到关注,于是陕西当局强令关闭。对此,网友的经典评论是"打假的比造假的先倒下。"

九、争取网络自由行动

1、贺卫方等人质问新浪博客删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萧瀚、公盟咨询公司研究员许志永联合向新浪博客发出声讨《请公开你 们的理由!--关于新浪博客删贴的联合声明》。他们认为新浪的肆意删贴行径,严重侵犯严重侵犯言论自由,要求告诉删贴的理由,并质问:

新浪,请告诉我们,是什么,让你们一次又一次作出侵犯我们言论自由的事来?新浪,请告诉我们,是什么,让你们觉得删贴就是你们的权利??甚至权力?新浪, 请告诉我们,是什么,让你们觉得删帖之前可以不协商??至少是通知?新浪,请告诉我们,是什么,让你们居然认为肆意删贴符合你们的商业利益?新浪,请告诉 我们,你们的所作所为,依据了哪一条法律、哪一项协议,或者是哪个部门的割舌命令?新浪,请告诉我们,你们仗恃着什么才会如此蛮横?请公开你们删贴的理 由!

他们的联合声明发出后,不仅没得到新浪的答复。北京网管办反而在 向各网发出指令:有关贺卫方等人《关于新浪博客删贴的联合声明》,各网站一律不得在博客和论坛中贴发,已有的删除。14日发出的指令更进一步,要求各网不 要给贺卫方、浦志强、萧瀚、许志永四人在各自网站开博客。

2、刘晓原状告搜狐删除博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网民刘晓原起诉搜狐锁定隐藏博客文章,构成服务合同违约一案。原告诉称,自2006年至今年8月15日,原告共有9篇发 布在搜狐博客的文章被搜狐网站隐藏。包括题为《"纸馅包子"新闻炮制者,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吗?》、《陈良宇"一边腐败,一边高升",应问责谁?》、《郑 筱萸上诉后,能逃"生死劫"吗?》等博文。原告认为,原告在搜狐网上注册博客后,双方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原告享有在自己博客上发表文章,与博友进行相 互交流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不违反被告管理规定的义务。原告发表在博客中的9篇博文,内容既不反动,也不黄色,完全符合被告制定的"搜狐博客用户发布信息 协议"规定。因此,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就将博文锁定,不让显示在博客页面上,明显构成了违约。因此原告要求判令被告为原告恢复已被锁定的9篇文章,并将文章 显示在博客页面上,这被称为全国首例隐藏博客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却给予刘晓原编号为(2007)海民初字第231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而驳回。本来已经立案,现在却又裁定不予立案。更为荒唐的是,裁定书中明确认定"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但刘晓原从来没有在法庭上与被告见 面,也没有在法庭上见到法官审理。刘晓原当场很激动地表示"坚决要上诉",继续依法维护他的博客文章公开权。但 ,此案又被二审法院裁定驳回。

刘晓原律师状告搜狐后,北京网管办吸取了教训。为避免其他人也与刘晓原一样状告搜狐或别的网站,要求各网站修改与网民之间的协议,避免被告。

3、杜冬劲起诉中国电信

,上海公民杜冬劲登陆自己做的个人财务网站(http://www.realcix.com),发现被中国电信屏蔽。当他找到上海电信时,上海电信却不给以任何解决。于是他找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证处,进行了网络访问过程的公证。 ,他向上海市浦东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海电信有限公司违反合同协议。此案对中国的网络封锁具有难以抵抗的冲击力,因此被网友称为2007 年网络第一讼。

此案于 开庭, 判决。上海浦东法院以"被告没有义务告知原告不能访问的原因"判决原告败诉。随后杜冬劲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杜冬劲发出《申请对电信黑箱监管互联网违宪审查的公开函》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于中国电信及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黑箱式网络监管行为,进行违宪审查。

4315ts要求对关站行为举行听证会

2007年6月,广东省有关管理部门以"多次违规并且情节严重"为由准备关闭"315消费电子投诉网"(www.315ts.net)。该网站要求对此关 闭行为举行听证会,听证会最终得以召开并转入了司法程序。直到现在该网还在正常运行。在此之前,没有任何消息来源证实被关闭的网站成功寻求司法救济。他们 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抗争,使该网目前仍在正常运行。

5、雅虎成立人权基金

,雅虎法律总顾问迈克尔·加拉汉(Michael Callahan)就没有及时向美国议员陈述雅虎与中国持不同政见者师涛一案的相关信息表示道歉。 ,雅虎与师涛和王小宁的家人达成庭外和解。随后,雅虎总裁杨致远致函美国国务卿赖斯,希望她帮助遭监禁的王小宁和师涛早日获得自由。2008年4月,雅虎宣布出资1000多万美元成立"雅虎人权基金",援助中国被捕网络人士。

2005年,原《湖南商报》记者师涛,因为通过雅虎邮箱向境外媒体发送了一份有关中国政府六四期间防止民运人士回国的文件,而被当局逮捕,并最终以泄露国 家机密罪判处十年监禁。而网络作家王小宁则是在2003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样被判处十年徒刑。师涛与王小宁被判刑都是因为雅虎向中共政府提供了 证据。

6、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

,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自浙江杭州的律师郭力称自己的私人邮件在百度被公开,状告百度公司和电子邮件服务商万网。据 原告郭力称,2006年8月他发现百度搜索上有自己一个月前通过万网网站发出的一电子邮件可以链接,利用"百度快照"可以看到此邮件所带附件的全文。百度 辩称搜索的是一个公开的内容,且无法检查每一项内容。万网认为己方并无过错,此前已采取安全措施,不清楚百度如何将内容取走。

,法院却以"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的邮件地址非正常外泄"为由判决郭力败诉。郭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私人电子邮件变成公开信属于合法的话,公民在 网上被侵权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难道今后互联网领域发生的侵权事件,都要用户去自行承担责任吗?"因此,郭力表示将提出上诉。

7、"高莺莺之死"引发首起涉及网警监管案件

据《青年周末》报道,一起涉及网上"虚假信息"的跨省案件,在2007年12月引发了网友争议。原告方更是认为法庭判了一起糊涂案。一年多前,张元欣所在 的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网站,转载了一篇《从"高莺莺之死"谈权利的有效监督》的评论文章,文中引用了《民主与法治》杂志的报道,提到"襄樊警方在高莺莺死 后抢夺尸体、强迫火化、烧毁衣物",还提到记者2006年到当地调查时,遭到不明车辆和人员的跟踪。

由于西部律师网站的服务商--中资源网络公司位于厦门,当月,厦门市警方网监处就在网上监测到了这篇文章,当即向中资源网络公司下发一封《关于删除网上虚 假信息的函》,要求网络公司立即删除该文章。函中这样写到:"该内容为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为防止有关信息继续蔓延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请贵单位 接此函后,立即删除该文章。"

中资源网络公司在接到厦门网警的函后,当天就电话通知张元欣删除该文,但遭到张的拒绝。张律师觉得:"那篇文章迄今还挂在新浪、人民网等各大网站,文中提到的一些事情,都是全国各大媒体报道过的,我们认为不是虚假信息,所以才坚持不删。" 他要求网络公司给一个书面通知,但对方不给。同日,网络公司便将该网站关闭。

随后张律师提起诉讼,将网络公司告上律师事务所所在地乌鲁木齐的法庭。2007年11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张元欣律师败诉。判决 书对这篇涉案的评论文章究竟是否"虚假信息",法庭的确只是引用了警方说法,未做出自己的判断。"转载的涉案文章已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虚假信息,扰乱了社会 秩序,在网络公司要求其删除未果的情况下,关闭其网站的行为并无不妥。"

此案审判长高胜利法官对采访的记者马军说:这是乌鲁木齐中级法院第一次涉及网络"虚假信息"案件。实际上这也是中国法院第一起涉及网警监管的案件。

张元欣律师和记者不明白为什么败诉。实际上2006年,对于高莺莺案,北京网管办曾先后两次发出指令:"黄静、高莺莺两案,不要炒作,案件进程的新闻不放 要闻区,不开设专题,不开正双方辩论,要密切注意互动环节的言论动向,删除攻击司法、干部制度的言论。""关于高莺莺一案的内容,不再放网站首页和新闻、 论坛首页。停止更新新闻跟帖,论坛跟帖。"这里是要求不推荐,停止更新,并没有要求删除。厦门市公安局网监处比北京市网管办的要求还过分,实在恶劣。

十、结语

2007年, 在中国的网络发展史上可以称为一个特殊的年份,网民与官方网络监控部门展开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网络自由空间拉锯战。

过去一年,官方网络监控部门在最高领导人发话之后,加紧全方位对网络进行监控:采取对网络杂志、手机短信、网址服务商、博客服务商、视频服务商进行控制, 设立了网络110虚拟警察、网络监督员、网络评论员等方法,甚至一度还准备设立"网监会"来监控网络等等。加大投入专项课题进行研究控制网络措施,采取" 记分制"管理、规范"稿源"、第三方监督机制等控制措施,欲图使商业网站彻底沦为中共网络监控部门手下的工具。

这一年,对网民言论自由的打压则越来越严重,发帖号召游行、曝光政府大楼、讨论暴雨是否导致死人都被拘留或判刑,甚至连网上留言、转贴网文也会遭到调查或关押,而开设反对奥运的博客会被关闭,也会被国安或国保警察找去谈话。随着奥运的临近,这种监控和打压更加严酷。

与此同时,网民在追求事实真相、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方面也在不断地进行抗争。这在"钉子户"、PX事件、黑砖窑、"周老虎"等事件中都有充分的体现。 网民充分利用网络可能的空间和控制的间隙发出声音,不仅采取行动探索事物真相,而且还质疑网络监控的合法性,包括直接诉诸法律手段起诉博客服务商、中国电 信,甚至要求对关闭网站举行听证会。如西部律师网因为转贴文章被关闭,将网址服务商告上法庭,但其背后所针对的却是厦门网监部门的删贴行为。虽然这些抗争 行动不一定都获得了胜利,甚至有可能使中共网络监管部门更注意精致化自己的监控行为,对网络采取更隐蔽的控制方式,但这些行动显示出网民对网络信息的了解 和权利意识的进一步觉醒,开始采取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中国网民而言,2007年还有两件一喜一忧的事值得一提。喜的是,雅虎向王小宁、师涛家属的道歉,以及其后雅虎设立的人权基金,将为争取言论自由的人 士提供帮助。而令人忧虑的是,Google股东们投票同意中国谷歌删除政治敏感内容。这件事值得网民高度关注,继续监督,集体行动施加必要的压力,以避免 师涛式的悲剧以另外一种方式在谷歌上重演。

- 报告正文完 -

出处:http://www.zuola.com/weblog/2008/07/10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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